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停止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62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适用于混合动力车辆(Ve)的发动机停止系统,所述混合动力车辆包括:

发动机(1);

具有发电功能的电机(2);

离合器(C),所述离合器选择性地使所述发动机(1)与动力分配装置(6)连接和断开;

其中,所述动力分配装置(6)执行第一旋转元件(6s)、第二旋转元件(6c)和第三旋转元件(6r)之间的差动作用,所述第一旋转元件与所述电机(2)连结成与其一体地旋转,所述第二旋转元件经所述离合器(C)与所述发动机(1)连结,所述第三旋转元件用作向驱动轮(20)输送转矩的输出元件;并且

其中,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配置成在所述离合器(C)接合期间通过控制所述电机(2)的转矩来改变发动机转速;

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配置成,在所述发动机(1)在所述离合器(C)接合期间不产生动力并且所述电机(2)在以使得发动机转速降低的方式控制所述电机(2)的输出转矩时利用所述发动机(1)的惯性转矩发电的状况下,当发动机转速下降到低于大于零的预定阈值时,在使所述离合器(C)分离时中断对所述电机(2)的通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停止系统,

其中,在车速高于预定速度并且所述电机(2)沿与所述发动机(1)的旋转方向相同的方向旋转的情况下,发动机转速的所述阈值被设定为基于车速和所述电机(2)的会使所述电机(2)的发电量超过用以发电的电力消耗的转速范围的下限转速而计算出的值;并且

其中,所述下限转速被设定为大于零的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动机停止系统,其中,在车速低于预定速度的情况下,发动机转速的所述阈值被设定为所述发动机(1)的会使所述发动机(1)与动力传动系(100)共振的转速范围的上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动机停止系统,

其中,所述离合器(C)包括摩擦离合器;并且

其中,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还配置成,在所述发动机(1)在所述离合器(C)接合期间不产生动力的状况下发动机转速下降到低于所述阈值之前,将所述离合器(C)的转矩容量降低到不引起所述离合器(C)滑移的程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动机停止系统,其中,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还配置成在所述离合器(C)开始滑移之后中断对所述电机(2)的通电。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动机停止系统,其中,所述发动机停止系统还配置成在使所述离合器(C)分离的同时中断对所述电机(2)的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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