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优化的排气歧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77280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一种优化的排气歧管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优化的排气歧管。



背景技术:

排气歧管,是与发动机气缸体相连的,用于将各缸的排气集中起来导入排气总管并带有分歧的管路。排气歧管布置在发动机排气出口,现有的排气歧管分为铸件歧管与壳体式冲压歧管。铸件歧管结构刚度大,质量较重,燃油经济性较差。随着环保法规要求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冷启动排气排放的要求,催化器的位置越来越靠近发动机排气口,目前排气歧管一般为冲压壳体件。冲压壳体件质量轻于铸件,但结构刚度低于铸件结构刚度,当发动机激励频率与冲压件歧管固有频率相近时,会发生共振,从而导致歧管总成断裂或载体脱落。针对市场反馈的冲压歧管三元催化总成大量断裂与载体脱落的问题,在进行大量实验测试后发现冲压歧管一阶扭转是导致三元催化载体脱落的主要原因。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以期提供一种歧管改进的新方法,以此提高歧管的结构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结构简单、不占用空间体积,全局改变量小、整体刚度高、能够改善因扭转而产生的壳体疲劳断裂与三元催化载体脱落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包括:前法兰、催化器筒体、设置于催化器筒体后端的后端盖、与后端盖连接的连接管、与连接管连接的后法兰,优化的排气歧管还包括歧管四支管组件,歧管四支管组件包括上壳体和设置于上壳体下方的下壳体,上壳体和下壳体闭合形成两端具有开口的腔体,歧管四支管组件的前端为与前法兰连接的多根排气支管,歧管四支管组件的后端为与催化器筒体连接的前端盖,前端盖的内腔分别与排气支管、催化器筒体的内腔连通,前端盖与排气支管连接处的外侧面上设有第一条加强条筋,前端盖与排气支管连接处的内侧面上设有第二条加强条筋。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在前端盖的外侧面和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三条冲压凹筋。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在前端盖的外侧面和内侧面上分别设有实心钢条。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其改进后的歧管刚度大,有助于调节结构振动频率,使其避开结构扭转共振频率,使歧管总成不断裂与三元催化载体不脱落。此方法对歧管的改进简单,易于实现,不占用现有空间,边界条件不需要改动。在歧管上外加2 条筋,易于后期产品改进,不浪费现有模具,降低改进成本。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结构示意图

其中,1:前法兰;2: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上半壳;3: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下半壳;4、第一条加强条筋;5氧传感器安装螺栓孔;6:催化器筒体;7:后端盖;8、安装孔;9、连接管;10:后法兰;11:第一冲压凹筋; 12:第一冲压凹筋;13:第一冲压凹筋;14:第一冲压凹筋;15:第一冲压凹筋;16:第一冲压凹筋;17:第二条加强条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至图2,前法兰1通过螺栓与发动机排气出口相连,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上半壳2与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下半壳3焊接组成前后开口的腔体,氧传感器安装螺栓孔5开在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上半壳上,催化器筒体6与催化器后端盖7相连,催化器后端盖通过连接管9与后法兰10相连。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上、下半壳组成了排气歧管4缸机的4个支管与三元催化陶瓷载体壳体的前端盖。在出气4支管带催化器前盖上、下半壳汇合处加图1与图2所示的第一冲压凹筋11、第一冲压凹筋12、第一冲压凹筋13、第一冲压凹筋14、第一冲压凹筋15、第一冲压凹筋16、与第一加强实心钢条4、第二条加强条筋17。

作为优选,第一冲压凹筋11、第一冲压凹筋12、第一冲压凹筋13、第一冲压凹筋14、第一冲压凹筋15、第一冲压凹筋采用圆弧过渡角,筋不易太高。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的新型优化的排气歧管,第一条加强条筋4、第二条加强条筋焊接在上下半壳最细的收腰处,筋长度至上下壳体焊接边缘,后端盖上设有安装孔8。

冲压筋与第一条加强条筋、第二条加强条筋设置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的排气歧管的强度,使得歧管总成不易断裂、三元催化器载体不易脱落。第一条加强条筋、第二条加强条筋分别形成第一条加强条筋和第二条加强条筋。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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