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31273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横移顶推装置,尤其涉及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 装直。
背景技术
船体建造场地通常为水平船台+斜坡船台组合式场地。其中通常有I座斜坡船台为主船台,多座水平船台。船长80m以下的船在水平船台搭载后,通过横移区横移至斜坡船台下方的纵向下水滑道下水,80m以上船在斜坡船台建造后直接下水。所有在造船也可在水平船台,进行船体分段的总组,即将多个船体分段总组成I个大的船体总段后,再移至到斜坡船台搭载。船台设备所限,原由水平船台移到斜坡船台的船体总组段只能控制在100吨以内,否则无能力将分段左右找正定位。要缩短斜坡船台建造周期,必须扩大总段的尺度,尺度加大重量必定增加,加大的总段如何解决左右横移找正成为难题。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已有技术的不足,提供能满足船体超大型总组段的横移找正定位、结构简单的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本实用新型的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它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顶推支架,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前端通过一个前连接螺杆相连,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后端通过一个后连接螺杆相连,在所述的前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座板,在所述的后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垫板,在所述的垫板的两侧的上、下部分别焊接有上、下定位板,在所述的座板上安装有卧式液压千斤顶,所述的卧式液压千斤顶沿水平方向设置,在位于卧式液压千斤顶一侧的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内侧分别安装有一个支板。采用本装置能满足船体超大型总组段的横移找正定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保管方便、人力拆装简便快捷、并可反复使用,不需外购且成本很低,每一套约2500多元。如外购一套船台搭载用带有横移功能的液压小车约几万至十几万还要多,每个总组段最少用4 6套,总组段越大越重小车配备数量越多,多套使用费用剧增,成本加大。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的工作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的主视图;图3为图2所示的装置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以详细描述。如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它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顶推支架1,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前端通过一个前连接螺杆11相连,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后端通过一个后连接螺杆4相连,在所述的前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座板8,在所述的后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垫板5,在所述的垫板的两侧的上、下部分别焊接有上、下定位板6,在所述的座板上安装有卧式液压千斤顶12,所述的卧式液压千斤顶沿水平方向设置,在位于卧式液压千斤顶一侧的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内侧分别安装有一个支板7。所述的卧式液压千斤顶12与油箱13相连。本装置的使用方法如下如图I所示顶推支架安装在船台小车(船台小车安装在船台3上)2上部的滑板位置,将上、下定位板卡在船台小车的固定滑板上,防止顶推支架脱落,同时安装液压千斤顶,两个支板挂在船台小车的固定滑板上,防止顶推支架脱落,根据船体总组段的尺度和重量,配上数套本实用新型横移顶推装置,工作时同步操作数套横移顶推装置,通过液压千 斤顶的活塞杆的伸出,顶推船台小车上的动滑板,再带动上面放置的船体总段,同时向一个方向运动,达到船体总段横移找正定位。每套本实用新型横移顶推装置,只需2人拆装即可。
权利要求1.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顶推支架,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前端通过一个前连接螺杆相连,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后端通过一个后连接螺杆相连,在所述的前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座板,在所述的后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垫板,在所述的垫板的两侧的上、下部分别焊接有上、下定位板,在所述的座板上安装有卧式液压千斤顶,所述的卧式液压千斤顶沿水平方向设置,在位于液压千斤顶一侧的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内侧分别安装有一个支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船体超大型总组段找正定位用横移顶推装置,它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顶推支架,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前端通过一个前连接螺杆相连,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后端通过一个后连接螺杆相连,在所述的前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座板,在所述的后连接螺杆上焊接有垫板,在所述的垫板的两侧的上、下部分别焊接有上、下定位板,在所述的座板上安装有卧式液压千斤顶,所述的卧式液压千斤顶沿水平方向设置,在位于卧式液压千斤顶一侧的所述的两个顶推支架的内侧分别安装有一个支板。采用本装置能满足船体超大型总组段的横移找正定位,结构简单、制作容易、保管方便、人力拆装简便快捷、并可反复使用,不需外购且成本很低,每一套约2500多元。
文档编号B63B9/06GK202657204SQ201220183020
公开日2013年1月9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6日
发明者于秉权 申请人: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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