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成型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45598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玻璃成型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玻璃成型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以环形辐射加热器自模具结构的周围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加热的玻璃成型设备。



背景技术:

请参考图1,图1是现有技术的玻璃成型设备1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玻璃成型设备1包括模具结构10、上加热板12以及下加热板14。模具结构10由上模100以及下模102组成,其中玻璃成型空间104形成于上模100与下模102之间,且玻璃成型空间104用以容纳模造玻璃2。在以模具结构10对模造玻璃2进行模造成型时,现有技术是先以上加热板12与下加热板14分别接触上模100与下模102,使上加热板12与下加热板14经由热传导的方式对模具结构10与模造玻璃2进行加热。模造玻璃2加热软化后,上模100与下模102夹持并施压模造玻璃2,使模造玻璃2的边缘依玻璃成型空间104的形状而热压成型。

当上加热板12与下加热板14经由热传导的方式对模具结构10与模造玻璃2进行加热时,模具结构10的中间区域A1会产生聚热效果,且模具结构10的侧面区域A2会产生散热效果。因此,当模造玻璃2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时,模造玻璃2的中间平面区会因过热而产生橘皮、雾纹等表面瑕疵,从而影响模造玻璃2成型后的表面品质。此外,若上热板12与上模100的接触力过大,有可能会压破模造玻璃2。若上热板12与上模100的接触力过小,有可能因模具结构10的高度变异而接触传导不确实,造成加热不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以环形辐射加热器自模具结构的周围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加热的玻璃成型设备,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玻璃成型设备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包括模具结构以及环形辐射加热器。所述模具结构具有玻璃成型空间,所述玻璃成型空间容纳模造玻璃,所述环形辐射加热器具有环形加热空间,所述模具结构设置于所述环形加热空间中,所述环形辐射加热器以红外线辐射自所述模具结构的周围对所述模具结构与所述模造玻璃进行加热。

所述模具结构包括上模以及下模,所述玻璃成型空间形成于所述上模与所述下模之间。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还包括致动器,连接于所述环形辐射加热器,所述致动器驱动所述环形辐射加热器相对所述模具结构移动,以使所述模具结构设置于所述环形加热空间中。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还包括致动器,连接于所述模具结构,所述致动器驱动所述模具结构相对所述环形辐射加热器移动,以使所述模具结构设置于所述环形加热空间中。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还包括上辐射加热器,所述上辐射加热器自所述模具结构上方以红外线辐射对所述模具结构与所述模造玻璃进行前期加热。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还包括下加热板,所述模具结构设置于所述下加热板上,所述下加热板自所述模具结构下方对所述模具结构与所述模造玻璃进行加热。

所述玻璃成型设备还包括上加热板,所述上加热板与所述下加热板配合,以对所述模具结构中的所述模造玻璃进行热压成型。

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玻璃成型设备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环形辐射加热器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的周围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加热。由于红外线辐射所产生的热是自模具结构的周围逐渐传递至自模具结构的内部,因此,在加热的过程中,模具结构的周围温度会高于模具结构的内部温度。当模造玻璃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时,模造玻璃的中间平面区较低温,不会因过热而产生橘皮、雾纹等表面瑕疵。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有效确保模造玻璃成型后的表面品质。此外,本实用新型可利用上辐射加热器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上方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前期加热。由于上辐射加热器不需与模具结构接触,可避免因模具结构的高度变异而造成加热不良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玻璃成型设备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的玻璃成型设备的剖面图。

图4是图3中的模具结构设置于环形辐射加热器的环形加热空间中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的另一示意图。

图6是图5中的玻璃成型设备的剖面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的另一示意图。

图8是图7中的玻璃成型设备的剖面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环形辐射加热器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3 玻璃成型设备

2、4 模造玻璃

10、30 模具结构

12、38 上加热板

14、34 下加热板

32、32' 环形辐射加热器

36 上辐射加热器

100、300 上模

102、302 下模

104、304 玻璃成型空间

320 环形加热空间

A1 中间区域

A2 侧面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考图2至图4,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示意图,图3是图2中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剖面图,图4是图3中的模具结构30设置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环形加热空间320中的示意图。

如图2至图4所示,玻璃成型设备3包括模具结构30、环形辐射加热器32以及下加热板34。模具结构30设置于下加热板34上。模具结构30具有玻璃成型空间304,且玻璃成型空间304容纳模造玻璃4。在本实施例中,模具结构30包括上模300以及下模302,其中玻璃成型空间304形成于上模300与下模302之间。在本实施例中,模具结构30可由金属、石墨、陶瓷或其它具有高热传导率的材料制成。环形辐射加热器32具有环形加热空间320。

如图4所示,在以模具结构30对模造玻璃4进行模造成型时,可将模具结构30设置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环形加热空间320中。接着,再控制环形辐射加热器32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30的周围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加热。由于红外线辐射所产生的热是自模具结构30的周围逐渐传递至自模具结构30的内部,因此,在加热的过程中,模具结构30的周围温度会高于模具结构30的内部温度。当模造玻璃4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时,模造玻璃4的中间平面区较低温,不会因过热而产生橘皮、雾纹等表面瑕疵。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有效确保模造玻璃4成型后的表面品质。

在本实施例中,玻璃成型设备3还可包括致动器(未显示),连接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致动器可驱动图3中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相对模具结构30向下移动,以使模具结构30设置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环形加热空间320中。

在另一实施例中,玻璃成型设备3还可包括致动器(未显示),连接于模具结构30。致动器可驱动图3中的模具结构30相对环形辐射加热器32向上移动,以使模具结构30设置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环形加热空间320中。

需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可以是单管结构或双管结构,以达到环状对模具结构30全周侧面加热的目的。

请参考图5以及图6,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另一示意图,图6是图5中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剖面图。如图5与图6所示,玻璃成型设备3还可包括上辐射加热器36,其中上辐射加热器36自模具结构30上方以红外线辐射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前期加热。在利用前述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30的周围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加热前,本实用新型可先利用上辐射加热器36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30上方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加热,且利用下加热板34自模具结构30下方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加热。由于上辐射加热器36不需与模具结构30接触,可避免因模具结构30的高度变异而造成加热不良的问题。

在模造玻璃4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前,再将下加热板34与其上的模具结构30转移至设置有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工作站,以利用环形辐射加热器32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30的周围对模具结构30与模造玻璃4进行加热,使模造玻璃4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

请参考图7以及图8,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另一示意图,图8是图7中的玻璃成型设备3的剖面图。如图7与图8所示,玻璃成型设备3还可包括上加热板38。当模造玻璃4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时,即可将下加热板34与其上的模具结构30转移至设置有上加热板38的工作站,以利用上加热板38与下加热板34配合,以对模具结构30中的模造玻璃4进行热压成型。最后,使模具结构30徐冷降温,即可将成型后的模造玻璃4自模具结构30取出。

需说明的是,设置有上辐射加热器36、环形辐射加热器32与上加热板38的工作站可以是一或多个,视实际应用而定。

请参考图9,图9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示意图。环形辐射加热器32'与前述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环形辐射加热器32'是一件式结构(如图9所示),而前述的环形辐射加热器32是两件式结构(如图2所示)。换句话说,本实用新型的环形辐射加热器可以是一件式、两件式或多件式结构,以达到环状对模具结构全周侧面加热的目的。

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玻璃成型设备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环形辐射加热器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的周围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加热。由于红外线辐射所产生的热是自模具结构的周围逐渐传递至自模具结构的内部,因此,在加热的过程中,模具结构的周围温度会高于模具结构的内部温度。当模造玻璃的周围的温度达到可弯折温度时,模造玻璃的中间平面区较低温,不会因过热而产生橘皮、雾纹等表面瑕疵。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有效确保模造玻璃成型后的表面品质。此外,本实用新型可利用上辐射加热器以红外线辐射自模具结构上方对模具结构与模造玻璃进行前期加热。由于上辐射加热器不需与模具结构接触,可避免因模具结构的高度变异而造成加热不良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