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69349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导向套领域,具体是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



背景技术:

模具导向套用来与导向柱滑动连接,模具,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简而言之,模具是用来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不同的模具由不同的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素有"工业之母"的称号。

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导向柱的控制,但是目前阶段的导向套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耐磨性能差,摩擦力大,长期使用容易导致导向柱和导向套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耐磨性能差,摩擦力大,长期使用容易导致导向柱和导向套的损坏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包括滚珠套,所述滚珠套的两端分别通过对接凹槽安装有第一储油槽和第二储油槽,所述滚珠套上安装有滚珠,所述滚珠竖向彼此之间安装有输油槽,所述滚珠套的外侧安装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的外侧的两端安装有第一紧固圈和第二紧固圈,所述保护套的内侧壁上安装有内凹槽,所述第一储油槽的顶部的一侧安装有注油口,所述第二储油槽的底部的一侧安装有出油口。

优选的,所述对接凹槽为网体结构,且有第一储油槽和第二储油槽的内侧与对接凹槽的对接位置均为网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内凹槽的位置与滚珠的位置对应。

优选的,所述输油槽串联多个滚珠,且连接在两个对接凹槽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滚珠套的两端分别安装有第一储油槽和第二储油槽,且第一储油槽和第二储油槽与内凹槽镶嵌,且在内凹槽之间安装有输油槽,输油槽与滚珠连接,通过此种设计,使滚珠上时刻附着了油液,从而大大降低了导向柱和导向套之间的摩擦,保护了导向柱和导向套,增大了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套的内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滚珠套的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滚珠套、2-第一储油槽、3-滚珠、4-保护套、5-第一紧固圈、6-第二紧固圈、7-注油口、8-第二储油槽、9-出油口、10-对接凹槽、11-输油槽、12-内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模具用耐磨导向套,包括滚珠套1,滚珠套1的两端分别通过对接凹槽10安装有第一储油槽2和第二储油槽8,滚珠套1用来对导向柱滑动连接,内凹槽12用来与第一储油槽2和第二储油槽8镶嵌连接,第一储油槽2和第二储油槽8均同来储存油液,并将油液输送至输油槽11内,滚珠套1上安装有滚珠3,滚珠3可以降低摩擦,方便导向柱的滑动,滚珠3竖向彼此之间安装有输油槽11,输油槽11用来连接在第一储油槽2和第二储油槽8之间,并将油液输送至滚珠3上,滚珠套1的外侧安 装有保护套4,保护套4用来对滚珠套1进行保护,保护套4的外侧的两端安装有第一紧固圈5和第二紧固圈6,第一紧固圈5和第二紧固圈6均用来将保护套4固定牢固在滚珠套1上,保护套4的内侧壁上安装有内凹槽12,第一储油槽2的顶部的一侧安装有注油口7,注油口7用来向第一储油槽2内加入油液,第二储油槽8的底部的一侧安装有出油口9,出油口9用来将第二储油槽8内的油液排出,对接凹槽10为网体结构,且有第一储油槽2和第二储油槽8的内侧与对接凹槽10的对接位置均为网体结构,内凹槽12的位置与滚珠3的位置对应,输油槽11串联多个滚珠3,且连接在两个对接凹槽10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注油口7向第一储油槽2内注入油液,然后通过第一储油槽2的一侧渗透至对接凹槽10内,然后顺着其底部的输油槽11流入滚珠3内,使滚珠3的外表面附着油液,增大其润滑度,顺着输油槽11直至流入至第二储油槽8内,将保护套4安装在滚珠套1的外侧,并使其内侧壁上的内凹槽12与滚珠3的外凸起对接,然后通过第一紧固圈5和第二紧固圈6将其固定牢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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