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4021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计算机(computer)俗称电脑,是现代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没有安装任何软件的计算机称为裸机,可分为超级计算机、工业控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五类,较先进的计算机有生物计算机、光子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但是在计算机使用的过程中,由于计算机突然掉电,会导致计算机数据丢失,耽误工作效率,但是现存在的掉电保护装置多为电路板直接控制,但是由于掉电瞬间电路过于强大,经常导致掉电保护装置烧毁,增加生活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内壁底端设有支架,所述支架为倒凹型结构,所述支架的下方设有第一液压缸,所述第一液压缸通过液压杆连接有第一导电块,所述第一液压缸的一侧设有第二液压缸,且第二液压缸安装于支架的下方,所述第二液压缸通过液压杆连接有第二导电块,所述支架的顶端中心处设有导电柱,且导电块贯穿支架的顶端,所述导电柱的一侧设有第一接电柱,所述导电柱的另一侧设有第二接电柱,且第一接电柱和第二接电柱分别安装于支架的内壁顶端,所述支架的一侧设有电流传感器,所述支架的另一端设有备用电池,且备用电池和电流传感器分别安装于装置本体的内壁底端,所述支架的顶端设有蓄电池。

优选的,所述装置本体的一侧设有外接电源接口,且外接电源接口电性连接有电流传感器的输入端,所述装置本体的顶端设有电源接口,且电源接口电性连接有计算机。

优选的,所述装置本体内设有控制器,且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有电流传感器的输出端,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第一液压缸的输入端,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第二液压缸的输出端。

优选的,所述电流传感器为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增加第一液压缸、第二液压缸、第一导电块、第二导电块、导电柱、第一接电柱和第二接电柱,能够避免电路板控制保护装置,增加设备使用寿命,同时通过增加蓄电池和备用电池,能够保证计算机掉电瞬间没有数据丢失,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本体、2支架、3第一液压缸、4第一导电块、5第二液压缸、6第二导电块、7导电柱、8第一接电柱、9第二接电柱、10电流传感器、11备用电池、12蓄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计算机掉电保护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装置本体1内壁底端设有支架2,支架2为倒凹型结构,支架2的下方设有第一液压缸3,第一液压缸3通过液压杆连接有第一导电块4,第一液压缸3的一侧设有第二液压缸5,且第二液压缸5安装于支架2的下方,第二液压缸5通过液压杆连接有第二导电块6,支架2的顶端中心处设有导电柱7,且导电块7贯穿支架2的顶端,导电柱7的一侧设有第一接电柱8,导电柱7的另一侧设有第二接电柱9,且第一接电柱8和第二接电柱9分别安装于支架2的内壁顶端,支架2的一侧设有电流传感器10,支架2的另一端设有备用电池11,且备用电池11和电流传感器10分别安装于装置本体1的内壁底端,支架2的顶端设有蓄电池12,装置本体1的一侧设有外接电源接口,且外接电源接口电性连接有电流传感器的输入端,装置本体1的顶端设有电源接口,且电源接口电性连接有计算机,装置本体1内设有控制器,且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有电流传感器的输出端,控制器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第一液压缸3的输入端,控制器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有第二液压缸5的输出端,电流传感器10为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装置本体1正常为计算机供电时,控制器启动第一液压缸3,第一液压缸3通过液压杆上升第一导电块4,第一接电柱8和导电柱7接通,装置本体1通过蓄电池12给计算机供电,当外界突然掉电,电流传感器10检测到电路中无电流,反馈信息给控制器,控制器启动第一液压缸3,第一液压缸3收缩第一导电块4,第一接电柱8和导电柱7分离,同时控制器启动第二液压缸5,第二液压缸5通过液压杆伸长第二导电块6,第二接电柱9和导电柱7接通,备用电池11给通过蓄电池12给计算机供电,避免数据丢失,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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