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驾驶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8351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制动控制部,其实施驾驶辅助控制,在该驾驶辅助控制中使制动促动器动作来调整施加至车辆的制动力以便车辆的车体速度不超过目标速度;以及

目标速度决定部,在所述制动控制部实施所述驾驶辅助控制的状况下进行加速操作时,根据和设置于车辆的多个车轮的车轮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车轮速度相关的车体速度以及设定的速度下限值中较大的值来决定所述目标速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驾驶辅助装置,其中,

车辆行驶的路面的坡度越大,使所述速度下限值越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驾驶辅助装置,其中,

将未进行加速操作以及制动器操作这双方时的所述目标速度设为基准目标速度的情况下,

将所述速度下限值设为与所述基准目标速度相等的值或者比该基准目标速度大的值。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驾驶辅助装置,其中,具备:

设定速度决定部,在所述制动控制部实施所述驾驶辅助控制的状况下进行加速操作时,根据和多个所述车轮的车轮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车轮速度相关的车体速度与所述速度下限值中较大的值来决定设定速度;以及

加法量决定部,根据设置于车辆的加速操作部件的操作方式来决定目标速度的加法量,

所述目标速度决定部将由所述设定速度决定部决定的设定速度与由所述加法量决定部决定的加法量的和设为所述目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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