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8678阅读:71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除尘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



背景技术:

在环保投入快速增加的大背景下,雾霾、pm2.5等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对象,大气污染、粉尘治理等因此成为重中之重。除尘设备作为控制大气污染主要的装备制造产品之一,被认为市场前景广阔。

进入21世纪,得益于我国重工业的规模化发展,我国电除尘器的工业产值逐年快速增加。目前,我国电除尘技术已经发展成熟,产品技术进入了国际先进行列,电除尘器从设备本体到智能高低压电源以及绝缘配件等均为国产,还有部分产品出口。同时,电除尘技术在各行业的大型机组中应用成熟,目前其占高温烟气除尘治理应用的大部分市场。

我国的能源结构呈现“富煤、缺油、少气”的特征,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格局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截至2014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约9.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火电装机容量将达12.2亿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3亿千瓦。9燃煤机组排放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组标准排放限值被业内称为“超低排放”,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已势在必行。为了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许多燃煤电厂需要对原油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在煤电机组超低排改造浪潮中,除尘器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除尘技术是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含尘工业废气或产生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分、输送、爆破等机械过程,或产生于燃烧、高温熔融和化学反应等过程,前者含有粒度大、化学成分与原固体物质相同的粉尘,后者含有粒度小、化学性质与生成它的物质有别的烟尘,改进生产工艺和燃烧技术可以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除尘器广泛用于控制已经产生的粉尘和烟尘。

除尘技术的应用发展与我国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除尘技术一般包括机械式除尘、湿式除尘、静电除尘和袋式除尘。

机械式除尘是利用粉尘的重力沉降、惯性或离心力分离粉尘,其除尘效率一般在90%以下,除尘效率低、阻力低、节省能源。

湿式除尘是利用气液接触洗涤原理,将含尘气体中的粉尘分离到液体中,以去除气体中的粉尘。其除尘效率稍高于机械式除尘,但易造成洗涤液体的二次污染。

静电除尘是将含尘气体通过强电场,使粉尘颗粒带电,在其通过除尘电极时,带正/负电荷的微粒分别被负/正电极板吸附,从而去除气体中的粉尘。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较高,但其除尘效率受粉尘比电阻的影响很大,易导致除尘效率不稳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静电除尘器在火力发电、水泥窑等高温、大烟气量、工况较复杂的烟尘污染治理中应用广泛。

袋式除尘器是利用纤维滤料捕集含尘气体中的固体颗粒物,形成过滤尘饼,并通过过滤尘饼进一步过滤微细尘粒,以达到高效除尘的目的。袋式除尘技术可以稳定地达到很高的除尘效率,粉尘排放量可以达到5mg/m3以内,且除尘效率不受粉尘比电阻等粉尘特性的影响。一般来说,粒径小于10微米的粉尘(即可吸入颗粒物)对人类健康影响较大,袋式除尘器对可吸入颗粒物具有很高的分离效率。袋式除尘器在处理常温烟气(<120℃)污染中应用范围逐步扩大,随着耐高温滤料及脉冲清灰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袋式除尘器凭借优异的除尘性能,在处理高温、高浓度烟气治理领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从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袋式除尘行业总产值增加最快的时期是2005~2008年,总产值从64.98亿元/年增加到167.90亿元/年,年均增长率达到37.23%。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袋式除尘行业受到冲击,总产值下降至119.77亿元,行业内为钢铁、电力、有色金属等行业配套的袋式除尘设备生产厂家受影响最大。近年来,由于行业内的产能过剩,尤其是滤料的中低端产品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主要工业行业因产能过剩而处于深度调整中,为这些企业服务的袋式除尘行业并没有实现快速发展,近几年全行业总产值在150亿元/年左右徘徊。

除尘设备主要应用于水泥、钢铁、有色金属、电力、机械、化工、垃圾焚烧等粉尘污染严重的行业。除尘设备行业总产值变化情况与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除尘设备总产值(销售收入)有所波动,由2005年的139.98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290.0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7.49%。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水泥、钢铁、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发展增速大幅度回落,部分行业产值甚至出现负增长,从而使得我国除尘设备行业总产值暂时出现小幅下降。2010年、2011年受宏观经济拉动因素影响,除尘设备行业产值呈现恢复性增长。2012年以来,由于国内经济增速下降以及水泥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除尘设备行业总产值较2011年下降了。

传统的湿式除尘由简体下部顺切向引入,旋转上升,尘粒受离心力作用而被分离,抛向筒体内壁,被简体内壁流动的水膜层所吸附,随水流到底部锥体,经排尘口卸出,水膜层的形成是由布置在筒体的上部几个喷嘴、将水顺切向喷至器壁,这样,在简体内壁始终覆盖一层旋转向下流动的很薄水膜,达到提高除尘效果的目的,这种湿式除尘器结构简单,其缺点是高度较大,布置困难,并且在实际运行中发现有带水现象,除尘的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解决了高度较大,布置困难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机壳,所述机壳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抽风泵和污水池,并且抽风泵的一侧连通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的一端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所述进气管延伸至机壳外部的一侧连通有进气斗,并且进气斗的底部与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抽风泵的顶部连通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一端贯穿污水池且延伸至污水池的内部,所述污水池的一侧连通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的一端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滚轮。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排污管的表面且位于机壳的外部固定连接有阀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污水池的顶部均连通有进水管。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进水管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进气斗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网罩。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型湿式除尘设备的使用性能,所述连接管的表面与机壳内壁的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支撑腿。

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新型湿式除尘设备,通过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机壳,机壳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抽风泵和污水池,并且抽风泵的一侧连通有进气管,进气管的一端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进气管延伸至机壳外部的一侧连通有进气斗,并且进气斗的底部与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抽风泵的顶部连通有连接管,连接管的一端贯穿污水池且延伸至污水池的内部,污水池的一侧连通有排污管,排污管的一端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排污管的表面且位于机壳的外部固定连接有阀,改变了高度较大,布置困难的问题,防止了在实际运行中的带水现象,大大提高了除尘的工作效率。

(2)该新型湿式除尘设备,通过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滚轮,污水池的顶部均连通有进水管,进水管贯穿机壳且延伸至机壳的外部,进气斗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网罩,连接管的表面与机壳内壁的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支撑腿,改变了市场上湿式除尘设备的单一结构,大大增加了其功能性,整个操作过程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结构进气斗的侧视图。

图中:1底座、2机壳、3抽风泵、4污水池、5进气管、6进气斗、7连接管、8排污管、9阀门、10滚轮、11进水管、12网罩、13支撑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湿式除尘设备,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机壳2,机壳2内壁的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抽风泵3和污水池4,并且抽风泵3的一侧连通有进气管5,进气管5的一端贯穿机壳2且延伸至机壳2的外部,进气管5延伸至机壳2外部的一侧连通有进气斗6,并且进气斗6的底部与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抽风泵3的顶部连通有连接管7,连接管7的一端贯穿污水池4且延伸至污水池4的内部,污水池4的一侧连通有排污管8,排污管8的一端贯穿机壳2且延伸至机壳2的外部,排污管8的表面且位于机壳2的外部固定连接有阀门9,底座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滚轮10污水池4的顶部均连通有进水管11,进水管11贯穿机壳2且延伸至机壳2的外部,进气斗6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网罩12,连接管7的表面与机壳2内壁的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支撑腿13。

工作时,由于网罩12可以阻隔体积较大颗粒,防止对抽风泵3造成损坏,抽风泵3通过进气管5与进气斗6对残留的灰尘吸入污水池4中,这样就完成了除尘的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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