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切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9205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切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生产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自动切条装置。



背景技术:

家具生产设备领域中,包含了多种生产设备,切条装置作为其中一种,主要用于木板的切条,从而使木板的形状满足所需要求,切条装置的生产效率直接影响家具生产的生产效率,传统的木板切条采用的是人工切条,这样的方式不仅切条效果差,同时大大增加了工人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过大,同时在切条的过程中需要人工去将废品的挑选,因此,如何提供一种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的自动切条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切条装置,用于完成木板的切条与废品的挑选,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自动切条装置,包括底座,以及设置于底座上端的切割座,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切割座侧面的进料板,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切割座侧面的出料板,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出料板侧面的筛选台,所述底座内部设置有驱动电机,底座侧面设置有控制箱,所述切割座表面设置有切刀,所述切割座上端设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端设置有检测台,所述检测台侧面设置有吸尘盘,所述检测台上端设置有若干个检测口,所述检测口的朝向为进料板上表面;

所述筛选台包括送料台,所述送料台侧面还设置有推块,所述推块侧面设置有检测板,所述送料台侧面还设置有置物台,所述置物台为倾斜状,且置物台表面与送料台表面保持相通,所述置物台侧面还设置有挡板;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板上表面与切割座上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上,进料板侧面设置有挡条,所述出料板上表面与切割座上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电机为减速电机;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座下端设置有固定板与缓冲板,所述固定板为半圆状,所述缓冲板设置于固定板侧面,所述缓冲板通过销轴与固定座下表面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种自动切条装置采用进料板与出料板的设计完成木板的自动进料与出料,通过检测台完成木材废品的检测,然后通过切割座将木材废品挑选出来切断,通过筛选台的设计,将成品与废品区分出来,自动化程度高,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与劳动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成本;该种自动切条装置结构简单,便于操作与维修,实用性非常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自动切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筛选台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座;2-切割座;3-进料板;4-出料板;5-筛选台;51-送料台;52-推块;53-检测板;54-置物台;55-挡板;6-驱动电机;7-控制箱;8-切刀;9-固定座;10-检测台;11-检测口;12-挡条;13-固定板;14-缓冲板;15-吸尘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图示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与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自动切条装置包括底座1,以及设置于底座1上端的切割座2,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切割座2侧面的进料板3,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切割座2侧面的出料板4,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出料板4侧面的筛选台5,所述底座1内部设置有驱动电机6,底座1侧面设置有控制箱7,所述切割座2表面设置有切刀8,所述切割座2上端设置有固定座9,所述固定座9上端设置有检测台10,所述检测台10侧面设置有吸尘盘15,所述检测台10上端设置有若干个检测口11,所述检测口11的朝向为进料板3上表面;

所述筛选台5包括送料台51,所述送料台51侧面还设置有推块52,所述推块52侧面设置有检测板53,所述送料台51侧面还设置有置物台54,所述置物台54为倾斜状,且置物台54表面与送料台51表面保持相通,所述置物台54侧面还设置有挡板55;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板3上表面与切割座2上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上,进料板3侧面设置有挡条12,所述出料板4上表面与切割座2上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电机6为减速电机;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座9下端设置有固定板13与缓冲板14,所述固定板13为半圆状,所述缓冲板14设置于固定板13侧面,所述缓冲板14通过销轴与固定座9下表面相连接;

该种自动切条装置采用进料板3与出料板4的设计完成木板的自动进料与出料,通过检测台10完成木材废品的检测,然后通过切割座2将木材废品挑选出来切断,通过筛选台5的设计,将成品与废品区分出来,自动化程度高,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与劳动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成本;该种自动切条装置结构简单,便于操作与维修,实用性非常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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