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体停车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5438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体停车库,尤其涉及一种集灭火和洗车功能的立体停车库。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汽车产量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停车位也日益紧张,城市中为了更好的有效的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大多采用的是立体停车,由于室外条件有限,通常采用的是地下立体车库或者停车塔,低下立体车库和停车塔由于其建筑和车库的结合体的特性,对于灭火有很大的空间限制。

由于停车塔具有全自动密封性能,很难进行及时的人工灭火,地下车库也由于进出口高度问题很难及时进行灭火。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解决上述现有技术问题中的一个或者多个。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包括车库本体,车库本体自上而下设有多个停车层,车库本体的中央设有升降通道,升降通道内安装有汽车升降设备,每个停车层通过分隔墙均匀分隔成十二个停车位,每个停车位的顶部均布有多个第一高压水喷头,每个停车位底部均设有排水槽,排水槽内均布有多个第二高压水喷头,车库本体底部设有集水池和设置于集水池内的水泵,水泵连通于第一高压水喷头和第二高压水喷头,排水槽连通于集水池。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停车位周向设置有多个第三高压水喷头,第三高压水喷头连通于水泵。由此,配合第一高压水喷头和第二高压水喷头用于给停车位上的汽车清洗。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包括火灾探测器和电连接于火灾探测器的控制器,火灾探测器设置于停车位顶部,控制器控制第一高压水喷头、第二高压水喷头和第三高压水喷头的开关。由此能够自动检测火灾,进行灭火。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水泵还连接有排出管道,排出管道的出水口设置于车库本体外。由此,当集水池内的水过多时可以排出去。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集水池分隔成沉淀池和清水池,沉淀池与清水池通过水管连通,水管进水口设有过滤网,排水槽连通于沉淀池,水泵设置于清水池内。由此,能对收集到的水进行沉淀过滤,除去水中的杂物。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停车位的上下均设置高压水喷头,高效率对着火的汽车灭火,此外通过集水池对车库内的水进行回收利用,用于车库内的灭火。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的截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的停车位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的集水池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立体停车库,包括圆柱形车库本体1,车库本体1自上而下设有多个停车层2,车库本体1的中央设有升降通道3,升降通道内安装有汽车升降设备4。

每个停车层2通过分隔墙均匀分隔成十二个停车位21,每个停车位21的顶部均布有多个第一高压水喷头22,第一高压水喷头22呈阵列排列,第一高压水喷头22固定安装在停车位21的顶部。每个停车位21底部均开设有排水槽23,排水槽23上固定安装有过滤网,排水槽23内均布有多个第二高压水喷头24,第二高压水喷头24固定安装在排水槽23的底部,第二高压水喷头24的出水口朝上,通过设置第二高压水喷头24可以对汽车底部进行灭火。车库本体1底部浇筑有集水池5和设置于集水池5内的水泵51,水泵51出水口通过管道连通于第一高压水喷头22和第二高压水喷头24,可以为其供水,排水槽23连通于集水池5,停车位21内的水可以通过排水槽23流到集水池5内进行收集,以便重复利用。

此外,每个停车位21周向设置有多个第三高压水喷头25,具体来说是停车位21周向的墙体内固定安装有第三高压水喷头25,第三高压水喷头25连通于水泵51的出水口。由此,配合第一高压水喷头和第二高压水喷头用于给停车位上的汽车清洗。

此外,还包括火灾探测器26和电连接于火灾探测器26的控制器27,火灾探测器26固定安装于停车位21顶部,控制器27可以使单片机,控制器27控制第一高压水喷头22、第二高压水喷头24和第三高压水喷头25的开关。当火灾探测器26探测到汽车着火时,发送信号给控制器27,控制器27控制第一高压水喷头22、第二高压水喷头24和第三高压水喷头25开启,对着火的汽车进行灭火。

此外,水泵51出水口还连接有排出管道52,排出管道52的出水口设置于车库本体1外。由此,当集水池内的水过多时可以排出去。

此外,集水池5分隔成沉淀池53和清水池54,沉淀池53与清水池54通过水管55连通,水管55进水口固定安装有过滤网56,排水槽23通过管道连通于沉淀池53,水泵51设置于清水池54内。由此,能对收集到的水进行沉淀过滤,除去水中的杂物。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停车位的上下均设置高压水喷头,高效率对着火的汽车灭火,此外通过集水池对车库内的水进行回收利用,用于车库内的灭火。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相似的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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