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6290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属于食品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在糕点加工过程中,通常是先用原材料加工成大块的糕饼或块,然后再将大块的糕饼或块分成适合出手的小块包装出售。目前,在糕点加工时,在加工出大块的糕饼或块后,为了分成小块状,一般企业都使用人工手切方式将大块的糕饼或块分成小块,这样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加大了生产企业的用人成本,不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以解决效率低下,而且加大了生产企业的用人成本,不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其结构包括工作箱、底箱、万向轮、工作台、工作板、纵向滑动槽、纵向滑动杆、切割器、操作箱、抽屉、电机箱、隔板槽、橱柜、移动板、横向滑动槽、连接杆、调节器、切刀、显示屏、操作按键,所述工作箱固定在底箱的上方位置,所述底箱下方设有万向轮,所述工作台设置在工作箱的底部位置,所述工作板固定在工作台的上方位置,所述工作箱的左侧壁上设有纵向滑动槽,所述纵向滑动槽上设有纵向滑动杆,所述切割器与纵向滑动杆活动连接,所述工作箱的右部位置上设有操作箱,所述操作箱固定在抽屉的上方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箱的左侧位置上设有电机箱,所述隔板槽设置在电机箱的右侧位置,所述橱柜设置在隔板槽的右侧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切割器主要由移动板、横向滑动槽、连接杆、调节器、切刀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板上设有横向滑动槽,所述连接杆与横向滑动槽活动连接,所述切刀通过调节器与连接杆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操作箱上设有显示屏与操作按键,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操作按键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的进行糕点食品切割,并且通过机械的精确调整能够进行有效的均匀切割,并且做到效率高效,以及减少人力资源消耗,以及消耗成本。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切割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工作箱-1、底箱-2、万向轮-3、工作台-4、工作板-5、纵向滑动槽-6、纵向滑动杆-7、切割器-8、操作箱-9、抽屉-10、电机箱-11、隔板槽-12、橱柜-13、移动板-801、横向滑动槽-802、连接杆-803、调节器-804、切刀-805、显示屏-901、操作按键-90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食品机械中的切割装置,其结构包括工作箱1、底箱2、万向轮3、工作台4、工作板5、纵向滑动槽6、纵向滑动杆7、切割器8、操作箱9、抽屉10、电机箱11、隔板槽12、橱柜13、移动板801、横向滑动槽802、连接杆803、调节器804、切刀805、显示屏901、操作按键902,所述工作箱1固定在底箱2的上方位置,所述底箱2下方设有万向轮3,所述工作台4设置在工作箱1的底部位置,所述工作板5固定在工作台4的上方位置,所述工作箱1的左侧壁上设有纵向滑动槽6,所述纵向滑动槽6上设有纵向滑动杆7,所述切割器8与纵向滑动杆7活动连接,所述工作箱1的右部位置上设有操作箱9,所述操作箱9固定在抽屉10的上方位置,所述底箱1的左侧位置上设有电机箱11,所述隔板槽12设置在电机箱11的右侧位置,所述橱柜13设置在隔板槽12的右侧位置,所述切割器8主要由移动板801、横向滑动槽802、连接杆803、调节器804、切刀805组成,所述移动板801上设有横向滑动槽802,所述连接杆803与横向滑动槽802活动连接,所述切刀805通过调节器804与连接杆803活动连接,所述操作箱9上设有显示屏901与操作按键902,所述显示屏901设置在操作按键902的上方。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将食品放在工作板5上,通过操作操作按键902,由纵向滑动杆7与切割器8进行相互作用,进行有效的食品快速切割。

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的进行糕点食品切割,并且通过机械的精确调整能够进行有效的均匀切割,并且做到效率高效,以及减少人力资源消耗,以及消耗成本。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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