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1795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



背景技术:

化工合成生产过程中,随着反应的进行往往物料粘度会逐渐变大甚至会大于5000mPa.s,而高粘度的物料混合通常会比较困难。随着物料粘度的增高,搅拌罐内可被正常搅拌的物料也随之减小,距桨叶稍远的物料就会出现停滞不动,从而影响物料的混合,降低了搅拌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包括搅拌罐,所述搅拌罐的底部设置有用于支撑搅拌罐的固定支架,所述搅拌罐的锥形底部设置有出料管,所述搅拌罐的外壁设置有进料管,所述搅拌罐的顶部安装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与安装在搅拌罐内腔的搅拌杆固定连接,所述搅拌杆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搅拌桨,所述搅拌杆靠近搅拌罐内腔底端面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搅拌桨;

所述搅拌罐的顶部对称设置有电动伸缩装置,电动伸缩装置与设置在搅拌罐内腔的固定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环靠近搅拌罐内壁的一端通过紧固螺栓紧固连接有U型安装环,所述U型安装环靠近搅拌罐内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环形刮板,且环形刮板与搅拌罐的内壁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搅拌桨为多根长短不一的搅拌,且多根长短不一的搅拌桨均固定连接在搅拌杆的外壁。

优选的,所述第二搅拌桨为弧形搅拌桨,且弧形搅拌桨与搅拌罐的内壁之间留有五到十厘米间隙。

优选的,所述固定环的外壁均匀开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电动伸缩装置的数量为不少于三个,且呈环状安装在搅拌罐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环形刮板为钢制硬质刮板,且环形刮板与搅拌罐内壁连接处设置有弧形的卷边。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搅拌罐内腔设置有环形刮板,环形刮板有电动伸缩装置带动在搅拌罐内腔上下滑动,滑动的同时将粘接在搅拌罐内壁粘稠的反应物刮除,并重新进入搅拌桨的搅拌区域进行搅拌,搅拌效果好、效率高,第一搅拌桨由多根长短不一的搅拌桨固定在搅拌杆上组成,搅拌杆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弧形的第二搅拌桨,长短不一的第一搅拌桨对搅拌物料产生的动能不等,在搅拌物料的不等高度上产生不等的搅拌动能,从而快速搅拌均匀,该化工用搅拌设备对比现有的搅拌设备能够将粘接在搅拌罐内壁粘稠的物料刮除并重新搅拌,搅拌效率高、效果好,结构简单适用于对较粘稠的化工原料进行搅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的A部结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的固定环处结构俯视图。

图中:1搅拌罐、2搅拌杆、3固定支架、4第一搅拌桨、5第二搅拌桨、6电动伸缩装置、7驱动电机、8进料管、9出料管、10固定环、11环形刮板、12U型安装环、13紧固螺栓、14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化工用搅拌设备,包括搅拌罐1,搅拌罐1的底部设置有用于支撑搅拌罐1的固定支架3,搅拌罐1的锥形底部设置有出料管9,搅拌罐1的外壁设置有进料管8,搅拌罐1的顶部安装有驱动电机7,驱动电机7与安装在搅拌罐1内腔的搅拌杆2固定连接,搅拌杆2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搅拌桨4,搅拌杆2靠近搅拌罐1内腔底端面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搅拌桨5,第二搅拌桨5为弧形搅拌桨,且弧形搅拌桨与搅拌罐1的内壁之间留有五到十厘米间隙,第一搅拌桨4为多根长短不一的搅拌,且多根长短不一的搅拌桨均固定连接在搅拌杆2的外壁,长短不一的第一搅拌桨4对搅拌物料产生的动能不等,在搅拌物料的不等高度上产生不等的搅拌动能,从而达到快速搅拌均匀的目的,搅拌效果好、效率高。

搅拌罐1的顶部对称设置有电动伸缩装置6,电动伸缩装置6的数量为不少于三个,且呈环状安装在搅拌罐1的顶部,电动伸缩装置6与设置在搅拌罐1内腔的固定环10固定连接,固定环10靠近搅拌罐1内壁的一端通过紧固螺栓13紧固连接有U型安装环12,U型安装环12靠近搅拌罐1内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环形刮板11,且环形刮板11与搅拌罐1的内壁滑动连接,环形刮板11为钢制硬质刮板,且环形刮板11与搅拌罐1内壁连接处设置有弧形的卷边,固定环10的外壁均匀开有通孔14,环形刮板11沿着搅拌罐1的内壁滑动时,通孔14起到引导物料的作用,从而减小环形刮板11滑动时的阻力,进一步的提升了该装置的搅拌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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