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压静电湿式除尘的电晕电极系统。
背景技术:
放电极系统(电晕极)是电除尘器的重要部件,由电晕线和重锤组成,现有技术公开的重锤由PVC表层和填充在所述PVC表层中的铁砂。现有技术的重锤由本体和盖体组成,本体的表层以及盖体均为PVC材质,本体内填充有铁砂。现有技术公开的重锤结构复杂,也导致了制备工艺的复杂,且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总的来说是提供一种设计合理、成本低廉、结实耐用、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省时省力、节约资金、结构紧凑且使用方便的高压静电湿式除尘的电晕电极系统;详细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取得有益效果在后述内容以及结合具体实施方式中内容具体描述。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高压静电湿式除尘的电晕电极系统,包括阴极线、设置在高压静电湿式除尘器下部的防摆动框架以及设置在阴极线下方的重锤;
重锤包括聚丙烯壳体以及设置在聚丙烯壳体内的铸铁内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重锤为橄榄球型结构。
在阴极线下端设置有与聚丙烯壳体上端连接的配钻孔,在阴极线上端设置有用于悬挂的悬挂孔。
防摆动框架包括设置在高压静电湿式除尘器下部内腔中的骨架、设置在骨架内且用于穿过阴极线的阴极穿线孔、在骨架设置有减重孔。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避免了盖体的使用,结构更加的简单,从而使得重锤的制备工艺更加简单;而且由于壳体内填充的为铸铁,壳体的材质为聚丙烯,提高了重锤的耐高温等性能,延长了重锤的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包括聚丙烯壳体,具有较高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能、化学稳定性和耐候性能,延长了重锤的使用寿命。通过填充度设计,从而既可以满足热胀冷缩的要求,又可以满足下垂重量的要求;橄榄球型结构,重心稳定,减少了横向尺寸,通过配钻孔安装精确,减少误差,减重孔,减轻质量,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阴极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重锤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防摆动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重锤;2、防摆动框架;3、阴极线;4、铸铁内心;5、聚丙烯壳体;6、配钻孔;7、悬挂孔;8、阴极穿线孔;9、骨架;10、减重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阴极线3、设置在高压静电湿式除尘器下部的防摆动框架2以及设置在阴极线3下方的重锤1;
重锤1包括聚丙烯壳体5以及设置在聚丙烯壳体5内的铸铁内心4。
重锤1为橄榄球型结构。
在阴极线3下端设置有与聚丙烯壳体5上端连接的配钻孔6,在阴极线3上端设置有用于悬挂的悬挂孔7。
防摆动框架2包括设置在高压静电湿式除尘器下部内腔中的骨架9、设置在骨架9内且用于穿过阴极线3的阴极穿线孔8、在骨架9设置有减重孔10。
优选的,所述重锤的长轴的长度为300mm;所述重锤的短轴的长度为125mm。优选的,所述壳体的厚度为10mm。优选的,所述壳体为封闭壳体。优选的,所述铸铁的填充度为90%。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聚丙烯壳体的厚度为10mm,还可以为8mm。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包括填充在所述聚丙烯壳体内的铸铁,本实用新型对所述铸铁的种类没有特殊的限制,采用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铸铁即可,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铸铁可具体为灰口铸铁、白口铸铁、可锻铸铁、球墨铸铁和蠕墨铸铁中的一种或几种。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铸铁在所述聚丙烯壳体中的填充度为90%,还可以为95%。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重锤的形状为椭球形,所述重锤的长轴的长度为300mm,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长轴的长度还可以为350mm;所述重锤的短轴的长度为125mm,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短轴的长度还可以为150mm。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重锤中的聚丙烯壳体为封闭壳体。
本实用新型对所述电晕线、重锤和防摆框架的连接方法没有特殊的限制,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代替现有技术的重锤,与重锤和防摆框架组成电晕电极系统即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避免了盖体的使用,结构更加的简单,从而使得重锤的制备工艺更加简单;而且由于壳体内填充的为铸铁,壳体的材质为聚丙烯,提高了重锤的耐高温等性能,延长了重锤的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重锤包括聚丙烯壳体,具有较高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能、化学稳定性和耐候性能,延长了重锤的使用寿命。通过90%,从而既可以满足热胀冷缩的要求,又可以满足下垂重量的要求;橄榄球型结构,重心稳定,减少了横向尺寸,通过配钻孔6安装精确,减少误差,减重孔10,减轻质量,降低成本。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成本低廉、结实耐用、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省时省力、节约资金、结构紧凑且使用方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