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1676阅读:422来源:国知局
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包括载物平台、二维移动平台、三脚架、镭射灯、亮度计,待测试产品置于载物平台上,且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与载物平台的前端面平齐,二维移动平台设置于载物平台的前方,亮度计设置于二维移动平台的后端面,亮度计后端与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之间的距离相对固定,三脚架设置于二维移动平台上,三脚架的顶端设置镭射灯,镭射灯在竖直平面内能沿着三脚架转动以调整镭射灯发出的镭射光线与竖直方向的角度;定位时,亮度计的测试光线与镭射灯的镭射光线相交于待测试产品的前端面上。本实用新型优点:可精确确定亮度均匀性测试的起始基准点,保证了测试的准确度和可重复性,提高了测试效率。
【专利说明】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发展,显示器在各个领域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也急剧增加。目前最主流的显示介质是液晶,对于使用者而言,显示器的性能主要通过亮度、亮度均匀性、颜色等光学指标表征和体现,其中亮度均匀性尤为重要。随着液晶显示器的轻薄化发展,液晶显示背光系统越来越倾向侧背光设计。这种背光系统设计可以大大降低产品的厚度,与传统的底背光设计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也存在亮度均匀性问题。
[0003]侧背光系统液晶显示器的背光设计在产品四周位置,通过导光板和漫反射膜等材料将光线打散漫射,进行匀光。匀光的效果是通过液晶显示器表面亮度均匀性来衡量的。依照行业标准,通常液晶显示器中心亮度为800cd/m2时,表面亮度均匀性小于20%人眼可以接受。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明显比底背光效果差,侧背光亮度均匀性的改善主要与导光板和内部匀光结构设计有关。为持续改善侧背光系统亮度均匀性,其测试方法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0004]目前各行业对亮度均匀性测试方法的定义较多,通常为九点测试法,该方法对九点位置的定义也有多种,军用领域通常按照GJB3578-99亮度均匀性测试方法定义的九点位置测试。目前亮度均匀性测试设备通常安装在二维移动平台上(比如SS230光学测试平台),进行半自动测试。产品表面的九点测试位置可以通过在测试设备中进行参数定义,手动定义基准点,然后执行自动测试和运算,输出亮度均匀性测试报告。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重复性,手动定义基准点至关重要。
[0005]对于军用液晶显示器,最显著的特点是种类繁多,数量少,尺寸跨度大,外形不统一。针对每个型号制作专用测试工装夹具成本较高,且测试效率较低。而对于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套产品均需要进行亮度均匀性测试,标准GJB3578-99对九点测试位置要求也较高,所以,手动确定测试基准点是影响测试效率的关键因素。由于测试设备内部的程序已经按照标准中九点的相对位置固化,只需输入产品有效显示面积和确定起始的基准点即可。每个型号的有效显示面积都是固定和已知的,可以直接录入参数。光学测试探头的起始基准点确定是关键,如果确定的基准点偏离有效显示面积中心位置,可能导致边缘测试点位于有效显示面积以外,最终导致亮度均匀性不合格,没有反应出产品亮度均匀性的真实情况。
[0006]目前主要通过人眼粗略观察寻找产品中心点,通过反复调整二维移动平台上的亮度计寻找产品大致中心位置,此方法调整的缺点有三点:一是调整的准确性较差,尤其对于小尺寸产品(三英寸及以下产品),肉眼艰难确定中心点位置,容易导致测试数据出现较大误差;二是调整较繁琐,需要反复调整探头,然后到产品旁边仔细确认;三是测试的重复性较差,人眼定位,不可能每次都将产品中心定位在准确的同一点。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可精确确定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的起始基准点,保证了亮度均匀性测试的准确度和可重复性,提高了测试效率。
[0008]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9]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包括载物平台、二维移动平台、三脚架、镭射灯、亮度计,待测试产品置于所述载物平台上,且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与所述载物平台的前端面平齐,所述二维移动平台设置于所述载物平台的前方,所述亮度计设置于所述二维移动平台的后端面且向后水平伸出,所述亮度计后端与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之间的距离相对固定,所述三脚架设置于所述二维移动平台上,所述三脚架的顶端设置所述镭射灯,所述镭射灯在竖直平面内能沿着所述三脚架转动以调整所述镭射灯发出的镭射光线与竖直方向的角度;定位时,所述亮度计的测试光线与所述镭射灯的镭射光线相交于待测试产品的前端面上。
[00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亮度计后端与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之间的距离为500mm。
[0011]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镭射灯铰接在所述三脚架的顶端。
[00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载物平台和二维移动平台均为长方体。
[0013]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三脚架包括三个支脚,所述三个支脚底端通过螺钉分别固定在二维移动平台上、顶端合为一体且设置有向上伸出的固定座,所述镭射灯设置在所述固定座上。
[0014]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00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可精确确定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的起始基准点,测试准确度高,测试重复性好,测试效率高。且结构简单,取材便利,制作成本低,实用范围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0018]参见图1,本实施例提供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包括载物平台3、二维移动平台1、三脚架2、镭射灯5、亮度计6,载物平台3和二维移动平台I均为长方体。待测试产品4置于载物平台3上,且待测试产品4前端面与载物平台3的前端面平齐,二维移动平台I设置于载物平台3的前方,亮度计6设置于二维移动平台I的后端面且向后水平伸出,亮度计6后端与待测试产品4前端面之间的距离相对固定,通常标准要求为500mm。三脚架2设置于二维移动平台I上,三脚架包括三个支脚,三个支脚底端通过螺钉分别固定在二维移动平台I上、顶端合为一体且设置有向上伸出的固定座,镭射灯5能转动的设置在固定座上,作为优选,镭射灯5铰接在三脚架的顶端的固定座上,镭射灯5在竖直平面内能沿着三脚架2转动以调整镭射灯5发出的镭射光线与竖直方向的角度。定位时,亮度计6的测试光线与镭射灯5的镭射光线相交于待测试产品4的前端面上。
[0019]使用前,先在二维移动平台I上安装好三脚架2,再根据亮度计6位置和亮度计6后端到待测试产品4前端面的距离,调整镭射灯5的角度进而调整镭射光线的角度,使得镭射灯5的镭射光线与亮度计6的测试光线相交于待测试产品4前端面上,并将镭射灯5固定。
[0020]使用时,在待测试产品4前端面加载中心十字信号,通过移动二维移动平台1,使得镭射灯5发出的镭射光线与待测试产品4的中心十字信号重合,此时亮度计6测试起始基准点即为待测试产品4的中心十字信号位置,关闭镭射灯5即可进行亮度均匀性测试(此前已经将待测试产品4的有效显示面积尺寸录入亮度测试设备程序中)。
[0021]采用本实施例提供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能精确确定亮度均匀性测试的起始基准点,测试准确度高;且只需提前一次调整即可,无需多次反复调整亮度计6,操作简单方便,测试的重复性好,能确保每次都将亮度均匀性测试的起始基准点定位在待测试产品4的中心点,测试效率高。
[0022]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载物平台、二维移动平台、三脚架、镭射灯、亮度计,待测试产品置于所述载物平台上,且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与所述载物平台的前端面平齐,所述二维移动平台设置于所述载物平台的前方,所述亮度计设置于所述二维移动平台的后端面且向后水平伸出,所述亮度计后端与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之间的距离相对固定,所述三脚架设置于所述二维移动平台上,所述三脚架的顶端设置所述镭射灯,所述镭射灯在竖直平面内能沿着所述三脚架转动以调整所述镭射灯发出的镭射光线与竖直方向的角度;定位时,所述亮度计的测试光线与所述镭射灯的镭射光线相交于待测试产品的前端面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计后端与所述待测试产品前端面之间的距离为500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镭射灯铰接在所述三脚架的顶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载物平台和二维移动平台均为长方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侧背光亮度均匀性测试中心定位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脚架包括三个支脚,所述三个支脚底端通过螺钉分别固定在二维移动平台上、顶端合为一体且设置有向上伸出的固定座,所述镭射灯设置在所述固定座上。
【文档编号】G02F1/13357GK204116744SQ201420444649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7日
【发明者】陈彬, 李静, 刘儒锋, 武明, 柯国娟 申请人:中航华东光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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