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双管衬套内、外径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1240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双管衬套内、外径检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部件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双管衬套内、外径检具。



背景技术:

传统的双管橡胶衬套,在检测内径和外径时,手持内径通止规,将衬套一一套入内径通止规,当衬套通过内径通规,无法通过止规端时,确认为内径尺寸合格;再取出衬套,将衬套放入外形检具,衬套通过外形检具,则外径尺寸合格,当衬套无法通过外形检具时,则外径尺寸超出尺寸上限,为不合格产品。两道工序操作时间长,检验效率低。且检验人员检测内孔尺寸时,手持衬套和内径通止规,当衬套自重超过500g,或内径尺寸大于φ18时,衬套和内径通止规总重过重,检验人员长期负重过重,工作强度过大。且在检测内径和外径的流转过程中,有混装和漏检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无需始终手持内径通止规,减轻负重,降低操作强度;缩短了每次只能一一通过内径通止规、外形检具两道工序的流转过程,排除了流转过程中混装和漏检的发生,减少操作时间,提高检验效率的汽车双管橡胶衬套内外径量检具。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新型双管衬套内、外径检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检具底板、转动轴支撑板、转动块、转动轴、转动轴上固定板、内径通止规、检具支架和外形检具,所述的转动轴支撑板固定设置在检具底板的前部上侧,所述的转动块通过转动轴可竖向旋转的设置在转动轴支撑板上,所述的转动轴上固定板固定设置在转动轴支撑板的上端且固定转动轴,所述的内径通止规均匀设置在转动块上,所述的检具支架固定设置在检具底板的后部上侧位置,所述的外形检具固定设置在检具支架的上侧位置,外形检具上设置有检槽。

所述的转动块的两侧成六面体,且每个面上分别设置有一套内径通止规。

所述的内径通止规的止规端镶嵌有吸铁石。

所述的转动块与转轴之间设置有滚针轴承。

所述的吸铁石通过镶嵌的方式设置在内径通止规上且每个内径通止规上设置的吸铁石为四块。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工程以及作用为1、通过将六根衬套内径通止规等均分布固定在同一个转动块上,确保每个衬套都能一一套入内径通止规,互相不干涉;2、内径通止规的止规端镶嵌有吸铁石,当衬套内孔尺寸负下限时能吸附固定不合格衬套,有效防止不合格衬套落入合格品周转箱中;3、转动块内装有滚针轴承,当衬套套在其中一根内径通止规上时,衬套自重带动转动块旋转,通过外形检具,落入周转箱中;4、检具支撑板上装有外形检具,当衬套套在内径通止规上随自重往下旋转时,经过外形检具方可落入周转箱中,当衬套外径超出尺寸上限时,会固定在外径检具上方,无法落入合格品周转箱中;5、内径通止规固定在检具上,操作人员检验时只需拿取衬套,无需始终手持内径通止规,减轻负重,降低操作强度;6、衬套一次性通过内径通止规、外形检具,落入合格品周转箱,有效解决衬套检验时每次只能一一通过内径通止规、外形检具两道工序的流转过程,排除了流转过程中混装和漏检的发生。流水线型的作业方式有效减少操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无需始终手持内径通止规,减轻负重,降低操作强度;缩短了每次只能一一通过内径通止规、外形检具两道工序的流转过程,排除了流转过程中混装和漏检的发生,减少操作时间,提高检验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新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2所示,一种新型双管衬套内、外径检具,包括检具底板1、转动轴支撑板2、转动块3、转动轴4、转动轴上固定板5、内径通止规6、检具支架7和外形检具8,转动轴支撑板2固定设置在检具底板1的前部上侧,转动块3通过转动轴4可竖向旋转的设置在转动轴支撑板2上,转动轴上固定板5固定设置在转动轴支撑板2的上端且固定转动轴4,内径通止规6均匀设置在转动块3上,检具支架7固定设置在检具底板1的后部上侧位置,外形检具8固定设置在检具支架7的上侧位置,外形检具8上设置有检槽9。转动块3的两侧成六面体,且每个面上分别设置有一套内径通止规6。内径通止规6的止规端镶嵌有吸铁石10。转动块3与转轴4之间设置有滚针轴承11。吸铁石10通过镶嵌的方式设置在内径通止规6上且每个内径通止规6上设置的吸铁石10为四块。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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