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头开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6947阅读:9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头开卷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压生产线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头开卷机。



背景技术:

在冲压生产线中,需要对料卷进行开卷,开卷通过扩缩机构实现,通过扩缩机构将料卷引导进入整平机进行整平,传统方式的扩缩机构只设置一个,往往在完成一个工序后需要重新安装料卷,因此中间不能实现快速衔接,产生了一个安装空闲期,因此不能实现快速更换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通过双头双备料设计,能有效地实现卷料的快速更换工作,提供工作效率的双头开卷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双头开卷机,包括一个用于支撑用的底座,底座上设置一个支撑柱,支撑柱的上端活动安装一个旋转机架,底座的下端两侧垂直于底座设置有两个支撑脚架,支撑脚架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用的连接板;

旋转机架的两侧各设置一个扩缩机构,分别为第一扩缩机构与第二扩缩机 构,第一扩缩机构、旋转机架和第二扩缩机构三者之间呈“Z”字形,所述扩缩机构由一根以上的托料臂组成,各托料臂呈360度环绕设置,料卷卷绕于各托料臂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扩缩机构、第二扩缩机构和旋转机架均通过一控制箱自动控制,控制箱上设置有触摸控制屏。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扩缩机构、第二扩缩机构均通过齿轮减速马达驱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柱内安装一个旋转电机,旋转电机轴连接旋转机架,旋转机架带动两个扩缩机构实现180度转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扩缩机构、第二扩缩机构上均设置有挡料板,挡料板下端垂直于托料臂上,挡料板呈“A”字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双头双备料设计,能有效地实现卷料的快速更换工作,工作时整机采用控制箱操作,并且可以自动运行,给生产工人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整体结构紧凑,体积小,易于生产制造,成本低,利于广泛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一个用于支撑用的底座1,底座上设置一个支撑柱,支撑柱的上端活动安装一个旋转机架3,底座1的下端两侧垂直于底座设置有两个支撑脚架2,支撑脚架2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用的连接板;

旋转机架3的两侧各设置一个扩缩机构,分别为第一扩缩机构4与第二扩缩机构5,第一扩缩机构4、旋转机架3和第二扩缩机构5三者之间呈“Z”字形,所述扩缩机构由一根以上的托料臂组成,各托料臂呈360度环绕设置,料卷卷绕于各托料臂上。

其中,第一扩缩机构4、第二扩缩机构5和旋转机架3均通过一控制箱自动控制,控制箱上设置有触摸控制屏,操作工人通过在触摸控制屏上输入控制指令,事先可录入编程,然后实现数控自动化操作,解放人力双手,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降低了劳动强度,操作也更加的安全。

本实施例中,所描述到的第一扩缩机构4、第二扩缩机构5均通过齿轮减速马达驱动,由扩缩机构的减速马达驱动开卷,将料卷引导进入下一道的整平工作,减速马达结构简单,没有复杂的机械结构,成本也大大的降低。

该设备中,为了实现两个扩缩机构的交替使用,特在支撑柱内安装一个旋转电机,旋转电机轴连接旋转机架,旋转机架带动两个扩缩机构实现180度转动,当装在其中一个扩缩机构上的料卷使用完后,通过控制箱实现自动换位动作,即转动180度,将另外一个扩缩机构移动至整平机入口端,而在加工的同时,可对刚使用完料卷的扩缩机构安装料卷,因此中间可实现连续作业,无需停顿,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实施例中,第一扩缩机构4、第二扩缩机构5上均设置有挡料板6,挡料板6下端垂直于托料臂7上,挡料板呈“A”字形,挡料板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材料的左右摆动,更加的简单方便,运行时更加的平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双头双备料设计,能有效地实现卷料的快速更换工作,工作时整机采用控制箱操作,并且可以自动运行,给生产工人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整体结构紧凑,体积小,易于生产制造,成本低,利于广泛推广应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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