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控制装置及电梯控制方法_3

文档序号:9927211阅读:来源:国知局
等遮住光轴或使光轴导通,从而向安全控制器52输入规定模式的信息。作为用于解除制动状态的规定模式,例如,维护人员用手等遮住光轴,之后暂时解除遮光(将遮挡的手等从位置检测传感器81拿开),之后再遮住光轴。
[0057]为了明确区分维护人员的操作和因异物等而导致的偶然的误检测等,对各操作步骤的可操作时间设定限制时间。限制时间可设定为例如2秒左右。即,在遮住光轴2秒以上的情况、或暂时遮住后未遮住光轴2秒以上的情况下,视为不是维护人员的操作,不认为是制动状态的解除。安全控制器52在无法从设定于操作用的光轴的光电开关接收到规定模式的开关信号的情况下(S26:否),不解除制动而结束本处理。
[0058]安全控制器52在从设定于操作用的光轴的光电开关接收到规定模式的开关信号的情况下(S26:是),使蜂鸣器13鸣响规定时间(例如2秒左右),向维护人员警告轿厢I的制动解除(S27)。
[0059]安全控制器52重新开始对电动机3的供电,并解除卷扬机制动器34,解除轿厢I的制动状态(S28)。最后,安全控制器52将维护人员利用特别的手动操作来解除制动的情况作为履历进行存储(S29)。该履历用于在检查运转模式结束时对轿厢I重新进行制动。检查运转模式结束时重新制动的处理在图7中后述。
[0060]如上所述,在轿厢I变成制动状态的情况下,乘坐在轿厢I的上表面1的维护人员通过对位置检测传感器81进行规定操作,可使轿厢I的制动解除。维护人员恢复停止开关121成为可升降状态,并进一步适当操作上升开关122或下降开关123,从而使轿厢I升降至可从升降通道出来到电梯厅7的位置。
[0061]图7是表示检查运转结束时的处理的流程图。安全控制器52判定是否为检查运转模式(S30)。安全控制器52在是检查运转模式的情况下(S30:是),结束本处理。
[0062]安全控制器52在判定为不是检查运转模式的情况下(S30:否),判定履历中是否残留有表示基于维护人员的操作进行了制动解除的信息(S31)。在未残留有维护人员所进行的制动解除的履历的情况下(S31:否),结束本处理。
[0063]安全控制器52在判定为残留有维护人员所进行的制动解除的履历的情况下(S31:是),使轿厢I重新处于制动状态(S32),之后在图6的步骤S29中删除所存储的履历(S33)。
[0064]图6的处理中所述的维护人员所进行的制动解除是为了防止处于轿厢I的上表面1的维护人员被关在里面的临时措施。因此,从确保安全的观点来看,在维护人员出来到电梯厅的情况下,应根据正常的解除步骤,解除制动。正常的解除步骤是指例如维护人员在确认各种安全系统、旋转编码器65、位置检测传感器81正常动作之后,向控制器51及安全控制器52发送制动解除的信号。
[0065]维护人员利用特别操作进行的制动解除为临时措施,在安全方面优选为,在确认作为原来的制动状态的原因的现象已消除之后,解除轿厢I的制动。
[0066]根据这样构成的本实施例,在检查运转模式中,可减少轿厢I的上表面10的维护人员被关在升降通道内的可能性,可提高使用性及检查操作的效率。
[0067]此外,本实施例中,在维护人员进行制动解除之后,还是要返回至制动状态,根据正常步骤来解除制动状态,因此,可改善使用性和安全性这两方面的特性。
[实施例2]
[0068]使用图8来说明实施例2。本实施例相当于实施例1的变形例,因此,以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为中心进行说明。
[0069]图8是表示使图6中所述的制动解除处理有效的处理的流程图。例如,在电梯控制装置5启动时,电梯控制装置5对作为控制对象的电梯系统判定是否签订了规定的维护合同(S40)。规定的维护合同是指使得能利用制动解除处理的内容的维护合同。在签订了规定的维护合同的情况下,在电梯控制装置5中登记这一情况。
[0070]电梯控制装置5在判定为签订了规定的维护合同时(S40:是),使图6中所述的制动解除处理有效(S41)。由此,即使在检查运转过程中轿厢I处于制动状态的情况下,维护人员也仅需将规定模式的信号输入到安全控制器52,就能解除轿厢I的制动。
[0071 ]与此不同的是,电梯控制装置5在判定为未签订规定的维护合同的情况下(S40:否),利用显示器、电子邮件等来通知无法利用制动解除处理这一选项的情况(S42)。
[0072]这样构成的本实施例也起到与实施例1同样的作用效果。此外,本实施例中,仅签订了规定的维护合同的电梯系统能执行实施例1所述的制动解除处理,因此,能进一步提高电梯系统的可靠性。
[0073]此外,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就能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进行各种追加、变更等。例如,可以利用使用了反射型光电开关、凸轮开关等的位置检测传感器,来代替使用了透射型光电开关的位置检测传感器。此外,也可以用作为用于输入对轿厢上操作盘的开关进行制动解除用的信息的装置,以代替位置检测传感器。
符号说明
[0074]1:轿厢 2:主绳索 3:电动机 4:对重
5:电梯控制装置 6:调速器
7(1)?7(3):电梯厅 8:位置检测机构 10:轿厢的上表面 12:轿厢上操作盘 51:控制器 52:安全控制器 81:位置检测传感器 82(1)?82(3):被检测体
【主权项】
1.一种电梯控制装置,该电梯控制装置控制轿厢的升降动作,所述电梯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 具有制动解除模式,在该制动解除模式中,在规定的运转模式中所述轿厢处于制动状态的情况下,若对规定装置输入规定操作,则解除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的运转模式是用于维护人员进行检查操作的检查运转模式。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装置是在检查电梯时维护人员能操作的装置,设置在所述轿厢的天花板上。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解除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的情况下,输出警报。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将解除了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这一情况存储于履历, 在所述检查运转模式结束的情况下,当所述履历中存储有解除了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这一情况时,使所述轿厢重新处于制动状态。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装置是检测所述轿厢的位置的光电开关, 在所述维护人员对所述光电开关输入了规定模式的信号的情况下,判定为对所述光电开关输入了所述规定操作。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仅在签订了规定的维护合同的情况下,使所述制动解除模式有效。8.一种电梯控制方法,该电梯控制方法控制轿厢的升降动作,所述电梯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 判定是否处于维护人员进行检查操作所用的检查运转模式中, 在判定为处于所述检查运转模式中的情况下,判定所述轿厢是否处于制动状态, 在判定为所述轿厢处于制动状态的情况下,判定是否对规定装置输入了规定操作, 在对所述规定装置输入了所述规定操作的情况下,事先警告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的解除, 在所述警告之后,解除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 将解除了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这一情况存储于履历, 判定所述检查运转模式是否结束, 在判定为所述检查运转模式结束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履历判定是否解除了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 在判定为解除了所述轿厢的制动状态的情况下,使所述轿厢重新处于制动状态。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电梯控制装置及电梯控制方法使得能解除轿厢的制动状态。电梯控制装置(5)在判定为处于检查运转模式中的情况下,判定轿厢(1)是否处于制动状态,在判定为轿厢处于制动状态的情况下,判定是否对位置检测传感器(81)输入了规定操作,在输入了规定操作的情况下,利用蜂鸣器(13)警告轿厢的制动状态的解除,在警告后解除轿厢的制动状态,将解除了轿厢的制动状态这一情况存储于履历。进一步地,判定检查运转模式是否结束,在判定为检查运转模式结束的情况下,基于履历判定是否解除了轿厢的制动状态,在判定为解除了轿厢的制动状态的情况下,使轿厢重新处于制动状态。
【IPC分类】B66B5/00
【公开号】CN105712141
【申请号】CN201510966775
【发明人】齐藤勇来, 星野孝道, 杉山洋平, 山下幸一
【申请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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