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9669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漆包线风干领域,特别是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



背景技术:

现如今随着电子产品的增加,漆包线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但在加工漆包线的时候,喷漆过热或者绝缘漆冷却不彻底,就会出现一些残次品,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设计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十分的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包括矩形箱体,所述矩形箱体内下表面中心处设有安装盒,所述安装盒内设有旋转端向上的旋转电机,所述旋转电机旋转端通过安装盒与设置在安装盒上表面中心处的转筒固定连接,所述矩形箱体两侧表面上均加工有圆形通口,所述圆形通口内均设有风机,所述矩形箱体内上表面设有蓄冷盒,所述蓄冷盒内设有蓄冷剂,所述矩形箱体前表面加工有一号矩形开口,所述一号矩形开口上铰链连接有电子挡门,所述电子挡门上加工有二号矩形开口,所述二号矩形开口内嵌装有矩形玻璃,所述矩形箱体一侧表面上设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下方设有市电接口,所述市电接口与控制器电性相连,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旋转电机、风机和电子挡门电性相连。

所述转筒外圆周面上设有L形卡手。

所述矩形箱体下表面四角处设有万向轮。

所述圆形通口上下两端均设有筛网。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本装置操作简单,在自动旋紧的同时,进行风力吹干冷却,确保漆包线冷却彻底,减少经济损失,方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的侧视图;

图中,1、矩形箱体;2、安装盒;3、旋转电机;4、转筒;5、圆形通口;6、风机;7、蓄冷盒;8、蓄冷剂;9、一号矩形开口;10、电子挡门;11、二号矩形开口;12、矩形玻璃;13、控制器;14、市电接口;15、L形卡手;16、万向轮;17、筛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2所示,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包括矩形箱体(1),所述矩形箱体(1)内下表面中心处设有安装盒(2),所述安装盒(2)内设有旋转端向上的旋转电机(3),所述旋转电机(3)旋转端通过安装盒(2)与设置在安装盒(2)上表面中心处的转筒(4)固定连接,所述矩形箱体(1)两侧表面上均加工有圆形通口(5),所述圆形通口(5)内均设有风机(6),所述矩形箱体(1)内上表面设有蓄冷盒(7),所述蓄冷盒(7)内设有蓄冷剂(8),所述矩形箱体(1)前表面加工有一号矩形开口(9),所述一号矩形开口(9)上铰链连接有电子挡门(10),所述电子挡门(10)上加工有二号矩形开口(11),所述二号矩形开口(11)内嵌装有矩形玻璃(12),所述矩形箱体(1)一侧表面上设有控制器(13),所述控制器(13)下方设有市电接口(14),所述市电接口(14)与控制器(13)电性相连,所述控制器(13)分别与旋转电机(3)、风机(6)和电子挡门(10)电性相连;所述转筒(4)外圆周面上设有L形卡手(15);所述矩形箱体(1)下表面四角处设有万向轮(16);所述圆形通口(5)上下两端均设有筛网(17)。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矩形箱体内下表面中心处设有安装盒,安装盒内设有旋转端向上的旋转电机,旋转电机旋转端通过安装盒与设置在安装盒上表面中心处的转筒固定连接,矩形箱体两侧表面上均加工有圆形通口,圆形通口内均设有风机,矩形箱体内上表面设有蓄冷盒,蓄冷盒内设有蓄冷剂,矩形箱体前表面加工有一号矩形开口,一号矩形开口上铰链连接有电子挡门,电子挡门上加工有二号矩形开口,二号矩形开口内嵌装有矩形玻璃,矩形箱体一侧表面上设有控制器,控制器下方设有市电接口,市电接口与控制器电性相连,控制器分别与旋转电机、风机和电子挡门电性相连。本装置操作简单,在自动旋紧的同时,进行风力吹干冷却,确保漆包线冷却彻底,减少经济损失,方便使用。

在本实施方案中,一种漆包线风干装置由控制器控制,控制器下方的市电接口用于装置接入电网,提供电能。矩形箱体为工作空间箱体,矩形箱体内下表面中心处的安装盒用于安装旋转端向上的旋转电机,并对其进行保护。旋转电机旋转端上通过安装盒,设置在安装盒上表面中心处的转筒为漆包线缠绕结构,转筒外圆周面上的L形卡手用于固定漆包线一端进行缠绕。矩形箱体两侧表面上的圆形通口用于安装风机,对装置进行通风。圆形通口上下两端的筛网对风机进行保护,在保证通风的同时防止杂质进入。矩形箱体前表面的一号矩形开口可以对风干好的漆包线进行取出,一号矩形开口由铰链连接得电子挡门进行控制,电子挡门上的二号矩形开口用于嵌装矩形玻璃,使使用者可以透过玻璃对漆包线进行观察。矩形箱体下表面四角处的万向轮使装置方便移动。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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