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89377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波材料,具体为一种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属于吸波基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磁波辐射对环境的影响日益增大。在机场,飞机航班因电磁波干扰无法起飞而误点;在医院,移动电话常会干扰各种电子诊疗仪器的正常工作,因此,治理电磁污染,寻找一种能抵挡并削弱电磁波辐射的材料——吸波材料。

吸波材料是指能够能吸收、衰减入射的电磁波,并将其电磁能转换成热能耗散掉或使电磁波因干涉而消失的一类材料,它通过材料的各种不同的损耗机制将入射电磁波转化成热能或者是其它能量形式而达到吸波的目的,但在暗室内部进行吸波处理问题时,为了保持空气流通,满足暗室新风需求,通常需要安装符合响应标准的吸波材料,保证空气流通的同时阻止电磁信号的泄漏,人工电磁材料,是一种能够对电磁波产生响应的新型人工合成材料,由基板和附着在基板上的人造微结构组成,现有技术中的超材料采用的是二维均匀排布的方式,但是按照上述排布方式制成的超材料的宽频吸波效果不太理性,且重量一般较重同时也不利于通风,或使用溶剂型方法制备吸波片材,由于溶剂型方法中,加入了大量有机溶剂,当烘烤刮涂膜时,会有大量有毒或环境有害的溶剂挥发,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有机溶剂的大量使用,成本也变得很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包括屏蔽层、凹槽、锥形凸角、通风孔、基层板和底框;所述屏蔽层、基层板和底框构成该吸波材料主体结构,所述屏蔽层、基层板和底框依次进行组合连接,所述屏蔽层位于该吸波材料的顶层,所述屏蔽层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均匀分布在屏蔽层表面,所述锥形凸角安装在屏蔽层上,所述锥形凸角与屏蔽层上的凹槽一一对应,所述锥形凸角上开有通风孔,所述通风孔均匀分布在锥形凸角的顶端和侧面,所述基层板固定在屏蔽层和底框之间,所述基层板下表面安置在底框内,所述底框位于该吸波材料的底部;为了增强吸波效率,所述屏蔽层由碳纤维构成且外表面涂有绝缘层;为了有利于空气的流通,所述屏蔽层上的锥形凸角在凹槽内呈内弧状的高度分布。

优选的,为了使吸波效果更佳,所述锥形凸角的顶端为平头式。

优选的,为了满足对不同波频的电磁波的吸波需求,所述基层板中部带有大小不同的金属空心环。

优选的,为了提高连接的强度,所述基层板与屏蔽层之间通过树脂复合材料进行压板粘合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设计合理,屏蔽层由碳纤维构成且外表面涂有绝缘层,能够对电磁波有一定的吸收作用,同时绝缘层可以将电磁波进行发射,增强吸波效率,屏蔽层上的锥形凸角在凹槽内呈内弧状的高度分布,有利于空气的流通,锥形凸角的顶端为平头式,使吸波效果更佳,基层板中部带有大小不同的金属空心环,进一步调整吸波材料的吸波频段,使其满足对不同波频的电磁波的吸波需求,基层板与屏蔽层之间通过树脂复合材料进行压板粘合在一起,提高了连接的强度,且便于进行切割。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锥形凸角示意图;

图中:1、屏蔽层,2、凹槽,3、锥形凸角,4、通风孔,5、基层板和6、底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2,一种通风用吸波材料结构,包括屏蔽层1、凹槽2、锥形凸角3、通风孔4、基层板5和底框6;所述屏蔽层1、基层板5和底框6构成该吸波材料主体结构,所述屏蔽层1、基层板5和底框6依次进行组合连接,所述屏蔽层1位于该吸波材料的顶层,所述屏蔽层1上设有凹槽2,所述凹槽2均匀分布在屏蔽层1表面,所述锥形凸角3安装在屏蔽层1上,所述锥形凸角3与屏蔽层1上的凹槽2一一对应,所述锥形凸角3上开有通风孔4,所述通风孔4均匀分布在锥形凸角3的顶端和侧面,所述基层板5固定在屏蔽层1和底框6之间,所述基层板5下表面安置在底框6内,所述底框6位于该吸波材料的底部,所述屏蔽层1由碳纤维构成且外表面涂有绝缘层,能够对电磁波有一定的吸收作用,同时绝缘层可以将电磁波进行发射,增强吸波效率,所述屏蔽层1上的锥形凸角3在凹槽2内呈内弧状的高度分布,有利于空气的流通,所述锥形凸角3的顶端为平头式,使吸波效果更佳,所述基层板5中部带有大小不同的金属空心环,进一步调整吸波材料的吸波频段,使其满足对不同波频的电磁波的吸波需求,所述基层板5与屏蔽层1之间通过树脂复合材料进行压板粘合在一起,提高了连接的强度,且便于进行切割。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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