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及其控制方法_2

文档序号:8287100阅读:来源:国知局
存储的设定事项来切换或者选择车辆用前照灯4的灯或者LED(步骤S9)。此时,虽然未图示,但也能够使用基于照相机2的拍摄信号求出的车辆前方的图像、照度的信息来判定是否转移至住宅区模式。即,作为向住宅区模式转移的转移条件,能够附加在前方没有车辆、人等。
[0026]控制装置I在步骤S8判断为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不是OFF模式时,即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或者住宅区模式时,进一步判断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步骤S10)。像这样,步骤S8以及步骤SlO是判定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的控制模式判定单元。
[0027]控制装置I在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时,禁止配光图案的模式转移(步骤Sll)。控制装置I在步骤SlO判断为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住宅区模式时,进行控制,以便保持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的配光图案模式(步骤S12)。
[0028]在步骤S6判定为检测车速小于第二车速时,控制装置I比较运算检测车速是否大至规定的第一车速(在实施例中为15km/h)以上(步骤S13)。在判定为检测车速大至第一车速以上时,控制装置I进行控制,以便保持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的配光图案模式(步骤S14)。
[0029]在步骤S13判定为检测车速小于第一车速时(步骤S15),控制装置I使配光图案的模式转移控制为OFF模式(步骤S16)。
[0030]接下来,基于图4所示的流程图来说明第二实施方式。
[0031]控制装置I根据由车速传感器3检测出的车速信号通过运算求出检测车速(步骤S17)。控制装置I比较运算检测车速是否为规定的第五车速(在实施例中为30km/h)以下的速度(步骤S18)。控制装置I在检测车速为第五车速以下的速度时判定该状态是否在规定时间(在实施例中为3?5秒)中进行了持续(步骤S19)。控制装置I在以检测车速为第五车速以下的速度状态在规定时间中进行了持续时,使配光图案转移至住宅区模式(步骤S20)。像这样,步骤S18是判定检测车速是否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的车速减速判定单元,步骤S19是判定检测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这样的车速减速判定单元的判定状态是否持续了规定时间的持续判定单元。
[0032]从以上详细叙述的事项可知,根据第一实施方式,控制装置I具备:车速判定单元(步骤S6),其判定上述检测车速是否为能够将上述配光图案转移至上述住宅区模式的规定范围内的车速;以及控制模式判定单元(步骤S8、S10),其判定上述配光图案的上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在通过上述车速判定单元步骤判定为上述检测车速为规定范围内的车速,并且通过上述控制模式判定单元判定为上述配光图案的上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时,禁止上述配光图案的模式转移。因此,能够禁止即使为如因主干道路等的红灯的减速时那样能够使配光图案转移至住宅区模式的车速也不应该转移的情况下的模式转移。因此,起到抑制不必要且频繁的配光模式的转移,消除驾驶员的厌烦情绪的良好效果。
[0033]另外,由于在是否使配光图案转移至上述住宅区模式的判定中使用基于照相机2的拍摄信号获取的车辆前方的图像以及照度的信息,所以能够更加准确地执行向住宅区模式的转移。
[0034]另外,根据第二实施方式,控制装置I具备:车速减速判定单元(步骤S18),其判定检测车速是否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以及持续判定单元(步骤S19),其判定上述检测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这样的上述车速减速判定单元的判定状态是否持续了规定时间。在通过上述持续判定单元判定为上述检测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这样的上述车速减速判定单元的判定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时,使上述配光图案转移至上述住宅区模式。因此,能够避免在从住宅区的停车场开到道路上时的加速时等在应转移至住宅区模式的低速域进行加速行驶的短时间中错误地转移至住宅区模式。因此,起到抑制不必要且频繁的配光模式的转移,消除驾驶员的厌烦情绪的良好效果。
[0035]应予说明,本发明包括在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施加了各种变更、修正、改进等的方式中能够实施的方式。另外,当然,施加了上述变更等的实施方式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主旨,均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0036]符号说明:1…控制装置;2…照相机;3…车速传感器;4…车辆用前照灯;S6...车速判定单元;S8、SlO…控制模式判定单元;S18…车速减速判定单元;S19…持续判定单元。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其与车速相应地对车辆用前照灯(4)的配光图案在与配光可变控制状态的通常模式、近光状态的OFF模式、以及适于在住宅区行驶且不给行人带来眩惑的远光配光的住宅区模式相应的三种配光图案间进行转移控制,所述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具备: 车速判定单元(S6),其判定所述车速是否为能够将所述配光图案转移至所述住宅区模式的规定范围内的车速; 控制模式判定单元(S8、S10),其判定所述配光图案的所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以及 转移禁止单元,其在通过所述车速判定单元(S6)判定为所述车速为规定范围内的车速,并且通过所述控制模式判定单元(S8、S10)判定为所述配光图案的所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时,禁止所述配光图案的模式转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具备转移判定单元,其判定是否使所述配光图案转移至所述住宅区模式; 该转移判定单元根据基于照相机(2)的拍摄信号获取的车辆前方的图像以及照度的信息来进行该判定。
3.—种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其与车速相应地对车辆用前照灯(4)的配光图案在与配光可变控制状态的通常模式、近光状态的OFF模式、以及适于在住宅区行驶且不给行人带来眩惑的远光配光的住宅区模式相应的三种配光图案间进行转移控制,所述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具备: 车速减速判定单元(S18),其判定所述车速是否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 持续判定单元(S19),其判定所述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这样的所述车速减速判定单元(S18)的判定状态是否持续了规定时间;以及 转移控制单元,其在通过所述持续判定单元(S19)判定为所述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的车速这样的所述车速减速判定单元(S18)的判定状态持续了规定时间时,使所述配光图案转移至所述住宅区模式。
4.一种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方法,该方法与车速相应地对车辆用前照灯(4)的配光图案在与配光可变控制状态的通常模式、近光状态的OFF模式、以及适于在住宅区行驶且不给行人带来眩惑的远光配光的住宅区模式相应的三种配光图案间进行转移控制, 判定所述车速是否为能够将所述配光图案转移至所述住宅区模式的规定范围内的车速(S6); 判定所述配光图案的所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S8、S10);以及 在判定为所述车速为规定范围内的车速,并且判定为所述配光图案的所述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时,禁止所述配光图案的模式转移。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用前照灯的控制装置及其控制方法。该车辆用前照灯(4)的控制装置(1)与检测车速相应地对车辆用前照灯(4)的配光图案在与配光可变控制状态的通常模式、近光状态的OFF模式、以及不给行人带来眩惑的远光配光的住宅区模式相应的三种配光图案间进行转移控制。具备:车速判定单元(S6),其判定检测车速是否为能够将配光图案转移至住宅区模式的规定范围内的车速;以及控制模式判定单元(S8、S10),其判定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是否为通常模式。在判定为检测车速为规定范围内的车速,并且判定为配光图案的转移控制中的前一执行状态为通常模式时,禁止配光图案的模式间的转移。
【IPC分类】B60Q1-14, B60Q1-04
【公开号】CN104602959
【申请号】CN201380046599
【发明人】笠井一
【申请人】株式会社电装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3年9月5日
【公告号】US20150217677, WO2014038637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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