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6047发布日期:2019-01-08 21:35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属于汽车配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提供的汽车座椅滑轨锁一般包括左盖板和右盖板,左盖板和右盖板内设有拉簧、互相啮合的棘轮和棘爪,棘轮和棘爪通过铆钉与左盖板和右盖板铆接,拉簧的两端分别连接棘轮和棘爪,上述汽车座椅滑轨锁包含两个盖板且棘轮棘爪结构件为复杂,使得整体体积较大,占用车体空间较大且浪费材料,而且棘轮棘爪通过一个拉簧连接,是棘轮棘爪啮合不够稳固。这种锁止结构复杂,并且在使用时间较长以后,由于棘轮的磨损,经常会出现棘轮卡死的状况,使用寿命不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工作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

上述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包括安装在汽车座椅活动轨道两侧的固定卡条,所述的固定卡条上设置一组卡齿,汽车座椅固定轨道上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卡条配合的活动卡条,所述活动卡条上设置有能卡进所述卡齿中的卡头,所述的活动卡条设置在左右滑动轨道上,两个所述的活动卡条的两端分别连接一个螺母,两个活动卡条上相邻的两个螺母之间通过一个丝杠连接,丝杠两端分别具有螺旋方向相反的外螺纹与所述螺母连接,丝杠中间安装有齿轮,两个丝杠的齿轮连接同步带,其中一个所述丝杠上安装有驱动轮,所述的驱动轮连接手柄。

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卡齿为半球形,间隔均匀设置在所述的固定卡条上。

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卡头为半球形。

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活动卡条上设置有能在所述的左右滑动轨道中滑行的滑块。

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左右滑动轨道包括底板、上板以及位于外侧的限位连接板。

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转动手柄,手柄带动驱动轮转动,安装驱动轮的丝杠转动,通过同步带带动另一个丝杠同时转动,丝杠转动的过程中,安装在丝杠两侧的螺母做相向运动或者相互背离的运动,从而带动两侧的活动卡条靠近固定卡条并卡紧或者远离固定卡条脱开卡齿,固定卡条与活动卡条卡紧实现滑轨的锁止,需要调节座椅位置的时候,操作固定卡条与活动卡条脱开实现滑轨的解锁,操作方便,结构简单、工作稳定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汽车座椅活动轨道;2、固定卡条;3、卡齿;4、汽车座椅固定轨道;5、活动卡条;6、卡头;7、左右滑动轨道;8、螺母;9、丝杠;10、齿轮;11、同步带;12、驱动轮;13、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发明,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包括安装在汽车座椅活动轨道1两侧的固定卡条2,所述的固定卡条上设置一组卡齿3,汽车座椅固定轨道4上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卡条配合的活动卡条5,所述活动卡条上设置有能卡进所述卡齿中的卡头6,所述的活动卡条设置在左右滑动轨道7上,并且两个活动卡条保持相反的滑动方向,即相向滑动或者相互背离的方向滑动,两个所述的活动卡条的两端分别连接一个螺母8,两个活动卡条上相邻的两个螺母之间通过一个丝杠9连接,即两个活动卡条的同一端的两个螺母之间通过一条丝杠连接,丝杠两端分别具有螺旋方向相反的外螺纹与所述螺母连接,丝杠两端设置有螺旋方向相反的外螺纹分别与一个丝母连接,能够实现当丝杠旋转的时候,两个丝母分别往相反的方向运动,最终实现带动活动卡条往相反的方向运动,即,把丝杠的旋转运动转化为两个丝母的直线运动,丝杠中间安装有齿轮10,两个丝杠的齿轮连接同步带11,其中一个所述丝杠上安装有驱动轮12,所述的驱动轮连接手柄13。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卡齿为半球形,间隔均匀设置在所述的固定卡条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卡头为半球形。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活动卡条上设置有能在所述的左右滑动轨道中滑行的滑块。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汽车座椅滑轨锁止机构,所述的左右滑动轨道包括底板、上板以及位于外侧的限位连接板。

工作过程:

转动手柄,手柄带动驱动轮转动,安装驱动轮的丝杠转动,通过同步带带动另一个丝杠同时转动,丝杠转动的过程中,安装在丝杠两侧的螺母做相向运动或者相互背离的运动,从而带动两侧的活动卡条靠近固定卡条并卡紧或者远离固定卡条脱开卡齿,固定卡条与活动卡条卡紧实现滑轨的锁止,需要调节座椅位置的时候,操作固定卡条与活动卡条脱开实现滑轨的解锁,操作方便,结构简单、工作稳定可靠。

应当指出,上述实施实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本实施例中未明确的各组成部分均可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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