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917928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包括下层载车板以及位于下层载车板上方可升降运行的上层载车板,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包括设置在上层载车板和地面之间的多对光电开关、车库主控制器,多对光电开关至少包括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两对光电开关,每对光电开关包括设置在上层载车板上的上光电开关装置、设置在地面上与上光电开关装置相对应的下光电开关装置,每对光电开关与车库主控制器相连接,所述车库主控制器接收每对光电开关的开关信号。本实用新型采用多对光电开关实时监测上层载车板下方,当下方有车位阻拦时,上层载车板无法下降,当下方没有车位阻拦时,上层载车板可安全下降,增加了立体停车库的安全性。
【专利说明】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立体停车库通常包括设置于地面上的多层车位,每个车位中均有载车板,每个载车板均可在动力驱动机构的驱动下进行升降横移,所需存取车辆的载车板通过升降横移运动到达地面,驾驶员进入车库,存取车辆,完成存取过程。
[0003]现有技术的立体停车库存在以下缺陷:当下层载车板还未移动到位时,下层载车板的中位开关由于某种原因故障,使车库主控制器认为下层车板已经移动到位,于是发生上层载车板直接下降砸到下层载车板上的车辆的现象。

【发明内容】

[0004]有鉴于此,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避免下层载车板未移动到位上层载车板就直接下降的现象。
[0005]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所述立体停车库包括下层载车板以及位于所述下层载车板上方可升降运行的上层载车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和地面之间的多对光电开关、车库主控制器,所述多对光电开关至少包括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两对光电开关,每对光电开关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上的上光电开关装置、设置在地面上与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相对应的下光电开关装置,每对光电开关与所述车库主控制器相连接,所述车库主控制器接收每对光电开关的开关信号。
[0006]较佳地,所述两对光电开关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分别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左右两端。
[0007]较佳地,所述光电开关为对射式光电开关,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和所述下光电开关装置的其中一个为光电开关发射器另一个为光电开关接收器。
[0008]更佳地,所述光电开关为红外线对射式光电开关或者对射式光幕。
[0009]较佳地,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直接安装或者通过支架安装在所述上层载车板上,所述下光电开关装置直接安装或者通过支架安装在地面上。
[0010]本实用新型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通过设置在上层载车板和地面上的至少两对光电开关来探测下方是否有车位阻挡,当下方有车位阻拦时,例如下层载车板未移动到位产生部分阻拦,光电开关不发送信号给车库主控制器,车库主控制器控制上层载车板无法下降,当下方无车位阻拦时,光电开关发送开关信号给车库主控制器,车库主控制器控制上层载车板安全下降,消除了现有技术的缺陷。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在下层载车板未移动到位时的主视图。[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在下层载车板未移动到位时的左视图(上层车辆省略)。
[0013]图3为本实用新型在下层载车板已移动到位时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0015]请参阅图1至图3,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所述立体停车库包括下层载车板I以及位于所述下层载车板上方可升降运行的上层左载车板2和上层右载车板
3。本实施例中,下层载车板I和上层左载车板2和上层右载车板3中均有停放车辆。下层载车板I向左横移进入下层左边空车位后,下层右边车库空置,当上层右载车板2需要取车时,上层右载车板2可向下降至地面,人员进入车辆将车驶出可完成取车。
[0016]所述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还包括设置在上层载车板和地面4之间的多对光电开关、车库主控制器5。所述多对光电开关至少包括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两对光电开关,两对光电开关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分别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左右两端。每对光电开关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上的上光电开关装置、设置在地面上与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相对应的下光电开关装置,每对光电开关与所述车库主控制器5相连接,车库主控制器5接收每对光电开关的开关信号。每对光电开关米用对射式光电开关,例如红外线对射式光电开关或者对射式光幕。上光电开关装置和下光电开关装置的其中一个为光电开关发射器另一个为光电开关接收器。每对光电开关均与停车库主控制器相连接,停车库主控制器接收每对光电开关的开关信号。
[0017]具体地,本实施例中,上层左载车板2的宽度方向的左端设有第一光电开关装置21,地面4上对应第一上光电开关装置21设有第一下光电开关装置41,上层左载车板2的宽度方向的右端设有第二上光电开关装置22,地面4上对应第二上光电开关装置22设有第二下光电开关装置42。
[0018]上层右载车板3的宽度方向的左端设有第三上光电开关装置31,地面4上对应第三上光电开关装置31设有第三下光电开关装置43,上层右载车板3的宽度方向的右端设有第四上光电开关装置32,地面4上对应第四上光电开关装置32设有第四下光电开关装置44。
[0019]每对光电开关的光电开关发射器向光电开关接收器发射光束6,当有物体阻挡发射光束6时,光电开关不发送开关信号给车库主控制器5 ;当没有物体阻挡时,光电开关对射成功向车库主控制器5发送开关信号。
[0020]其中,第一上光电开关装置21、第二上光电开关装置22直接安装在上层左载车板2上,第三上光电开关装置31、第四上光电开关装置32均为直接安装在上层右载车板3上,当然也可以采用支架固定安装。第一下光电开关装置41、第二下光电开关装置42、第三下光电开关装置43、第四下光电开关装置44直接安装在地面4上,当然也可以采用支架固定安装。
[0021]如下图1及图2所示,下层载车板I向左移动过程中,中位开关由于某种原因或者故障,导致开关被打到,信号输出给车库主控制器5,车库主控制器5认为下层载车板I已经左移到位,但是此时上层右载车板3上的第三上光电开关装置31无法与地面4的第三下光电开装置43进行对射,车库主控制器5无法接收到这对光电开关的光电信号,从而判断下层车位没有移动到位,从而停止输出运行指令,并进行报错,于是上层右载车板3无法下降。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避免了因中位开关故障导致的下层载车板I未移动到位而上层右载车板3直接下降,砸坏下层载车板I上的车辆的现象。
[0022]如下图3所示,下层载车板I已左移到位,上层右载车板3需要下降,此时上层右载车板3上的第三上光电开关装置31与放置于地面4上的第三下光电开关装置43对射成功,第四上光电开关装置32与放置于地面4上的第四下光电开关装置44也对射成功,两对光电开关都将信号传输给车库主控制器5,车库主控制器5判断上层右载车板I可以下降,从而输出下降指令,于是上层右载车板3可下降到地面4。
[0023]本实用新型采用多对光电开关实时监测上层载车板下方的情况,当下方有车位阻拦时,光电开关不发送开关信号给车库主控制器,上层载车板在车库主控制器的控制下无法下降;当下方没有车位阻拦时,光电开关对射成功发送开关信号给车库主控制器,上层载车板可在车库主控制器的控制下安全下降。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大大增加了立体停车库的安全性,避免了上层载车板下降时砸坏下方车辆的状况发生。
[0024]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所述立体停车库包括下层载车板以及位于所述下层载车板上方可升降运行的上层载车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和地面之间的多对光电开关、车库主控制器,所述多对光电开关至少包括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的两对光电开关,每对光电开关包括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上的上光电开关装置、设置在地面上与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相对应的下光电开关装置,每对光电开关与所述车库主控制器相连接,所述车库主控制器接收每对光电开关的开关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对光电开关沿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宽度方向分别设置在所述上层载车板的左右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开关为对射式光电开关,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和所述下光电开关装置的其中一个为光电开关发射器另一个为光电开关接收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开关为红外线对射式光电开关或者对射式光幕。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立体停车库的载车板安全下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光电开关装置直接安装或者通过支架安装在所述上层载车板上,所述下光电开关装置直接安装或者通过支架安装在地面上。
【文档编号】E04H6/18GK203783208SQ201420047603
【公开日】2014年8月2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4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4日
【发明者】邱长明, 张敏慧 申请人: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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