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路快速装配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7252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管路快速装配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管路快速装配结构。



背景技术:

现在市面上的汽车有很多型号,即使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型号也很多,各种型号的汽车燃油系统的管路接头不同,在测试的过程中,需要将检测仪表与汽车供油管路链接;为了方便连接,仪表中配有不同车型的供油管接头,一端与汽车供油管路连接,一端与仪表连接。但是现在市面上的快速接头多数密封性能不能满足汽车供油系统压力检测的高密封性能要求,测试汽车供油系统的保压性能,要求仪表的接头密封性好,不能出现渗漏现象,并且快速接头结构设计合理,才能够保证接头的高密封性能。

汽油的溶解性很强,市面上的快速接头多数不耐汽油的腐蚀,市面上的快速接头都是金属材料的,用在汽车燃油系统检测仪表上,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划伤汽车表面油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管路快速装配结构,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快速接头密封性能无法满足汽车供油系统压力检测的高密封性能的要求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管路快速装配结构,包括大管路和小管路,大管路前端设有卡扣结构,卡扣结构包括L型锁片、与L型锁片相适配的锁销,L型锁片的水平面通过第一弹性部件固定在大管路上,L型锁片的竖直面覆盖大管路的管口,锁销通过第二弹性部件固定在大管路上,L型锁片的竖直面上设有开孔,开孔的直径与小管路的管口的直径一致。

进一步的,大管路前端设有与L型锁片相适配的活动槽。

进一步的,锁销与L型锁片的竖直面相垂直。

进一步的,小管路前端设有橡胶密封圈。

进一步的,小管路上设有沟槽。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L型锁片的水平面通过第一弹性部件固定在大管路上,L型锁片的竖直面覆盖大管路的管口,锁销通过第二弹性部件固定在大管路上,L型锁片的竖直面上设有开孔,开孔的直径与小管路的管口的直径一致,锁销锁紧锁片时即可大小管路的连接,连接完成后锁销释放锁片,锁片卡紧小管路,使得小管路无法移动,保证了大小管路连接处的密封性,连接快速方便;拆卸时再次锁销锁紧锁片,直接拔出小管路,拆卸过程同样快速方便,该装配结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且能够保证大小管路连接时的密封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管路快速装配结构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管路快速装配结构连接时沿图1所示的A-A线切开的剖视图。

图中,1-大管路,2-小管路,3-L型锁片,4-锁销,5-开孔,6-第一弹性部件,7-第二弹性部件,8-橡胶密封圈,9-沟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管路快速装配结构,包括大管路1和小管路2,小管路2前端设有橡胶密封圈8,小管路2上设有沟槽9。大管路1前端设有卡扣结构,卡扣结构包括L型锁片3、与L型锁片3相适配的锁销4,且锁销4与L型锁片3的竖直面相垂直。L型锁片3的水平面通过第一弹性部件6固定在大管路1上,L型锁片3的竖直面覆盖大管路1的管口,大管路1前端设有与L型锁片3相适配的活动槽(图中未示出),锁片销4通过第二弹性部件7固定在大管路1上,同时L型锁片3设置在活动槽内,便于L型锁片3在活动槽内上下移动;L型锁片3的竖直面上设有开孔5,开孔5的直径与小管路2的管口的直径一致。当进行大小管路连接时,先按下第一弹性部件6,L型锁片3向下移动,锁销4穿过L型锁片3上的开孔5,锁紧L型锁片3。此时,L型锁片3上的开孔5与大管路1的管口同心,将与开孔5直径大小一致的小管路2插入大管路1中,当小管路2插入大管路1一定深度时,就按下第二弹性部件7,释放L型锁片3,锁紧小管路2,此时的L型锁片3嵌入小管路2的沟槽9上,固定小管路2,完成大小管路的连接,利用以上结构,连接大管路1的小管路2无法移动,保证了大小管路连接处的密封性能,且小管路2前端的橡胶密封圈8增加连接处的摩擦,使得小管路2更加难以移动,进一步保证了密封性能。

当需要进行大小管路的拆除时,只需按下第一弹性部件6,锁销锁紧L型锁片3,使得开孔5与大管路1的管口同心,就可将小管路2拔出,方便快捷。

橡胶密封圈8采用的是含氟的橡胶材料,能够耐汽油腐蚀。大管路1可采用高强度尼龙材料,目的是应用在汽车燃油系统检测仪表上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划伤汽车表面油漆,有利于保护汽车表面的光滑。

本实用新型管路快速装配结构,在大管路1上安装L型锁片3与锁销4相配合的卡扣结构,结构简单易安装,可保证大小管路连接时的密封性能,同时安装方便快捷,便于使用。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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