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控制系统、车辆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693522阅读:来源:国知局
,起到以下的作用效果。
[0084](I)电池控制系统120与组电池110连接,控制组电池110的充放电。该电池控制系统120具备:电流检测部130,检测在组电池110中流过的电流而测定电流值;电压检测部140,检测组电池110的电压;温度检测部125,检测组电池110的温度;以及组电池控制部150。组电池控制部150在功能上具有:根据由电流检测部130测定出的电流值计算预定的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的有效电流值计算部151;以及根据由有效电流值计算部151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进行用于限制充放电电流的第I充放电限制的充放电限制部153。由于设为这样的结构,所以即使在充放电电流连续变化的同时组电池110持续充放电的情况下,通过根据有效电流值限制充放电电流,也能够可靠地防止组电池110的性能劣化。
[0085](2)有效电流值计算部151计算第I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步骤S12),并且计算与第I时间窗不同的第2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步骤S14),从而分别计算两个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充放电限制部153根据这些有效电流值进行第I充放电限制(步骤S13、S15、S16)。因为设为这样的结构,所以能够考虑根据时间窗而变化的有效电流的容许值,在适当的状况下可靠地进行第I充放电限制。
[0086](3)组电池控制部150在功能上还具有累计时间计算部152,该累计时间计算部152计算作为有效电流值超过预定的容许值的时间的累计值的累计时间。充放电限制部153根据由该累计时间计算部152计算出的累计时间(步骤S21)进行用于进一步限制充放电电流的第2充放电限制(步骤S23、S24)。由于设为这样的结构,在虽然通过第I充放电限制短期间抑制了流过大充放电电流,但在比该短期间长的长期间中断续地流过大的充放电电流那样的情况下,也能够防止组电池110的性能劣化。
[0087 ] (4)充放电限制部15 3根据有效电流值的大小来设定针对累计时间的阈值(步骤S22)。将该阈值在步骤S23中与累计时间进行比较,根据其比较结果,在步骤S24中进行第2充放电限制。由于设为这样的结构,所以能够根据有效电流值的大小,适当地判断是否要进行第2充放电限制。
[0088](5)充放电限制部153在从开始第2充放电限制起的经过时间超过预定的限制解除时间时,解除第2充放电限制(步骤S25?S27)。由于设为这样的结构,在进行了第2充放电限制的情况下,能够在适当的定时解除该第2充放电限制,而恢复成原来的状态。
[0089](6)电池控制系统120与作为车辆内的通信网络的CAN连接。充放电限制部153能够经由该CAN获取经过时间的信息。由此,即使电池控制系统120不具有定时器功能,也能够在适当的定时解除第2充放电限制。
[0090]另外,也可以在车辆控制部200中实现图5所示的与充放电限制有关的组电池控制部150的控制块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例如,在组电池控制部150中实现有效电流值计算部151,在车辆控制部200中实现累计时间计算部152以及充放电限制部153。在这种情况下,组电池控制部150将有效电流值计算部151中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的信息发送到车辆控制部200。车辆控制部200使用从组电池控制部150发送的有效电流值的信息,通过累计时间计算部152计算有效电流值超过容许值的累计时间。另外,根据从组电池控制部150发送的有效电流值、累计时间计算部152中计算出的累计时间,由充放电限制部153判断是否要进行第I充放电限制、第2充放电限制,根据其判定结果,对电池控制系统120指示这些充放电限制。即使这样,也能够获得上述那样的作用效果。
[0091]在以上说明的实施方式中,在用于进行第I阶段的充放电限制的处理中计算有效电流值的时间窗的长度、用于与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比较的容许值等是一个例子,也可以设为其它的值。另外,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关于两种时间窗计算了有效电流值,但也可以仅针对一种时间窗计算有效电流值,省略图6的步骤S14、S15的处理。或者,也可以关于三种以上的时间窗计算有效电流值,并与针对每一个设定的容许值比较,判定是否要实施充放电限制。例如,能够在10秒?8小时的期间中选择任意数量以及长度的时间窗,关于各时间窗计算有效电流值,根据与各自的容许值的比较结果来进行第I阶段的充放电限制。
[0092]另外,在以上说明的实施方式中,在用于进行第2阶段的充放电限制的处理中计算累计时间的时间的长度、设为针对计算出的累计时间的阈值的切换时间的长度、限制解除时间等是一个例子,也可以是其它的值。另外,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计算从开始第2阶段的充放电限制起的经过时间,并将该经过时间与限制解除时间进行比较,从而判定是否要解除第2阶段的充放电限制,但也可以计算进行了第2阶段的充放电限制的合计时间,将该合计时间与限制解除时间进行比较,从而判定是否要解除第2阶段的充放电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在开始充放电限制后车辆系统停止、电池控制系统120为非动作状态的情况下,优选去掉该期间而计算合计时间。
[0093]本发明当然不限于上述的实施方式、变形例,能够在不脱离其要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变更。
[0094]另外,既能够将上述的各结构、各功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实现为例如使用了集成电路等的硬件,也能够实现为由处理器执行的程序、软件。能够将用于实现各功能的程序、表格等信息储存到存储器、硬盘等存储装置、IC卡、DVD等存储介质。
[0095]在此,作为引用文献而引入以下的优先权基础申请的公开内容。
[0096]日本专利申请2013年第166799号(2013年8月9日申请)
【主权项】
1.一种电池控制系统,与电池连接,控制所述电池的充放电,其特征在于,具备: 电流检测部,检测在所述电池中流过的充放电电流而测定电流值; 电压检测部,检测所述电池的电压; 温度检测部,检测所述电池的温度; 有效电流值计算部,根据由所述电流检测部测定出的电流值,计算预定的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以及 充放电限制部,根据由所述有效电流值计算部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进行用于限制所述充放电电流的第I充放电限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效电流值计算部分别计算相互不同的多个时间窗中的多个有效电流值, 所述充放电限制部根据所述多个有效电流值进行所述第I充放电限制。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池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累计时间计算部,计算作为所述有效电流值超过预定的容许值的时间的累计值的累计时间, 所述充放电限制部根据由所述累计时间计算部计算出的累计时间,进行用于进一步限制所述充放电电流的第2充放电限制。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放电限制部根据所述有效电流值的大小设定针对所述累计时间的阈值,根据所述累计时间与所述阈值的比较结果来进行所述第2充放电限制。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池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放电限制部在从开始所述第2充放电限制起的经过时间或者进行了所述第2充放电限制的合计时间超过预定的限制解除时间时,解除所述第2充放电限制。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控制系统连接于车辆内的通信网络, 所述充放电限制部经由所述通信网络而获取所述经过时间或所述合计时间的信息。7.一种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 电池控制系统,与电池连接,控制所述电池的充放电;以及 车辆控制部,与所述电池控制系统连接, 所述电池控制系统具有: 电流检测部,检测在所述电池中流过的充放电电流而测定电流值; 电压检测部,检测所述电池的电压; 温度检测部,检测所述电池的温度;以及 有效电流值计算部,根据由所述电流检测部测定出的电流值,计算预定的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 所述车辆控制部根据由所述有效电流值计算部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对所述电池控制系统指示用于限制所述充放电电流的第I充放电限制。
【专利摘要】与电池连接而控制电池的充放电的电池控制系统具备:电流检测部,检测在电池中流过的充放电电流而测定电流值;电压检测部,检测电池的电压;温度检测部,检测电池的温度;有效电流值计算部,根据由电流检测部测定出的电流值,计算预定的时间窗中的有效电流值;以及充放电限制部,根据由有效电流值计算部计算出的有效电流值,进行用于限制所述充放电电流的第1充放电限制。
【IPC分类】B60L11/18, H01M10/44, H01M10/48, B60L3/00, H02J7/00
【公开号】CN105453374
【申请号】CN201480044136
【发明人】青嶋芳成, 森川拓是, 高田雅行, 水流宪一朗, 清田茂之, 田中良幸, 井口丰樹, 桥本浩明, 高桥泰行
【申请人】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4年7月25日
【公告号】EP3032690A1, US20160185248, WO201501987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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