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器件、背光源模组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160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印制电路板和多个发光单元;所述印制电路板包括板体、形成在所述板体一侧的多个第一突耳以及形成在所述板体另一侧的多个第二突耳,多个所述第一突耳分别与多个所述第二突耳一一对应;每个发光单元均包括透镜本体,各所述透镜本体的中心断面尺寸均大于所述板体的断面尺寸;所述印制电路板顶面上形成有与所述发光单元接触并支撑所述发光单元的多个支撑区域,多个所述支撑区域分别与多个所述发光单元一一对应,所述印制电路板的各所述支撑区域均由各第一突耳的顶面、与该第一突耳对应的各第二突耳的顶面以及位于第一突耳与第二突耳之间的板体顶面区域共同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个发光单元还分别包括封装在所述透镜本体中发光二极管和至少三个脚位,每个脚位的一端与所述发光二极管电性连接,另一端显露于所述透镜本体的外侧并与所述印制电路板上对应的支撑区域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脚位之间的间距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体的断面尺寸为11mm~13mm,所述板体的厚度为0.9mm~1.1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印制电路板上开设有供紧固件穿过以将所述印制电路板固定的若干个安装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为腰形孔、圆形孔或矩形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本体沿垂直于所述印制电路板顶面的方向在所述印制电路板顶面上的投影呈圆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粘结固定于所述印制电路板的所述支撑区域上。

9.一种背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发光器件。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背光源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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