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0886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



背景技术:

橡胶磁是一个相对比较偏的行业,没有成熟和齐全的行业设备,使用的基本都是橡胶行业当中的设备,很多时候对于橡胶磁行业来说适用性都不是很强。行业当中传统的分边技术基本都是将分边机直接连在压延机后面,从压延机出来的胶磁片经过一个自由辊控制张力,之后经过分边机去掉边料。分边机的结构比较简单——上轴安装圆刀片,下轴套塑料套,前加一对牵引辊牵拉。传统的分边技术有很多不足之处:a、圆刀片安装比较费时;b、下轴的塑料套容易被圆刀片划伤,需要经常更换;c、由于压延机和分边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且被分切物——胶磁片是软质的,胶磁片有摆动和偏移的可能,导致分边直线度不是太好;d、由于分边直线度不够好,毛坯的宽度需要加大,以确保能分到边料,这会使得一次投入产出率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分边装置下辊下辊永不磨损,永不需更换,每年能节约一万元以上的耗材;安装、调节更快捷和方便,每次安装调节的时间只是之前的五分之一不到;分边直线度更好、精准度更高,可以减小胶磁片毛坯的宽度,提高生产的一次投入产出率,一次投入产出率相比之前提供了2%以上;完全杜绝了由于产品宽边直线度不好而导致的投诉和退货的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包括压延机和分边装置,所述压延机包括两侧的压延机支架以及设置于压延机支架之间的压延机后辊筒和压延机前辊筒,所述分边装置设置于压延机前辊筒前侧并固定于两侧的压延机支架上。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分边装置包括电机、分边装置下辊、气动刀架以及刀架滑轨。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分边装置下辊的两端分别固定于压延机支架上。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电机与所述分边装置下辊的一侧端部对应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气动刀架设置于所述刀架滑轨上并与所述分边装置下辊对应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刀架滑轨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压延机支架上。

本实用新型所述为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本实用新型分边装置下辊永不磨损,永不需更换,每年能节约一万元以上的耗材;安装、调节更快捷和方便,每次安装调节的时间只是之前的五分之一不到;分边直线度更好、精准度更高,可以减小胶磁片毛坯的宽度,提高生产的一次投入产出率,一次投入产出率相比之前提供了2%以上;完全杜绝了由于产品宽边直线度不好而导致的投诉和退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实用新型所述为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压延机和分边装置,所述压延机包括两侧的压延机支架1以及设置于压延机支架1之间的压延机后辊筒2和压延机前辊筒3,所述分边装置设置于压延机前辊筒3前侧并固定于两侧的压延机支架1上。

所述分边装置包括电机4、分边装置下辊5、气动刀架6以及刀架滑轨7。

所述分边装置下辊5的两端分别固定于压延机支架1上。

所述电机4与所述分边装置下辊5的一侧端部对应连接。

所述气动刀架6设置于所述刀架滑轨7上并与所述分边装置下辊5对应设置。

所述刀架滑轨7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压延机支架1上。

用电机驱动分边装置下辊转动,带动压在分边装置下辊上的气动刀架的分边刀片转动,实现对胶磁片的分边切割作业,分边刀片距离压延机只有20cm,在压延机和分边装置之间的胶磁片基本不会有摆动和偏移,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分边的直线度。

气动刀架安装在刀架滑轨上,可实现快速安装和随时调节间距。

刀架滑轨使用气动原件控制,可随时实现刀具的升降和压力调节。

分边装置下辊采用合金基材外面喷涂碳化钨技术处理,可实现分边装置下辊永不磨损、永不需更换。

将刀架滑轨直接安装在压延机的压延机前辊筒的压延机支架上,可实现最大限度缩短压延机和分边装置之间的胶磁片长度,保证胶磁片在分边的时候不会摆动和偏移,最大限度的保证分边直线度。

本实用新型所述为一种压延机连体分边装置,本实用新型分边装置下辊永不磨损,永不需更换,每年能节约一万元以上的耗材;安装、调节更快捷和方便,每次安装调节的时间只是之前的五分之一不到;分边直线度更好、精准度更高,可以减小胶磁片毛坯的宽度,提高生产的一次投入产出率,一次投入产出率相比之前提供了2%以上;完全杜绝了由于产品宽边直线度不好而导致的投诉和退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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