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物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7699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种药物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药物粉碎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的药店和医院的配药房间都有药物粉碎机,传统的药物粉碎机粉碎药物效果不好,速度慢,效率低,粉碎不彻底,而且进料和出料的速度太慢,影响粉碎效率,导致粉碎时间长,因为药品的坚硬程度和需要粉碎的状态不同,导致粉碎时间很难控制,又不方便观察,粉碎时间过长了药物会起皮甚至黏糊,给使用者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药物粉碎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药物粉碎装置,包括机体、粉碎装置和固定组件,所述机体的顶部两端分别设有进料口,所述机体的上部侧面安装有控制器和定时器,且控制器位于定时器的左侧,所述机体的底部两端分别设有出料口,所述机体的底部外表面设有第一电机,且第一电机的顶部与第一转轴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转轴的另一端穿插在机体的内腔中,且第一转轴的表面设有搅拌叶,所述机体的内腔下部两侧分别设有粉碎装置,所述粉碎装置包括置物板、粉碎刀头、第二转轴和第二电机,所述置物板的上表面设有粉碎刀头,所述置物板的底部设有第二电机,且第二电机与置物板之间通过第二转轴连接,所述机体的内腔顶部设有固定块,且固定块的底部通过固定轴连接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圆孔、L型挡板和挡块,所述挡块的两端均设有L型挡板,且L型挡板上设有圆孔,所述固定组件的两端分别通过螺钉贯穿圆孔连接粉碎装置,所述控制器分别与第二电机、第一电机和定时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粉碎刀头的截面形状为菱形,且粉碎刀头等距离设置在置物板上,数量至少为七个。

优选的,所述机体的上部侧面设有观察窗口。

优选的,所述圆孔等距离分布在L型挡板上,且至少为数量为四个。

优选的,所述挡块形状为三角形柱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粉碎机通过多个粉碎装置,利用惯性和角度惯性,使药物在机体内腔中充分被粉碎,而且再通过搅拌装置,使粉碎更进一步被粉碎,还使药物混合均匀,通过控制器和定时器,能够控制粉碎时间,防止药物粉碎时间过长起皮甚至黏糊,该发明,粉碎效果好,粉碎效率高,易控制和观察,而且进料和出料的速度快,实用性强,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的粉碎装置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的固定组件结构图。

图中:1机体、2粉碎装置、21置物板、22粉碎刀头、23第二转轴、24第二电机、3固定组件、31圆孔、32L型挡板、33挡块、4第一电机、5第一转轴、6搅拌叶、7固定块、8进料口、9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药物粉碎装置,包括机体1、粉碎装置2和固定组件3,机体1的上部侧面设有观察窗口,所述机体1 的顶部两端分别设有进料口8,所述机体1的上部侧面安装有控制器10和定时器11,且控制器10位于定时器11的左侧,所述机体1的底部两端分别设有出料口9,所述机体1的底部外表面设有第一电机4,且第一电机4的顶部与第一转轴5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转轴5的另一端穿插在机体1的内腔中,且第一转轴5的表面设有搅拌叶6,所述机体1的内腔下部两侧分别设有粉碎装置2,所述粉碎装置2包括置物板21、粉碎刀头22、第二转轴23和第二电机24,粉碎刀头22的截面形状为菱形,且粉碎刀头22等距离设置在置物板21上,数量至少为七个,所述置物板21的上表面设有粉碎刀头22,所述置物板21的底部设有第二电机24,且第二电机24与置物板21之间通过第二转轴23连接,所述机体1的内腔顶部设有固定块7,且固定块7的底部通过固定轴连接固定组件3,所述固定组件3包括圆孔31、L型挡板32和挡块33,挡块33形状为三角形柱体,所述挡块33的两端均设有L型挡板32,且L型挡板32上设有圆孔31,圆孔31等距离分布在L型挡板32上,且数量至少为四个,所述固定组件3的两端分别通过螺钉贯穿圆孔31连接粉碎装置2,所述控制器10分别与第二电机24、第一电机4和定时器11电性连接,该粉碎机通过多个粉碎装置2,利用惯性和角度惯性,使药物在机体内腔中充分被粉碎,而且再通过搅拌装置,使粉碎更进一步被粉碎,还使药物混合均匀,通过控制器10和定时器11,能够控制粉碎时间,防止药物粉碎时间过长起皮甚至黏糊,该发明,粉碎效果好,粉碎效率高,易控制和观察,而且进料和出料的速度快,实用性强,使用方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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