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原料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8142阅读:476来源:国知局
蚊香原料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蚊香原料搅拌装置,属于蚊香生产工艺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蚊香作为一种驱蚊物,其中的药物被点燃后所发出的烟可赶走蚊子或熏死蚊子。我国点蚊香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的蚊香分线香和盘香两种。原料一般用苯基乙醇,和除虫菊酯加一些木粉和淀粉。生产蚊香的工艺通常是先将各种原材料混合搅拌均匀,将淀粉倒入,通过热水或蒸汽将淀粉煮熟;再将一定量的搅拌均匀的各种原材料混合物和煮熟的淀粉混合搅拌,形成湿坯,将搅拌好的湿坯倒入成型机挤料设施,通过二道挤压形成片带形状,再经冲压成蚊香状湿坯;将成型后的蚊香推进烘房,脱水,烘干一定时间后推出就是蚊香干坯;将烘房推出的蚊香干坯自动收集,收集起来的蚊香经自动放片流入喷药机,在蚊香表面涂洒一层药物,达到杀蚊效果;将喷好药蚊香包装入盒,装箱,入库。在蚊香的制备工艺过程中,搅拌装置是最常用的设备之一,由于蚊香的原料多为粉末状干料,很不容易搅拌均匀,通常需要放入搅拌机内长时间搅拌,不仅效率较低,还很浪费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搅拌效果好,效率高,从而节约能源的蚊香原料搅拌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蚊香原料搅拌装置,包括釜体,在所述釜体上端设置有进料口,在所述釜体的下端设置有出料口;所述釜体内部设置有第一搅拌轴以及第二搅拌轴,所述第一搅拌轴连接于位于所述釜体上方的第一电机,所述第二搅拌轴连接于位于所述釜体下方的第二电机;所述第一搅拌轴的外周壁上固定有若干竖直设置有第一搅拌板,在每个所述第一搅拌板上设置有若干通孔;在所述第二搅拌轴上设置有若干第二搅拌板,所述第二搅拌板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二搅拌轴的靠近釜体底部的位置并且向径向外侧延伸的延伸部以及连接于所述延伸部并向上延伸的竖直部,所述竖直部位于所述第一搅拌板的径向外侧;所述竖直部的顶端位于所述第一搅拌板的顶端和底端之间;在所述第二搅拌板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在所述第一搅拌轴的底端设置有轴孔,所述第二搅拌轴插入到所述轴孔内,在所述第一搅拌轴与所述第二搅拌轴之间设置有轴承,所述轴承的下端设置有密封圈。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蚊香原料搅拌装置,通过第一电机带动第一搅拌轴正转,通过第二电机带动第二搅拌轴反转,能够快速完成对釜体内部的粉末状干料的搅拌,搅拌效率高,搅拌后的物料均匀;由于釜体内部完成搅拌的部件主要是第一搅拌板和第二搅拌板,而板状的结构在转动过程中会大面积地带动物料转动,因此能达到较好的搅拌效果,但缺点是板面上可能会堆积物料,而使得虽然板在转动,但有一部分物料会一直贴在板上,这部分物料无法达到较好的搅拌效果,因此在板上开设若干通孔,能将这部分物料通过通孔漏出,进而被后面的板打散,达到充分搅拌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蚊香原料搅拌装置,包括釜体1,在所述釜体1上端设置有进料口2,在所述釜体1的下端设置有出料口3;所述釜体1内部设置有第一搅拌轴4以及第二搅拌轴5,所述第一搅拌轴4连接于位于所述釜体上方的第一电机6,所述第二搅拌轴5连接于位于所述釜体下方的第二电机7;所述第一搅拌轴4的外周壁上固定有若干竖直设置有第一搅拌板8,在每个所述第一搅拌板8上设置有若干通100孔;在所述第二搅拌轴5上设置有若干第二搅拌板9,所述第二搅拌板9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二搅拌轴5的靠近釜体底部的位置并且向径向外侧延伸的延伸部91以及连接于所述延伸部91并向上延伸的竖直部92,所述竖直部92位于所述第一搅拌板8的径向外侧;所述竖直部92的顶端位于所述第一搅拌板8的顶端和底端之间;在所述第二搅拌板9上设置有若干通孔。

在所述第一搅拌轴4的底端设置有轴孔41,所述第二搅拌轴5插入到所述轴孔41内,在所述第一搅拌轴4与所述第二搅拌轴5之间设置有轴承10,所述轴承10的下端设置有密封圈11。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蚊香原料搅拌装置,通过第一电机带动第一搅拌轴正转,通过第二电机带动第二搅拌轴反转,能够快速完成对釜体内部的粉末状干料的搅拌,搅拌效率高,搅拌后的物料均匀;由于釜体内部完成搅拌的部件主要是第一搅拌板和第二搅拌板,而板状的结构在转动过程中会大面积地带动物料转动,因此能达到较好的搅拌效果,但缺点是板面上可能会堆积物料,而使得虽然板在转动,但有一部分物料会一直贴在板上,这部分物料无法达到较好的搅拌效果,因此在板上开设若干通孔,能将这部分物料通过通孔漏出,进而被后面的板打散,达到充分搅拌的目的。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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