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极耳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蒸馏水3-8份,OP-10 0.1-0.4份,乙醇1-3份,月桂醇聚氧乙烯醚0.2-0.6,乌洛托品0.1-0.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软包锂离子电池极耳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蒸馏水3份,OP-10 0.1份,乙醇1份,月桂醇聚氧乙烯醚0.2,乌洛托品0.1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软包锂离子电池极耳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蒸馏水8份,OP-10 0.4份,乙醇3份,月桂醇聚氧乙烯醚0.6,乌洛托品0.2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软包锂离子电池极耳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蒸馏水6份,OP-10 0.2份,乙醇2份,月桂醇聚氧乙烯醚0.3,乌洛托品0.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