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7043阅读:4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剪板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



背景技术:

剪板机是用一个刀片相对另一刀片作往复直线运动剪切板材的机器。是借于运动的上刀片和固定的下刀片,采用合理的刀片间隙,对各种厚度的金属板材施加剪切力,使板材按所需要的尺寸断裂分离。

传统的剪板机送料多采用人工送料,工作难度大,且送料效率低,不适合大工厂连续化生产,无法满足目前的生产需求,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多采用人工送料,工作难度大,且送料效率低,不适合大工厂连续化生产,无法满足目前的生产需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包括物料台、第一液压泵和运动传感器,所述物料台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所述第一液压泵安装在支撑腿的内部,所述物料台的一侧安装有插销,所述插销的外部设置有第二传动滑轨,所述第二传动滑轨的一侧设置有安装板,所述物料台的顶部安装有第一传动滑轨,所述第一传动滑轨上安装有传送控制器,所述运动传感器安装在传送控制器的内部,所述传送控制器的上方安装有第二液压泵,且传送控制器上安装有液压杆,所述液压杆的底部安装有吸附板,所述吸附板的底部安装有吸板头,所述第一液压泵和第二液压泵的输出端均与传送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传送控制器的输出端与外部数控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为可伸缩结构。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自锁轮。

优选的,所述传送控制器的一侧设置有气动装置接口,所述吸附板与与外部气动装置通过气动装置接口连接。

优选的,所述物料台与第一传动滑轨通过支架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方便,本实用新型在现有送料台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将物料台与剪板机组合安装,安装拆卸方便,支撑腿内部设置有第一液压泵,能够根据剪板机的高度自由调节,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剪板机,适合统一规格批量化生产,采用吸附板传送物料,能够大大降低工作难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大工厂连续化生产的生产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1-第一传动滑轨;2-物料台;3-安装板;4-插销;5-第二传动滑轨;6-第一液压泵;7-支撑腿;8-传送控制器;9-吸板头;10-吸附板;11-液压杆;12-第二液压泵;13-运动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便于送料的剪板机送料操作台,包括物料台2、第一液压泵6和运动传感器13,物料台2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7,第一液压泵6安装在支撑腿7的内部,物料台2的一侧安装有插销4,插销4的外部设置有第二传动滑轨5,第二传动滑轨5的一侧设置有安装板3,物料台2的顶部安装有第一传动滑轨1,第一传动滑轨1上安装有传送控制器8,运动传感器13安装在传送控制器8的内部,传送控制器8的上方安装有第二液压泵12,且传送控制器8上安装有液压杆11,液压杆11的底部安装有吸附板10,吸附板10的底部安装有吸板头9,第一液压泵6和第二液压泵12的输出端均与传送控制器8的输入端电性连接,传送控制器8的输出端与外部数控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支撑腿7为可伸缩结构,支撑腿7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自锁轮,传送控制器8的一侧设置有气动装置接口,吸附板10与与外部气动装置通过气动装置接口连接,物料台2与第一传动滑轨1通过支架固定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工作人员首先将物料台2利用安装板3与剪板机连接,利用第一传动滑轨1滑动插销4调整物料台2的位置,使其对准剪板机的入料口处,将设备主体连接电源,将传送控制器8一侧的气动装置接口与气动装置连接,将钢板放置于物料台2上,利用外部数控器设定传送的参数等信息,第二液压泵12伸长液压杆11,吸板头9吸附钢板,第二液压泵12收缩液压杆11,气动装置带动传送控制器8在第一传动滑轨1上滑动,当运动传感器13感应到目标位置时,第二液压泵12伸长液压杆11,吸板头9将钢板放置于剪板机入口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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