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9211995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胶粘剂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的胶粘剂,生产工艺复杂,而且成本较高。水玻璃价格较低,而且容易取得,可 以用作胶粘剂,现有的胶粘剂耐水性不好,粘合效果不好,因而人们需要一种完全交联的胶 粘剂,达到良好的内聚性能、较低的脆性和更高稳定性。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使用本发明的胶粘剂,粘合各类 基材,能达到良好的内聚性能、较低的脆性和更高稳定性;制作方法简单,成本低廉。
[0004]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一种胶粘剂,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30~ 40份、聚乙烯醇20~30份、硬脂酸钠10~15份、聚氨酯15~25份、乳化剂5~10份、 防腐剂2~5份。
[0005] 前述的胶粘剂,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35份、聚乙烯醇25份、硬 脂酸钠13份、聚氨酯12份、乳化剂8份、防腐剂3份。
[0006] 前述的胶粘剂,所述的水玻璃的模数M为2. 50,密度为I. 46g/cm3。
[0007] 前述的胶粘剂的制备方法,按下述步骤制备: a、 先将水玻璃与乳化剂混合,85°C搅拌均匀,得A品; b、 在A品加入聚乙烯醇与硬脂酸钠,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B品; c、 在B品中继续加入聚氨酯,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C品; d、 将C品冷却,加入防腐剂,即得成品。
[0008] 为了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发明,以下通过实验及实施例来进一步 阐述本发明。
[0009] 实验例1 :胶粘剂的粘合效果测试 1实验 1. 1实验材料 胶粘剂(按实施例1所制备的胶粘剂);PA :聚酰胺6(ULTAMID) ;ABS365 :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CYC0 - LAC) ;PPE:聚亚苯基醚(NORYL N 110) ;PP:聚丙烯(Montell) ;PK:聚酮 (CARILON DP R1000) ;ΡΜΑ:聚甲基丙烯酸酯(0R0GLAS) ;ΡΕ:聚乙烯(ADFLEX LD 2500);玻 璃;不镑钢。
[0010] 1.2实验方法 用胶粘剂将各种基材粘合在一起,并在55°C下硫化30min,粘合部分覆盖胶面积8cm3, 厚度约200 μm。粘合性能通过搭接剪切实验方法测定。
[0011] 2实验结果 由表1可以得出,胶粘剂能够在各种基材之间形成牢固的粘合。
[0012]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的胶粘剂,能适用粘合各类基材。
[0013] (2)能达到良好的内聚性能、较低的脆性和更高稳定性。
[0014] (3)制作方法简单,成本低廉。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实施例1。
[0016] 胶粘剂,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35kg、聚乙烯醇25kg、硬脂酸钠 13kg、聚氨醋12kg、乳化剂8kg、防腐剂3kg。
[0017] 具体制备步骤如下: a、 先将水玻璃与乳化剂混合,85°C搅拌均匀,得A品; b、 在A品加入聚乙烯醇与硬脂酸钠,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B品; c、 在B品中继续加入聚氨酯,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C品; d、 将C品冷却,加入防腐剂,即得成品。
【主权项】
1. 一种胶粘剂,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30~40份、聚 乙烯醇20~30份、硬脂酸钠10~15份、聚氨酯15~25份、乳化剂5~10份、防腐剂2~ 5份。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粘剂,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 35份、聚乙烯醇25份、硬脂酸钠13份、聚氨酯12份、乳化剂8份、防腐剂3份。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胶粘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玻璃的模数M为2. 50,密度为 I. 46g/cm3〇4. 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所述的胶粘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骤制备: a、 先将水玻璃与乳化剂混合,85°C搅拌均匀,得A品; b、 在A品加入聚乙烯醇与硬脂酸钠,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B品; c、 在B品中继续加入聚氨酯,搅拌使之混合均匀,得C品; d、 将C品冷却,加入防腐剂,即得成品。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水玻璃30~40份、聚乙烯醇20~30份、硬脂酸钠10~15份、聚氨酯15~25份、乳化剂5~10份、防腐剂2~5份。本发明的胶粘剂粘合各类基材,能达到良好的内聚性能、较低的脆性和更高稳定性;制备方法简单,成本低廉。
【IPC分类】C09J129/04, C09J1/02, C09J11/06, C09J175/04
【公开号】CN104927676
【申请号】CN201510354705
【发明人】杜厚坚
【申请人】瓮安县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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