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支撑剂是指具有一定粒度和级配的天然砂或人造高强陶瓷颗粒。氧化铝支撑剂由于其工作环境的原因,对其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高强度、高导流能力、低密度、低破碎率等要求较高。现有的氧化铝支撑剂难以同时同时兼备上述技术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具有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高强度、高导流能力、低密度、低破碎率的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一种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氧化铝粉与蒙脱石、硅酸铝、白炭黑、高岭土混合球磨至平均粒径为120-280微米的混合微粉;
2)将步骤1)制得的混合微粉放入成球机中加水滚制成球状生坯,再将球状生坯置于烧结窑中,以每小时120-135℃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500-1800℃,保温5-10小时转相,冷却后水洗至ph值为6-8制得球状熟坯;
3)将步骤2)制得的球状熟坯加入粒状合成树脂中搅拌10-30分钟实现球状熟坯的表面处理,筛除合成树脂后,于100-120℃温度下烘干,即得氧化铝多孔支撑剂。
作为优化,步骤1)中,混合微粉的组成按重量份计如下:氧化铝粉100-200份,蒙脱石10-36份,硅酸铝20-27份,白炭黑2-7份,高岭土1.5-4.5份。
作为优化,步骤2)中,将球状生坯置于烧结窑中,以每小时130℃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600℃,保温5-10小时相变转化。
作为优选,步骤3)中,所述合成树脂为粒度小于所述球状熟坯的树脂粒料,所述树脂粒料为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中的一种。
作为最优选,步骤1)中,混合微粉的组成按重量份计如下:氧化铝粉100份,蒙脱石18份,硅酸铝25份,白炭黑2份,高岭土1.5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结合各功能组分在烧结过程的晶相转化特点,通过具体的组分比例结合烧结与处理工艺,能有效保证氧化铝支撑剂强度的同时,改善其微孔形态,降低其密度,使其具备较高抗压强度的同时,大大提高比表面积及孔容,本发明采用合成树脂在氧化铝支撑剂表面处理,能够进一步提高支撑剂的强度和导流性能,使其具有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高强度、高导流能力、低密度、低破碎率的特点,以达到为多种类催化剂产品的支撑、延长催化剂的使用寿命的要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用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仅局限于以下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一
一种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氧化铝粉与蒙脱石、硅酸铝、白炭黑、高岭土混合球磨至平均粒径为120-280微米的混合微粉;混合微粉的组成按重量份计如下:氧化铝粉120份,蒙脱石20份,硅酸铝25份,白炭黑5份,高岭土2.5份。
2)将步骤1)制得的混合微粉放入成球机中加水滚制成球状生坯,再将球状生坯置于烧结窑中,以每小时130℃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600℃,保温10小时实现相变转化,冷却后水洗至ph值为6-8制得球状熟坯;
3)将步骤2)制得的球状熟坯加入粒状合成树脂中搅拌10-30分钟实现球状熟坯的表面处理,所述合成树脂为粒度小于所述球状熟坯的聚乙烯粒料,筛除合成树脂后,于100℃温度下烘干,即得氧化铝多孔支撑剂。
实施例二
一种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氧化铝粉与蒙脱石、硅酸铝、白炭黑、高岭土混合球磨至平均粒径为120-280微米的混合微粉;混合微粉的组成按重量份计如下:氧化铝粉180份,蒙脱石18份,硅酸铝25份,白炭黑3份,高岭土4.5份。
2)将步骤1)制得的混合微粉放入成球机中加水滚制成球状生坯,再将球状生坯置于烧结窑中,以每小时120℃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800℃,保温5小时实现相变转化,冷却后水洗至ph值为6-8制得球状熟坯;
3)将步骤2)制得的球状熟坯加入粒状合成树脂中搅拌10-30分钟实现球状熟坯的表面处理,所述合成树脂为粒度小于所述球状熟坯的聚乙烯粒料,筛除合成树脂后,于100-120℃温度下烘干,即得氧化铝多孔支撑剂。
实施例三
一种氧化铝多孔支撑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氧化铝粉与蒙脱石、硅酸铝、白炭黑、高岭土混合球磨至平均粒径为120-280微米的混合微粉;混合微粉的组成按重量份计如下:氧化铝粉100份,蒙脱石18份,硅酸铝25份,白炭黑2份,高岭土1.5份。
2)将步骤1)制得的混合微粉放入成球机中加水滚制成球状生坯,再将球状生坯置于烧结窑中,以每小时130℃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600℃,保温5-10小时实现相变转化,冷却后水洗至ph值为6-8制得球状熟坯;
3)将步骤2)制得的球状熟坯加入粒状合成树脂中搅拌10-30分钟实现球状熟坯的表面处理,所述合成树脂为粒度小于所述球状熟坯的聚乙烯粒料,筛除合成树脂后,于100-120℃温度下烘干,即得氧化铝多孔支撑剂。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特征实施范例,对本发明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同等交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权利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