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598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本发明涉及一种驱动装置,如雨刮器装置。按照惯例,直驱雨刮器装置已被视为一类驱动装置。一种直驱雨刮器装置包括电机主体,其为驱动源。所述机主体的输出轴直接固定至雨刮器。例如,日本公开专利公开号59-120551。另一类雨刮器装置使用四连杆机构,其中,当所述输出轴旋转一周,可使所述雨刮器以90度或110度的角度幅度往复运动(摆动)一次。例如,日本公开专利公开号2008-35629。与直驱雨刮器装置相比,使用四连杆机构的雨刮器装置可增加从所述输出轴至所述雨刮器(所述四连杆机构)而作用的扭矩。因此,这有可能减少驱动源(在日本公开专利公开号59-120551的实例中指电机主体和蜗轮传动装置)所产生的且用于以预定扭矩转动所述雨刮器所需的扭矩(所述输出轴的扭矩)。然而,近年来,为了方便将雨刮器装置安装至车辆上,需要减小驱动装置中驱动源的尺寸。具体而言,当驱动源为电机主体的情况下,需要减小所述电机主体的尺寸。当驱动源包括电机主体和减速齿轮的情况下,需要减小所述电机主体和所述减速齿轮中至少一个的尺寸。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驱动装置,其可以减小驱动源的尺寸,从而便于安装。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输出轴和驱动源的驱动装置。所述驱动源用于使所述输出轴以大于180°且小于360°的第一角度幅度往复转动。拱形运动部分位于与所述输出轴的轴线相偏离的位置且可与所述输出轴一体旋转。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输出轴旋转时 绕所述输出轴的轴线进行拱形运动。枢轴位于与所述输出轴的轴线相偏离的位置。杠杆构件可绕所述枢轴的轴线转动并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相啮合。由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进行拱形运动,当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和所述杠杆构件之间的啮合位置变化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推动所述杠杆构件。所述杠杆构件以小于所述第一角度幅度的第二角度幅度往复转动,从而使从动构件一体进行往复转动。下文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原理,从而使人们理解本发明的其他方面和其优点。


参照下面优选实施例和附图的说明,以充分理解本发明及其目的和优点。图1为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雨刮器装置的局部分解立体图;图2为图1所示雨刮器装置的分解立体图;图3为图1所示雨刮器装置的操作说明图;图4为说明图1所示雨刮器装置中所述雨刮器的转动角与所述雨刮器转轴的扭矩间关系的特性要素图5为说明图1所示雨刮器装置中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与所述驱动源所需的扭矩比间关系的特性要素图;图6为说明图1所示雨刮器装置中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与扭矩放大系数间关系的特性要素图;图7为根据本发明第二个实施例的雨刮器装置的局部分解立体图;图8为图7所示雨刮器装置的局部平面视图;以及图9为图7所示雨刮器装置中所述蜗轮和导体图案的说明仰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将参照图1至5说明本发明的一种驱动装置,在一个实施例中其为雨刮器装置。如图1和2所示,雨刮器装置I包括作为驱动源的电机主体2、曲柄臂3、滑动构件
4、枢轴5 (见图2)以及作为从动构件的雨刮器6。所述电机主体2包括电机壳体2a和输出轴2b。将基座7固定至车体(未不出)上,且将所述电机壳体2a固定至背面(面向所述车辆内部的表面)上。所述输出轴2b延伸穿过所述基座7并从前面(面向所述车辆外部的表面)向外突出。例如,将用于检测所述输出轴2b转动角的传感器设置于所述电机壳体2a中。基于操作开关的操纵,所述电机主体2可使所述输出轴以270°的角度幅度往复转动。将所述曲柄臂3固定至所述输出轴2b的远端,从而使其可与所述输出轴2b —体旋转。如图2所示,所述曲柄臂3沿与所述输出轴2b的轴线相垂直的方向延伸。在所述曲柄臂3的远端形成有管状部分3a。所述管状部分3a沿与所述输出轴2b的轴线相平行的轴线L2 (图3中L2a和L2b)延伸。所述管状部分3a支撑所述滑动构件4,从而可使所述滑动构件4绕所述轴线L2旋转。所述滑动构件4h具有被插入所述管状部分3a的轴部分4a以及从所述管状部分3a突出的拱形运动部分4b。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形成为空心管,其沿垂直于所述轴线L2的方向延伸。如图2所示,从平行于所述轴线LI和L2的方向上看,当所述输出轴2b旋转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可绕与所述轴线LI 一致的中心在圆弧内移动。所述枢轴5被固定在位于与所述输出轴2b的轴线LI (轴中心)相偏离位置的所述基座7中,且沿平行于所述轴线LI的轴线L3延伸。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枢轴5所处位置正对着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关于所述输出轴2b拱形运动的中间位置,即关于所述轴线L2旋转180°所达到的圆周位置,且其与所述轴线L2相分离的距离等于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的旋转半径乘以1.414所获得的值。换言之,从平行于所述轴线LI和L3的方向上看,本实施例所述枢轴5 (轴线L3)位于正方形的四个角之一的位置上,其他三个角则构成所述输出轴2b (轴线LI)以及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旋转运动的两端。所述枢轴5旋转支持所述雨刮器6的近端。具体而言,在图1所示,所述雨刮器6由雨刮臂11以及耦合至所述雨刮臂11远端的雨刮片(未示出)所形成。所述雨刮臂11的近端包括作为由所述枢轴5支撑的杠杆构件的臂头12,以及耦合至所述臂头12远端的保持器13。所述臂头12包括细长的臂头主体14、上盖15以及下盖16。管状支撑14a形成于所述臂头主体14近端的下方。所述管状支撑14a绕所述枢轴5进行安装,从而使所述臂头主体14可与所述枢轴5 —体旋转。在所述臂头主体14的中间部分关于纵向形成有容纳孔14b。所述容纳孔14b沿垂直方向或沿所述轴线LI至L3的方向延伸穿过所述臂头主体14。所述容纳孔14b也沿所述雨刮器6的纵向延伸。在所述臂头主体14近端的上部形成凹部14d。所述凹部14d与所述容纳孔14b经壁14c而分离。所述容纳孔14b具有一对内表面,其沿所述雨刮器6的纵向延伸且支撑所述滑动构件19。具体而言,作为第一内表面的所述壁14c具有通孔14e,其沿所述壁14c的纵向延伸以将所述容纳孔14b连接至所述凹部14d。在所述第二内表面上形成有支撑凹部Hf。所述支撑凹部14f沿纵向(所述通孔14e的延伸方向)延伸。在所述支撑通孔He的下方形成有允许通孔Hg。所述允许通孔14g允许下述细长板状可移动闭合构件17沿纵向移动。将所述上盖15固定至所述臂头主体14的顶部,从而闭合所述容纳孔14b的上开口以及所述凹部14d。将所述下盖16固定至所述臂头主体14的底部。所述下盖16在与所述容纳孔14b相应的位置上具有细长孔16a。在本实施例中,随着将所述上盖15和所述下盖16固定至所述臂头主体14,所述容纳孔14b的内表面、所述上盖15和所述细长孔16a形成容纳部分18,其在所述臂头12中具有作为开口的所述细长孔16a。尽管图1给出了所述上盖15未被固定至所述臂头主体14的状态的图示,但仍将参考数字附于与所述容纳部分18相应的部分以用于说明。如图2所示,在所述下盖16的上表面形成有允许凹部16b。所述允许凹部16b和所述允许通孔14g —起允许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在纵向移动。如图1所示,所述支撑通孔14e和所述支撑凹部14f分别支撑所述滑动构件19的两端。所述滑动构件19的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被容纳在所述容纳部分18中且绕所述滑动轴19进行安装。这将允许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在所述容纳部分18的纵向滑动。如上所述,所述允许凹部16b和允许通孔14g允许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在纵向移动。将所述滑动构件4的轴部分4a插入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的中孔17a并插入所述曲柄臂3的所述管状部分3a。相应地,不管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在所述容纳部分18中的位置在哪里,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可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体滑动(移动)以闭合所述容纳部分18的开口(即所述细长孔16a)。现在将说明所述雨刮器装置的操作。例如,当基于操作开关的操纵而驱动所述电机主体2时,所述输出轴2b可在270°的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相应地,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进行拱形运动(往复运动)。接着,当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在沿所述容纳孔14b(沿纵向)中的所述滑动轴19滑动时,其可通过所述滑动轴19推动所述臂头12 (沿旋转方向)。即,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在改变与所述滑动轴19(所述臂头12)的啮合位置时,其可推动所述臂头12。具体而言,例如,如图3所示,当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从第一旋转端(图3所示顺时针方向的一端,即与参考位置L2a相对应的位置)旋转(拱形运动)135° (拱形运动)至所述旋转范围中的中间位置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可在其从所述滑动轴19的近端至远端滑动的同时旋转所述臂头1245°。进一步地,当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从所述旋转范围中的中间位置旋转(拱形运动)135° (拱形运动)至第二旋转端(图3所示逆时针方向的一端,即与L2b相对应的位置)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可在其从所述滑动轴19的远端至近端滑动的同时旋转所述臂头1245°。通过这种操作进行往复运动,从而使所述臂头12和所述雨刮器6 —起以90°的角度幅度往复转动以进行擦拭动作。上述实施例具有以下的优点。(I)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一种雨刮器装置可通过旋转所述输出轴一圈而使雨刮器进行一次往复运动,即,可通过在180°的角度幅度内旋转所述输出轴而使所述雨刮器在中途摆动。本实施例所述雨刮器装置可在大于180°的270°角度幅度内转动所述输出轴2b,从而可单向摆动所述雨刮器6 (在本实施例中为90° )。与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一种雨刮器装置相比,其增加了从所述输出轴2b至所述雨刮器6的扭矩(参照图4)。图4为说明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一种雨刮器装置以及本实施例所述雨刮器装置中所述雨刮器的转动角与所述雨刮器转轴的扭矩间关系的特性要素图。每种雨刮器装置均使用相同的驱动源,其可旋转输出轴10Nm。特性Xl表示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一种雨刮器装置的所述雨刮器转轴的扭矩,且特性X2表示本实施例所述雨刮器装置的所述雨刮器转轴的扭矩。本实施例使最小扭矩具有更大的值。相应地,如图5所示,这将可能减小驱动源(在本实施例中,为所述电机主体)所产生的且用于以预定扭矩转动所述雨刮器6所需的扭矩。从而,可减小所述驱动源(所述电机主体2)的尺寸。图5为说明一种传统直驱雨刮器装置、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一种雨刮器装置以及本实施例所述雨刮器装置中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与所述驱动源所需的扭矩间关系的特性要素图。为了实现以预定扭矩转动所述雨刮器6,所述传统直驱雨刮器装置(特性Yl)要求驱动源产生1.0的扭矩,而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所述雨刮器装置(特性Y2)要求驱动源产生最大约为0.7的扭矩。进一步地,本实施例所述雨刮器装置(特性Y3)仅要求驱动源产生最大约为0.4的扭矩(其为直驱型装置的40% )。通过图6 (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与扭矩放大系数的特性要素图),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了解这一点,其中,图6显示出通过联动而获得的增加扭矩的效果。即,由于所述传统直驱雨刮器装置(特征Zl)没有联动,其扭矩放大系数为1.0。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所述雨刮器装置(特性Z2)的扭矩放大系数为1.4,而本实施例所述的雨刮器装置(特性Z3)的扭矩放大系数为2.4。相应地,减小了所述输出轴的所需扭矩(要求所述驱动源产生的扭矩)。在所述雨刮器6位于转动范围中部的状态下,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和所述臂头12的啮合位置或作用点远离所述枢轴5的支点位置。因此,即使所述雨刮器6接收到因雪等导致的外力,所述输出轴2b仍会接收到相对小的力。因此,例如,如果采用处理此类外力的机构时,可容易地保护所述机构。换句话说,当所述雨刮臂2 (具体来说为绕所述枢轴5的部分)接收到外力时,可将所述外力直接施加至所述传统直驱雨刮器装置(特性Yl)中的所述输出轴上。与此相反,在具有上述联动的所述雨刮器装置中的所述驱动源所需的扭矩比如下所述。即,在具有传统四连杆机构的所述雨刮器装置(特性Y2)中,所述驱动源所需的扭矩比约为0.7。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特性Y3),所述驱动源所需的扭矩比最大约为0.4(其为直驱型装置的40%)。相应地,可减小所述驱动源的减速机构(位于从所述电机主体的转轴至所述输出轴的路径上的所述减速齿轮)的尺寸。(2)所述臂头12具有所述容纳部分18,其沿所述雨刮器6的纵向延伸,且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位于所述容纳部分18中,从而可在纵向上滑动。因此,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可位于所述车体外且可减小其尺寸。此外,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的外观也得到了改善。进一步地,与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设置于所述车体中的配置相比,可减小所述位于所述车体中组件的尺寸。这会减小车体中的安装空间,从而便于安装。(3)本实施例所述的雨刮器装置I包括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其和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 —体移动以闭合所述容纳部分18的所述开口( S卩,所述细长孔16a),而无论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在所述容纳部分18中的位置如何。因此,例如,可防止异物进入所述容纳部分18,且可防止异物阻碍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的滑动。上述实施例可作如下修改。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被容纳在所述臂头12的所述容纳部分18中。然而,本发明并不仅限于此,例如,也可采用图7至9所示配置。在此修改(见图7至9)中,电机主体31和作为减速齿轮的蜗轮传动装置G形成驱动源。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包括蜗杆32和蜗轮33。具体而言,如图7所示,形成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的所述蜗杆32和所述蜗轮33可旋转地被支撑在齿轮壳体34和盖35中,且所述齿轮壳体34和所述盖35作为被固定至电机主体31的壳体。将所述蜗杆32附于通过所述电机主体31而转动的转轴31a上,从而与所述转轴31a —体旋转。所述蜗杆32与作为输出轴的所述蜗轮33相啮合。此修改中的所述雨刮器装置包括用于检测转动角的传感器。所述传感器能检测所述蜗轮33的转动角,从而可使所述蜗轮33在270°的预定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所述传感器包括导体图案D(见图9)以及位于所述齿轮壳体34(见图7)中的触针34a。所述导体图案D形成于第二端面上,且所述第二端面为所述蜗轮33的轴向端面中的其中一个。所述第二端面为背面且面向所述齿轮壳体34。所述触针34a可在所述导体图案D上滑动。即,所述电机主体31可使所述蜗轮33在270°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且同时使用所述导体图案D和所述触针34a检测所述蜗轮33的转动角。本修改中的所述触针34a位于纵向中与所述蜗轮33相偏离的位置。每个触针34a均可在3个圆圈Rl至R3的其中一个圆圈上滑动,每个圆圈均由一条长划线和两条短划线交替形成,如图9所示。圆圈R2位于圆圈Rl外,且圆圈R3位于圆圈Rl内。所述导体图案D包括环形部分D1,其与圆圈Rl相对应;止动范围部分D2,其与圆圈R2相对应且从所述环形部分Dl的外圆周局部向外突出;以及下逆转区别部分D3,其与圆圈R3相对应且从所述环形部分Dl的内圆周局部突出。所述止动范围部分D2允许将所述蜗轮33停在270°,即所述止动范围部分D2能将所述蜗轮33的转动范围限制在270°内。所述下逆转区别部分D3能够区别所述雨刮器6下逆转的位置。在所述蜗轮33的所述第一端面,即在所述蜗轮33的前面,在偏离所述蜗轮33轴线的位置上设有拱形运动部分36。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从所述前面突出且可绕自己的轴线旋转。在所述蜗轮33旋转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进行拱形运动。从轴向上看,本修改中的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为矩形。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由金属制成且在面向所述盖35的远端具有塑料支撑构件36a。所述支撑构件36a可在所述盖35的内表面滑动并接收与所述触针34a相接触而导致的弹簧压力。如图7所示,所述盖35具有形成于偏离所述蜗轮33轴线位置上的支撑缸体部分35a。所述支撑缸体部分35a接收并旋转支撑所述枢轴37。如图8所示,从轴向上看,将所述枢轴37设为与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本修改中的所述蜗轮33)相重叠。换言之,从所述枢轴37的轴向上看,所述枢轴37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所述蜗杆32和所述蜗轮33)的轮廓内区域。所述枢轴37的下端位于所述齿轮壳体34中且被固定至所述杠杆构件38。所述杠杆构件38形成为从所述枢轴37开始沿所述枢轴37的径向延伸的细长板。所述杠杆构件38具有滑动允许孔38a,其沿所述杠杆构件38的纵向延伸且被用作容纳部分。所述滑动允许孔38a具有一对平行内表面38b (参照图8),其沿纵向延伸且大致为矩形,从而允许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插入所述孔38a中以沿纵向滑动。换句话说,从轴向上看,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为矩形且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具有一对平行平直表面36b,从而使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可在位于所述杠杆构件38纵向上的所述滑动允许孔38a中滑动。纵向上所述滑动允许孔38a的一端(内表面)38c的位置可限制所述蜗轮33的往复转动以防其转出由所述传感器(所述导体图案和所述触针34a)设置的预定角度幅度(270° )。也就是说,当所述蜗轮33旋转至超出所述蜗轮33的270°角度幅度的位置时,所述纵向端38c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相抵触从而限制其进一步的转动。此外,在该修改中,当所述蜗轮33在270°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时,所述杠杆构件38以90°角度幅度往复转动,正如图3所示运动一样。如图8所示,所述齿轮壳体34具有止动部分34b和34c,其可通过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防止所述杠杆构件38转出往复转动范围(由实线以及由一条长划线和两条短划线交替形成的线所指示的所述90°角度幅度)。也就是说,当所述杠杆构件38旋转至超出所述90°角度幅度的位置(例如,超出2° )时,形成于所述齿轮壳体34内壁上的所述止动部分34b和34c与所述杠杆构件38相接触,从而限制其进一步转动。与所述滑动允许孔38a相对应的所述杠杆构件38的部分由塑料制成,从而允许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顺利滑动。所述杠杆构件38的其余部分由金属制成。所述枢轴37的上端位于所述齿轮壳体34外并被固定至所述雨刮器(臂头)(未示出)。上述修改具有与图示说明的实施例⑴一样的优点。例如,可减小构成驱动源的所述电机主体31的蜗轮33以及所述减速齿轮G的直径大小,从而可减小所述驱动源的尺寸。此外,作为输出轴所述蜗轮33、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以及所述杠杆构件38可被容纳于单一壳体(所述齿轮壳体34和所述盖35)中。因此,可使用简单的结构(单一壳体)防止异物阻碍所述组件的运动(旋转、拱形运动和滑动)。所述驱动源由所述电机主体31和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构成,且所述输出轴是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的所述蜗轮33。因此,与不包括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的雨刮器装置相比,可降低必须由所述电机主体31产生的扭矩,从而以预定扭矩转动所述雨刮器。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设置为从所述蜗轮33的所述第一端面突出。因此,与具有延伸至与所述蜗轮的轴线相偏离位置的分离杠杆以及设置于所述杠杆远端的所述拱形运动部分的结构相比,本修改中的结构简化,且可容易地增加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的刚性。由于所述导体图案D被设置于所述蜗轮33的所述第二端面(背面),可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设置于所述蜗轮33的所述第一端面,且同时简化所述传感器(所述导体图案D和所述触针34a)的结构。从轴向上看,将所述枢轴37设为与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 (本修改中的所述蜗轮33)相重叠。因此,与所述枢轴37不与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相重叠的情况相比,可减小轴向(投影区域)上所述枢轴37的尺寸。容纳所述蜗轮传动装置G的所述齿轮壳体34具有所述止动部分34b和34c,其可防止所述杠杆构件38转出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的往复转动范围(由实线以及由一条长划线和两条短划线交替形成的线所指示的所述90°角度幅度)。因此,例如,如果所述杠杆构件38旋转至超出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的所述(90° )往复转动范围的位置(例如,超出2° )时,所述止动部分34b和34c可限制其进一步转动。因此,例如,可使用简单的结构防止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接收强大的力量。从轴向上看,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为矩形且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具有一对平行平直表面36b,其可在沿所述杠杆构件38的所述滑动允许孔38a的纵向延伸的一对平行内表面38b上滑动。因此,降低了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和所述杠杆构件38间的表面压力(可防止所述表面压力局部增加)。因此,可防止滑动表面因表面压力的局部增加而变形。只有与所述滑动允许孔38a相对应的所述杠杆构件38的一部分由塑料制成,所述杠杆构件38的其他部分由金属制成。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由金属制成。因此,可减小因滑动所述杠杆构件38和所述拱形运动部分36而产生的摩擦力,且同时保持所述杠杆构件38的刚性(承载性)。所述滑动允许孔38a的所述纵向端38c的位置可限制所述蜗轮33的往复转动以防其转出所述传感器(所述导体图案和所述触针34a)设置的预定角度幅度(270° )。因此,例如,即使在所述传感器损坏的情况下,当所述蜗轮33旋转至预定角度幅度(270° )外的位置(例如,超出3° )时,所述纵向端38c仍可(机械)限制其进一步转动。因此,可使用简单的结构防止与规定动作显著不同的任何动作。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17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 —起移动,以闭合所述容纳部分18 (或所述细长孔16a)。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配置,例如,也可采用闭合所述开口(或所述细长孔16a)的橡胶制闭合构件,且可弯曲所述闭合构件以允许所述拱形运动部分4b (所述滑动构件4)的滑动。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雨刮器装置I可使所述输出轴2b (所述蜗轮33)在270°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作为替代,所述雨刮器装置也可使所述输出轴2b (所述蜗轮33)以大于180°且小于360°的另一角度幅度往复转动。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雨刮器装置I可使所述雨刮器6在90°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作为替代,所述雨刮器装置也可使所述雨刮器6以另一角度幅度内转动(例如,110° )。在上述实施例中,将本发明应用于雨刮器装置上。然而,也可以将本发明应用于其他驱动装置上,其中所述驱动装置可使除雨刮器以外的从动构件往复转动。例如,可将本发明应用于如卡车等大型车辆的视镜驱动装置。在这种情况下,支撑视镜的视镜杠杆构件从与乘客座椅相对应的一侧延伸并被用作从动构件。可在大部分所述视镜杠杆从所述车体向外突出的使用状态(最远的状态)和折叠状态(最近的状态)间往复转动所述视镜杠杆构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减小所述视镜驱动装置的所述驱动源的大小,从而便于安装。
权利要求
1.一种驱动装置,包括: 输出轴; 驱动源,其用于使所述输出轴在大于180°且小于360°的第一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拱形运动部分,其位于与所述输出轴的轴线相偏离的位置且可与所述输出轴一体旋转,其中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输出轴旋转时绕所述输出轴的轴线进行拱形运动;枢轴,其位于与所述输出轴的轴线相偏离的位置;以及 杠杆构件,其可绕所述枢轴的轴线转动并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相啮合,其中,由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进行拱形运动,当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和所述杠杆构件之间的啮合位置变化时所述拱形运动部分推动所述杠杆构件,并且其中所述杠杆构件在小于所述第一角度幅度的第二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从而使从动构件一体地往复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还包括用于容纳所述输出轴、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和所述杠杆构件的单一壳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驱动源包括电机主体和蜗轮传动装置,且 所述输出轴为所述蜗轮传动装置的蜗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拱形运动部分位于所述蜗轮在轴向上的一对端面的第一端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枢轴被设置成从所述枢轴轴向看与蜗轮传动装置相重叠。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驱动装置,其还包括用于容纳所述蜗轮传动装置的齿轮壳体,其中,所述齿轮壳体包括用于限制所述杠杆构件以防止其转出所述第二角度幅度的止动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 所述从动构件为雨刮器, 所述杠杆构件为臂头,其为所述雨刮器的近端, 所述臂头包括容纳部分,其沿所述雨刮器的纵向延伸,且 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滑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驱动装置,还包括可移动闭合构件,其中,不管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在所述容纳部分中所处的位置,所述可移动闭合构件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一体移动以闭合所述容纳部分的开口。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杠杆构件具有从所述杠杆构件的轴向上看基本为矩形的容纳部分,所述容纳部分具有一对沿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延伸的平行内表面,且 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具有一对平行的平直表面,其可在所述平行内表面上滑动,从而使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容纳部分中的杠杆构件的纵向上滑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还包括可检测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的传感器,从而可使所述输出轴在所述第一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其中, 所述杠杆构件包括从所述杠杆构件的轴向上看基本为矩形的容纳部分, 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滑动,且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端部所处的位置限制所述输出轴的往复转动以防止其转出所述第一角度幅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杠杆构件具有从所述杠杆构件的轴向上看基本为矩形的容纳部分,所述容纳部分具有一对沿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延伸的平行内表面, 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平行内表面上滑动,从而使所述拱形运动部分可在所述容纳部分的纵向滑动, 所述杠杆构件只有形成所述容纳部分的一部分由塑料制成,而其余部分由金属制成,且 所述拱形运动部分由金属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驱动装置,还包括可检测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角的传感器,从而可使所述输出轴在所述第一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 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形成于所述蜗轮第二端面上的导体图案和触针,且所述触针可在所述导体图案上滑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角度幅度为270°且所述第二角度幅度为90°。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装置,其中,所述从动构件为雨刮器。
全文摘要
一种驱动装置,包括输出轴、用于使所述输出轴在第一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的驱动源、在所述轴旋转时绕所述输出轴的轴线进行拱形运动的拱形运动部分、枢轴和绕所述枢轴的轴线转动的杠杆构件。由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进行拱形运动,可在第二角度幅度内往复转动所述杠杆构件,且同时改变与所述拱形运动部分的啮合位置。
文档编号B60S1/18GK103144609SQ20121054926
公开日2013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6日
发明者疋田圭吾, 田边刚史, 小林昌树 申请人:阿斯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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