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E型材自动成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1603阅读:6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材珍珠棉EPE加工设备,特别是EPE弧形槽包装盒成型机。



背景技术:

珍珠棉EPE盒装包装型材,根据包装需要将包装盒内腔加工成多条弧形的容置槽,现有技术的弧形EPE包装盒,采用刀片人工画弧形进行切割,效率很低,尺寸偏差大,成本高,难以满足大批次生产及检验合格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高效、低成本、尺寸一致性好的EPE型材自动成型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EPE型材自动成型机,包括机壳、推料机构、装料槽、弧形型槽成型机构和出料腔,所述机壳提供刚性支撑和容置腔,所述装料槽为立式长方体物料装入槽,所述推料机构对装在所述装料槽内的EPE型材推进,所述弧形型槽成型机构对EPE型材包装盒的进行成型加工得到所需弧形型槽,加工后的所述EPE型材包装盒从所述出料腔中推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机壳包括机架和机脚,所述机架提供刚性支撑结构件,所述机脚为设在所述机架底部的支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推料机构包括推料腔立柱、推料气缸和推料腔顶板,所述推料腔立柱和所述推料腔顶板构成所述推料气缸的容置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弧形型槽成型机构包括第一弧形成型气缸、第一弧形成型刀、第二弧形成型双刀、纵向运动气缸、第二弧形成型气缸,所述第一弧形成型气缸带动所述第一弧形成型刀沿轴向方向向右运动成型得到左边的第一弧形槽,所述第二弧形成型气缸带动所述第二弧形成型双刀沿轴向方向向左运动成型得到右边的两第二弧形槽,所述纵向运动气缸带动所述弧形型槽成型机构沿垂直轴向的纵向方向上靠近或远离所述EPE型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纵向运动气缸先带动弧形型槽成型机构相向所述EPE型材靠近运动,所述第一弧形成型刀和第二弧形成型双刀进行对应弧形型槽成型加工,然后所述纵向运动气缸带动所述弧形型槽成型机构离开所述EPE型材。

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EPE型材自动成型机,轴向及纵向推进气缸控制,两把弧形成型刀同时分别成中间向左右两边切割成型弧形容置腔,效率高,成本低,设备结构简单,通过更换弧形刀具,就能适用不同弧形容置腔尺寸要求,适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EPE型材自动成型机结构示意图。

图中,10--机壳;11--机架;12--机脚;20--推料机构;21--推料腔立柱;22--推料气缸;23--推料腔顶板;30--装料槽;40--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1--第一弧形成型气缸;42--第一弧形成型刀;43--第二弧形成型双刀;44--纵向运动气缸;45--第二滑行成型气缸;50--出料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图1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EPE型材自动成型机的结构示意图,由图可知,该EPE型材自动成型机,包括机壳10、推料机构20、装料槽30、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0和出料腔50,机壳10提供刚性支撑和容置腔,装料槽30为立式长方体物料装入槽,推料机构20对装在装料槽30内的EPE型材推进,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0对EPE型材包装盒的进行成型加工得到所需弧形型槽,加工后的EPE型材包装盒从出料腔50中推出。

机壳10包括机架11和机脚12,机架11提供刚性支撑结构件,机脚12为设在机架11底部的支脚。推料机构30包括推料腔立柱21、推料气缸22和推料腔顶板23,推料腔立柱21和推料腔顶板23构成推料气缸22的容置腔。

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0包括第一弧形成型气缸41、第一弧形成型刀42、第二弧形成型双刀43、纵向运动气缸44、第二弧形成型气缸45,第一弧形成型气缸41带动第一弧形成型刀42沿轴向方向向右运动成型得到左边的第一弧形槽,第二弧形成型气缸45带动第二弧形成型双刀43沿轴向方向向左运动成型得到右边的两第二弧形槽,纵向运动气缸44带动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0沿垂直轴向的纵向方向上靠近或远离EPE型材。纵向运动气缸44先带动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4相向EPE型材靠近运动,第一弧形成型刀42和第二弧形成型双刀43进行对应弧形型槽成型加工,然后纵向运动气缸44带动弧形型槽成型机构40离开EPE型材。

从上面可知本实用新型的EPE型材自动成型机,轴向及纵向推进气缸控制,两把弧形成型刀同时分别成中间向左右两边切割成型弧形容置腔,效率高,成本低,设备结构简单,通过更换弧形刀具,就能适用不同弧形容置腔尺寸要求,适用性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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