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79221发布日期:2019-08-31 02:18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齿圈铣齿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对齿圈进行铣齿的工装结构复杂,操作人员对齿圈铣齿时需要将齿圈固定,进而对齿圈进行定位,但是现有的对齿圈进行定位时固定不方便,费时费力,有时候还可能取得了适得其反的效果,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对齿圈进行铣齿的工装结构复杂,操作人员在装卸齿圈时不方便,费时费力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包括操作台,所述操作台的顶部中心处开设有操作槽,所述操作槽的槽底中心处开设有绳孔,且操作槽的槽底上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操作杆,所述操作杆的下端开设有绳槽,所述操作杆的上端穿过操作槽的槽口并向上延伸,且对称铰接有卡板,所述卡板的顶部通过夹持机构连接有夹板,两块所述夹板之间共同夹有一个齿圈,所述卡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绳,且连接绳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操作台上,所述操作槽的相对槽壁上对称开设有第一滑槽,所述操作杆的相背杆壁上对称固定连接有与第一滑槽相匹配的第一滑块,且第一滑块滑动连接在第一滑槽内,所述第一滑槽靠近底部的槽底上开设有限位槽,两块所述第一滑块相背的一端均开设有卡槽,所述卡槽的槽底中心处开设有连接孔,且卡槽的槽底中心处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限位块,两块所述限位块相背的一端均穿过卡槽的槽口并向外延伸,所述限位块靠近卡槽槽底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拉绳,两根所述第一拉绳相向的一端均穿过连接孔并向绳槽内延伸,且共同固定连接有一根第二拉绳,所述第二拉绳的下端穿过绳孔并向下延伸,且固定连接有踏板,所述第一弹簧套设在第二拉绳上,所述第二弹簧套设在第一拉绳上。

优选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开设在卡板的顶部,所述夹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与第二滑槽相匹配的第二滑块,且第二滑块滑动连接在第二滑槽内,所述第二滑块上开设有螺孔,且螺孔内螺纹连接有螺杆,所述螺杆的两端均穿过螺孔的孔口并向第二滑槽的槽壁内延伸,且通过轴承与第二滑槽的槽壁转动连接,所述轴承固定设在第二滑槽的槽壁内,两根所述螺杆相背的一端均贯穿卡板并向外延伸。

优选的,所述卡槽的相对槽壁上对称开设有第三滑槽,所述限位块的相背侧壁上对称固定连接有与第三滑槽相匹配的第三滑块,且第三滑块滑动连接在第三滑槽内。

优选的,所述卡板上开设有收纳槽。

优选的,所述螺杆向外延伸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柄。

优选的,所述操作台的底部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且支撑腿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通过设置踏板、第一拉绳、第二拉绳、第一弹簧、第二弹簧、限位块、限位槽、连接杆、拉绳、卡板和夹板,对需加工的齿圈进行定位时,将齿圈放置在卡板上,施加推力,进而将连接杆推入操作槽内,直至限位块与限位槽的轴线重合,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二弹簧将限位块弹入限位槽内,卡住连接杆,卡板配合夹板作用卡住齿圈,当加工完毕后,操作人员用脚踏住踏板,进而通过第二拉绳对第一拉绳施加拉力,带动限位块脱离限位槽,此时,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一弹簧对连接杆施加一个向上的弹力,使连接杆向上运动,连接绳拉力作用下,带动卡板分开,进而使得夹板撤销对齿圈的固定,对批量的齿圈铣齿定位方便,省时省力。

2、该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通过设置螺杆、螺孔和第二滑块,当对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进行定位时,旋转螺杆,第二滑槽限位使用下,限制第二滑块只会在第二滑槽内滑动,进而通过螺孔带动第二滑块滑动,进而调节两块夹板之间的距离,方便对另一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进行定位加工。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对批量的齿圈铣齿定位方便,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为图1中B部分的放大图。

图中:1操作台、2操作槽、3绳孔、4第一弹簧、5操作杆、6操作杆、7卡板、8夹板、9连接绳、10第一滑槽、11第一滑块、12限位槽、13卡槽、14连接孔、15第二弹簧、16限位块、17第一拉绳、18第二拉绳、19踏板、20第二滑槽、21第二滑块、22螺孔、23螺杆、24第三滑槽、25第三滑块、26收纳槽、27支撑腿、28齿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3,一种齿圈铣齿批量加工定位装置,包括操作台1,操作台1的顶部中心处开设有操作槽2,操作槽2的槽底中心处开设有绳孔3,且操作槽2的槽底上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4,第一弹簧4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操作杆5,操作杆5的下端开设有绳槽6,操作杆5的上端穿过操作槽2的槽口并向上延伸,且对称铰接有卡板7,卡板7的顶部通过夹持机构连接有夹板8,两块夹板8之间共同夹有一个齿圈28,卡板7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绳9,且连接绳9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操作台1上,操作槽2的相对槽壁上对称开设有第一滑槽10,操作杆5的相背杆壁上对称固定连接有与第一滑槽10相匹配的第一滑块11,且第一滑块11滑动连接在第一滑槽10内,第一滑槽10靠近底部的槽底上开设有限位槽12,两块第一滑块11相背的一端均开设有卡槽13,卡槽13的槽底中心处开设有连接孔14,且卡槽13的槽底中心处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15,第二弹簧15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6,两块限位块16相背的一端均穿过卡槽13的槽口并向外延伸,限位块16靠近卡槽13槽底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拉绳17,两根第一拉绳17相向的一端均穿过连接孔14并向绳槽6内延伸,且共同固定连接有一根第二拉绳18,第二拉绳18的下端穿过绳孔3并向下延伸,且固定连接有踏板19,第一弹簧4套设在第二拉绳18上,第二弹簧15套设在第一拉绳17上,对需加工的齿圈28进行定位时,将齿圈28放置在卡板7上,施加推力,进而将连接杆5推入操作槽2内,直至限位块16与限位槽12的轴线重合,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二弹簧15将限位块16弹入限位槽12内,卡住连接杆5,卡板7配合夹板8作用卡住齿圈28,当加工完毕后,操作人员用脚踏住踏板19,进而通过第二拉绳18对第一拉绳17施加拉力,带动限位块16脱离限位槽12,此时,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一弹簧4对连接杆5施加一个向上的弹力,使连接杆5向上运动,连接绳9拉力作用下,带动卡板7分开,进而使得夹板8撤销对齿圈28的固定,对批量的齿圈28铣齿定位方便,省时省力。

夹持机构包括第二滑槽20,第二滑槽20开设在卡板7的顶部,夹板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与第二滑槽20相匹配的第二滑块21,且第二滑块21滑动连接在第二滑槽20内,第二滑块21上开设有螺孔22,且螺孔22内螺纹连接有螺杆23,螺杆23的两端均穿过螺孔22的孔口并向第二滑槽20的槽壁内延伸,且通过轴承与第二滑槽20的槽壁转动连接,轴承固定设在第二滑槽20的槽壁内,两根螺杆23相背的一端均贯穿卡板7并向外延伸,当对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28进行定位时,旋转螺杆23,第二滑槽20限位使用下,限制第二滑块21只会在第二滑槽20内滑动,进而通过螺孔22带动第二滑块21滑动,进而调节两块夹板8之间的距离,方便对另一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28进行定位加工。

卡槽13的相对槽壁上对称开设有第三滑槽24,限位块16的相背侧壁上对称固定连接有与第三滑槽24相匹配的第三滑块25,且第三滑块25滑动连接在第三滑槽24内,防止限位块16脱离卡槽13的情况发生。

卡板7上开设有收纳槽26,收纳槽26用于收纳连接绳9。

螺杆23向外延伸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柄,方便旋转螺杆23。

操作台1的底部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7,且支撑腿27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将操作台1支撑的更加稳定。

本实用新型中,对需加工的齿圈28进行定位时,将齿圈28放置在卡板7上,施加推力,进而将连接杆5推入操作槽2内,直至限位块16与限位槽12的轴线重合,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二弹簧15将限位块16弹入限位槽12内,卡住连接杆5,卡板7配合夹板8作用卡住齿圈28,当加工完毕后,操作人员用脚踏住踏板19,进而通过第二拉绳18对第一拉绳17施加拉力,带动限位块16脱离限位槽12,此时,处于压缩状态下的第一弹簧4对连接杆5施加一个向上的弹力,使连接杆5向上运动,连接绳9拉力作用下,带动卡板7分开,进而使得夹板8撤销对齿圈28的固定,对批量的齿圈28铣齿定位方便,省时省力;当对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28进行定位时,旋转螺杆23,第二滑槽20限位使用下,限制第二滑块21只会在第二滑槽20内滑动,进而通过螺孔22带动第二滑块21滑动,进而调节两块夹板8之间的距离,方便对另一批量另一型号的齿圈28进行定位加工。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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