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0751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焚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



背景技术:

垃圾焚烧是一种较古老的传统的处理垃圾的方法,是现代各国相继建造焚烧炉,垃圾焚烧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将垃圾用焚烧法处理后,垃圾能减量化,节省用地,还可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

传统的垃圾焚烧净化设备未对垃圾进行预烘干处理,导致垃圾村砸不完全燃烧现象,长时间使用后容易造成燃烧腔堵塞,且浪费燃气,不够节能环保,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未对垃圾进行预烘干处理,导致垃圾村砸不完全燃烧现象,长时间使用后容易造成燃烧腔堵塞,且浪费燃气,不够节能环保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包括入料口和燃烧腔,所述入料口的下方安装有下料管道,所述下料管道的两侧壁上安装有烘干器,且下料管道的底部安装有第一电磁阀门,所述焚烧器安装在第一电磁阀门的下方,且焚烧器的内部安装有燃烧腔,所述燃烧腔的一侧设置有燃烧喷头,且燃烧腔的底部安装有第二电磁阀门,所述第二电磁阀门的下方安装有排料管,所述燃烧腔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道,所述输气管道上安装有风机,且输气管道上还安装有除尘过滤器,所述除尘过滤器的内部安装有除尘布袋,且除尘过滤器的底部安装有清灰管,所述烘干器、第一电磁阀门、第二电磁阀门和风机的输出端均与外部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焚烧器的一侧安装有燃气接管。

优选的,所述燃烧腔的另一侧嵌入安装有温度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除尘布袋的内侧共设置有两个喷吹清灰器。

优选的,所述烘干器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烘干器分别安装在下料管道的内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方便,通过在下料管道内设置烘干器,能够对垃圾进行预烘干处理,有助于垃圾的完全快速焚烧,有助于节约燃气,提高垃圾焚烧效率,避免燃烧腔堵塞现象的发生,利用除尘过滤器对垃圾产生的废气进行过滤净化后排放,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节能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入料口;2-烘干器;3-第一电磁阀门;4-燃气接管;5-燃烧喷头;6-燃烧腔;7-第二电磁阀门;8-排料管;9-清灰管;10-除尘布袋;11-喷吹清灰器;12-除尘过滤器;13-输气管道;14-风机;15-下料管道;16-焚烧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环保型焚烧净化炉,包括入料口1和燃烧腔6,入料口1的下方安装有下料管道15,下料管道15的两侧壁上安装有烘干器2,且下料管道15的底部安装有第一电磁阀门3,焚烧器16安装在第一电磁阀门3的下方,且焚烧器16的内部安装有燃烧腔6,燃烧腔6的一侧设置有燃烧喷头5,且燃烧腔6的底部安装有第二电磁阀门7,第二电磁阀门7的下方安装有排料管8,燃烧腔6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道13,输气管道13上安装有风机14,且输气管道13上还安装有除尘过滤器12,除尘过滤器12的内部安装有除尘布袋10,且除尘过滤器12的底部安装有清灰管9,烘干器2、第一电磁阀门3、第二电磁阀门7和风机14的输出端均与外部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焚烧器16的一侧安装有燃气接管4,燃烧腔6的另一侧嵌入安装有温度传感器,除尘布袋10的内侧共设置有两个喷吹清灰器11,烘干器2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烘干器2分别安装在下料管道15的内壁上。

具体使用方式:该环保型焚烧净化炉按正常程序安装好过后,先将设备连接电源,工作人员将垃圾通过入料口1投入下料管道15,垃圾在下落过程中,烘干器2对垃圾进行烘干处理,以便于进一步完全燃烧,烘干完成后,第一电磁阀门3自动打开,垃圾进入燃烧腔6的内部,燃烧喷头5引燃垃圾,燃烧过程中,风机14将燃烧腔6内的废气吸入除尘过滤器12的内部,除尘布袋10对废气进行吸附和净化处理后排出,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工作人员定时对清灰管9进行排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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