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聚糖酶在减少产品生产中的异味中的用途,其中所述产品是食品、饲料或饮料;其中所述木聚糖酶对可溶性阿拉伯木聚糖底物(WE-AX)具有选择性。
2.木聚糖酶在减少产品生产中的异味中的用途,其中所述产品是酿造饮料。
3.木聚糖酶在减少产品制备过程中的异味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过程是酿造过程。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饮料是麦芽饮料。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饮料是酒精饮料。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饮料是啤酒。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用所述木聚糖酶处理酿造用糖化醪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木聚糖酶与另外的酶组合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异味的减少是异味的潜在可能性和/或异味形成的减少。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异味的减少是异味形成的潜在可能性减少。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异味与阿拉伯木聚糖分解相关。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异味是阿魏酸。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木聚糖酶能够显示内切-1,4-β-木聚糖酶活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的木聚糖酶的用途,其中所述木聚糖酶是显示内切-1,4-β-木聚糖酶活性的酶,该酶包含与选自SEQ ID NO:1、SEQ ID NO:2、SEQ ID NO:3、SEQ ID NO:4、SEQ ID NO:5、SEQ ID NO:6、SEQ ID NO:17和SEQ ID NO:18的任一者或者它们的任何功能片段具有至少8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