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纤维板贴合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18854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纤维板加工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中高密度的纤维板贴合设备。



背景技术:

纤维板一般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纤维分离、施胶、干燥、铺装成型、热压、锯边和检验等工序制成的板材,是人造板的主导产品之一,按密度的不同分为硬质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和软质纤维板。其性质根据原料种类和制造工艺的不同有很大差异,纤维板具有材质均匀、纵横强度差小和不易开裂等优点,用途非常广泛,因此,纤维板的使用能有效节约所需木材,纤维板的发展和生产是使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

公开号为CN102390074A的中国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纤维板成型装置,该装置结构复杂,不易控制,该装置仅适用于一种纤维板的成型,且容易造成物料喷洒不均。虽然后期有通过加压装置进行加压处理,但是仍然可能存在厚度不一的情况,没有对纤维板表面的平整度进行一个检测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纤维板贴合设备,提高了良品率和生产效率,减小物料的浪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纤维板贴合设备,包括基板供给机构、传送机构和物料投放机构,基板供给机构设在传送机构的入口侧,物料投放机构设在传送机构上方,传送机构下方设有正对着物料投放机构的冷却机构,所述传送机构的输出侧设有前后两个加压机构,该两个加压机构间隔设置,两个加压机构之间的区域设有平整度检测针,该平整度检测针的上端与指针表连接,指针表通过连杆与支架安装,加压机构包括感应器、驱动器、加压杆和与该加压杆连接的加压板,加压杆与驱动器连接,驱动器通过安装架安装,感应器装在安装架上,加压机构的正下方设有位于传送机构下方的导引辊。

所述连杆由上连杆和下连杆构成,上连杆和下连杆上开设有若干个螺孔,上连杆和下连杆通过插装在螺孔内的螺栓锁紧连接。

所述驱动器为液压活塞或者气压活塞。

所述支架上还装设有报警器,该报警器与指针检测表连接。

所述平整度检测针的针尖端贴设有耐磨胶垫。

本实用新型提高了良品率和生产效率,减小物料的浪费。通过设置平整度检测针,对成型后的纤维板进行平整度检测,并且通过前后两次的压合,确保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纤维板贴合设备,包括基板供给机构3、传送机构2和物料投放机构4,基板供给机构3设在传送机构2的入口侧,物料投放机构4设在传送机构2上方,传送机构2下方设有正对着物料投放机构4的冷却机构1,所述传送机构2的输出侧设有前后两个加压机构,该两个加压机构间隔设置,两个加压机构之间的区域设有平整度检测针9,该平整度检测针9的上端与指针表8连接,指针表8通过连杆7与支架10安装,加压机构包括感应器64、驱动器61、加压杆62和与该加压杆62连接的加压板63,加压杆62与驱动器61连接,驱动器61通过安装架65安装,感应器64装在安装架65上,加压机构的正下方设有位于传送机构2下方的导引辊12。前面一个加压机构对成型的纤维板进行加压压合,进一步确保纤维板的贴合度。然后平整度检测针实时检测纤维板的厚度,当厚度较大或者较小时,指针表都会产生变化,然后后方的加压机构根据情况再次进行加压动作。平整度检测针的针尖端贴设有耐磨胶垫,不会对纤维板表面造成划伤损害。

所述连杆7由上连杆71和下连杆72构成,上连杆和下连杆上开设有若干个螺孔,上连杆和下连杆通过插装在螺孔内的螺栓锁紧连接。通过螺栓可以灵活的调节上连杆和下连杆的下对高度,从而调整指针表和平整度检测针的高度,方便不同厚度的纤维板的检测。

所述驱动器为液压活塞或者气压活塞。

所述支架10上还装设有报警器11,该报警器与指针检测表连接。当检测到纤维板的平整度达不到设定要求时,则报警器进行报警,提醒注意。

本实用新型中,基板供给机构、传送机构和物料投放机构、冷却机构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技术,在此不再详细赘述。

通过物料投放机构将物料投放到基板上,然后通过冷却机构冷却成型,接着成型后的纤维板再继续向前传送,在经过第一个加压机构时,加压杆带动加压板下压,对纤维板进行压合,进一步提高压合程度,确保纤维板与基板更好的结合在一起。然后平整度检测针进行检测。如果纤维板平整度一致,则平整度检测针不会被顶起或者落空。如果纤维板某一区域的厚度较大,则平整度检测针被顶起,指针表发生变化,后面一个加压机构再对该区域进行压合,使其平整。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但是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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