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自动点胶装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9739阅读:10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点胶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半自动点胶装壳机。



背景技术:

USB产品的生产需要将壳粘结在产品的本体上,原来都是靠人工将USB产品拿起来放入点胶针筒下方,然后在点好胶水后用手工将壳推进产品,增加工人的劳动量,而且导致效率非常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半自动点胶装壳机,具备较少工人的工作量以及提高效率的优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半自动点胶装壳机,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注塑主机,注塑主机的上方设置有控制盒,注塑主机和控制盒电连接,所述控制盒的侧面固定安装有第一延时继电器,第一延时继电器的一侧设有第二延时继电器,第二延时继电器的一侧设有安装在控制盒上的电源开关,所述工作台的顶部还固定连接有线卡,线卡的一侧设有推壳板,所述线卡和推壳板上放置有USB产品,推壳板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水平放置的推料气缸上,所述线卡的侧面设有固定垂直连接在所述工作台顶部的安装台,所述安装台上设置有点胶针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点胶针筒受控于第一延时继电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推料气缸受控于第二延时继电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推壳板和推料气缸构成推壳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点胶针筒正对USB产品的产品本体和外壳的连接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半自动点胶装壳机,通过控制第一延时继电器控制点胶针筒自动上下移动实现对夹在线卡内的USB产品自动点胶,通过第二延时继电器控制推料气缸,推料气缸推动推壳板将USB产品完成套壳功能,完全避免了人工操作,减轻工人的工作量,提高生产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推壳板;3-线卡;4-点胶针筒;5-第一延时继电器;6-控制盒;7-电源开关;8-注塑主机;9-USB产品;10-安装台;11-推料气缸;12-第二延时继电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半自动点胶装壳机,包括工作台1,工作台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注塑主机8,注塑主机8用于将熔融液体注入点胶针筒4,注塑主机8的上方设置有控制盒6,注塑主机8和控制盒6电连接,控制盒6控制注塑主机8的运行,控制盒6的侧面固定安装有第一延时继电器5,第一延时继电器5的一侧设有第二延时继电器12,第二延时继电器12的一侧设有安装在控制盒6上的电源开关7,工作台1的顶部还固定连接有线卡3,线卡3的一侧设有推壳板2,线卡3和推壳板2上放置有USB产品9,线卡3用于夹住USB产品9的本体上,方便后面的点胶工作,推壳板2夹住壳体将其推到USB产品9的本体上,点胶和推壳自动完成,减少工人的工作量,提高生产效率,推壳板2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水平放置的推料气缸11上,推料气缸11受控于第二延时继电器12,第二延时继电器12控制推料气缸11的运行,推壳板2和推料气缸11构成推壳装置,完全自动推壳,减少工人的工作量,提高生产效率,线卡3的侧面设有固定垂直连接在工作台1顶部的安装台10,安装台10上设置有点胶针筒4,点胶针筒4用于点胶作业,点胶针筒4正对USB产品9的产品本体和外壳的连接处,保证能够正好点胶,点胶针筒4和受控于第一延时继电器5,第一延时继电器5控制点胶针筒4和推料气缸11的运行,提高自动化程度。

本半自动点胶装壳机的工作原理:工人将USB产品9放入线卡3内,通过轻踩脚电源开关7使第一延时继电器5工作,第一延时继电器5控制点胶针筒4下移至已卡好的USB产品9的正上方,在控制盒6控制下再通过注塑主机8向点胶针筒4注入熔融塑胶液体,点胶针筒4向USB产品9注入适量的胶水,当点胶针筒4自动上升的同时第二延时继电器12开始工作,控制推料气缸11推动推壳板2,推壳板2将USB外壳推入到已点好胶水的USB产品9的本体的末端,再自行返回到原点动作完成。

综上所述:本半自动点胶装壳机,通过控制第一延时继电器5控制点胶针筒4自动上下移动实现对夹在线卡3内的USB产品9自动点胶,通过第二延时继电器12控制推料气缸11,推料气缸11推动推壳板2将USB产品9完成套壳功能,完全避免了人工操作,减轻工人的工作量,提高生产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