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记录方法、鸣笛记录装置及机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09496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鸣笛记录方法、鸣笛记录装置及机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的一种鸣笛记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记录所述鸣笛指令与所述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本发明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不仅记录了鸣笛的指令数据,还记录了喇叭是否最终发声,进而通过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对车辆的行车安全作出更全面、准确的分析,进而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鸣笛记录装置,以及一种机车。
【专利说明】鸣笛记录方法、鸣笛记录装置及机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车辆行驶安全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ー种能够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的鸣笛记录方法。本发明还涉及ー种鸣笛记录装置,以及包括该鸣笛记录装置的机车。
【背景技术】
[0002]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其他行人或车辆等障碍物,此时即需要进行鸣笛操作,通过喇叭发声提醒其他行人或车辆等的注意,以清除障碍物,保证车辆能够继续行驶。
[0003]然而,为了保证车辆运行时的安全性,一般要求驾驶员在特定的地点或场合下进行鸣笛,因此,需要对驾驶员的鸣笛操作进行监瞀。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对驾驶员的鸣笛操作进行记录。具体地,通常将鸣笛按钮或者设置在喇叭管路上的压カ开关的电信号接到监控系统中,进而将上述电信号与车辆的其他信息一并存储,然后作出行车安全分析。
[0004]上述鸣笛记录方法仅记录了鸣笛的指令数据,而未记录喇叭最終是否发声,即无法得知鸣笛操作的指令是否执行成功,这将对车辆的行车安全分析造成不利影响,导致车辆的行车安全性较差。
[0005]另外,由于喇叭包括电喇叭和气喇叭两种,两者在车辆中的连接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的记录方式,造成鸣笛记录方法的通用性较差。
[0006]综上所述,如何解决车辆的行车安全性较差的问题,已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ー种鸣笛记录方法,该方法能够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本发明的另ー目的是提供ー种鸣笛记录装置以及ー种机车。
[0008]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9]ー种鸣笛记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0]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
[0011]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
[0012]记录所述鸣笛指令与所述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13]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方法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0014]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发出故障提示。
[0015]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方法中,所述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16]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则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否则发出喇叭故障提不。
[0017]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方法中,所述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18]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吋,检测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是否位于预设范围内,如果是,则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否则发出连接管路故障提示。
[0019]一种鸣笛记录装置,包括:
[0020]第一检测机构,用于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
[0021]第二检测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
尸;
[0022]记录机构,用于记录所述鸣笛指令与所述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23]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装置中,还包括: [0024]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发出故障提示。
[0025]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装置中,还包括:
[0026]第三检测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机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
[0027]所述故障提示机构包括:
[0028]线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故障时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
[0029]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未故障时发出喇叭故障提示。
[0030]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装置中,
[0031]所述第三检测机构包括管路检测机构,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是否位于供气压力范围内;
[0032]所述线路故障提示机构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机构,所述管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气喇叭与所述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超出所述预设范围时,发出连接管路故障;
[0033]所述喇叭故障提示机构包括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所述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气喇叭与所述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位于所述预设范围内时,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
[0034]优选地,在上述鸣笛记录装置中,所述第二检测机构为声控开关,所述管路检测机构为压力开关。
[0035]一种机车,包括鸣笛记录装置,所述鸣笛记录装置为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鸣笛记录
>J-U ρ?α装直。
[0036]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发明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当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记录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在上述鸣笛记录方法的作用下,可以通过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判断鸣笛操作的指令是否执行成功,进而对驾驶员的操作进行指导。
[0037]通过上述描述可知,相比于【背景技术】中介绍的内容,本发明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不仅记录了鸣笛的指令数据,还记录了喇叭是否最终发声,进而通过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对车辆的行车安全作出更全面、准确的分析,进而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
[0038]由于上述鸣笛记录方法具有上述技术效果,与该鸣笛记录方法相对应的鸣笛记录装置,以及包含该鸣笛记录装置的机车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4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41]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的又一流程示意图;
[0042]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的再一流程示意图;
[0043]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的结构框图;
[0044]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5]本发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种鸣笛记录方法,该方法能够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本发明的另一核心是提供一种鸣笛记录装置以及一种机车。
[0046]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47]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8]S100、检测鸣笛按钮的状态;
[0049]鸣笛按钮是用于输出鸣笛指令的结构,驾驶员通过按压该鸣笛按钮实现鸣笛指令的输入,该鸣笛按钮通过发送信号的方式输出鸣笛指令,进而最终操作喇叭发出鸣笛声,因此,此步骤用于检测鸣笛指令的状态是否处于受到按压以发出鸣笛指令的状态。
[0050]S110、判断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如果是,则进入步骤S120,否则返回步骤SlOO ;
[0051]根据鸣笛按钮的状态即可判断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当鸣笛按钮未输出鸣笛指令时,则继续检测鸣笛按钮的状态。
[0052]S120、检测喇叭的状态;
[0053]鸣笛按钮输出的鸣笛指令将直接控制喇叭发出鸣笛声,所以一旦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则需要关注喇叭的状态。喇叭的状态指的是喇叭上与发出鸣笛声相关的状态,例如喇叭内部的零部件之间发生位移或者喇叭口处的声场发生变化等等。
[0054]S130、记录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55]此处,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包括以下两种:鸣笛指令已输出,但未出现鸣笛声;鸣笛指令已输出,且出现鸣笛声。根据鸣笛指令和鸣笛声具体所处的状态即可判断鸣笛操作是否执行成功,进而对驾驶员的操作进行指导。
[0056]通过上述描述可知,相比于【背景技术】介绍的内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不仅记录了鸣笛的指令数据,还记录了喇叭是否最终发声,进而通过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对车辆的行车安全作出更全面、准确的分析,使得驾驶员根据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采取对应措施,进而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0057]如图2所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0058]S230、判断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如果是,则进入步骤S260,否则进入步骤S250 ;
[0059]此处需要根据喇叭的状态判断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进而对喇叭未发出鸣笛声的情况进行其他处理,以保证安全性。
[0060]S250、发出故障提示;
[0061]当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但喇叭未发出鸣笛声,即表明鸣笛操作未成功执行,如果驾驶员未意识到这一情况,那么将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本发明实施例采用发出故障提示的方式提醒驾驶员,以便驾驶员采取重新发出鸣笛指令,或者对相关装置进行检修等措施。
[0062]S260、记录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63]无论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均需要对鸣笛指令和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进行记录,以便分析车辆的运行情况,对车辆采取对应的操作,以便提高车辆的运行安全性。
[0064]此实施例中的步骤S200、S210和S220分别与本发明第一个实施例中的S100、S110和S120的内容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0065]如图3所示,为使驾驶员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操作,上一实施例中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66]S351、判断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则进入步骤S352,否则进入步骤S353 ;
[0067]S352、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
[0068]S353、发出喇叭故障提示。
[0069]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用于传递鸣笛指令,或者用于实现鸣笛指令驱动喇叭发出鸣笛声,因此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对于鸣笛操作是否成功执行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般地,鸣笛指令发出而喇叭未发出鸣笛声可判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鸣笛按钮与喇叭之间的连接线路出现故障,另一种则是喇叭本身出现故障。基于此,当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未出现故障而喇叭未发出鸣笛声,则可判断喇叭出现故障,继而发出喇叭故障提示,否则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具体地,判断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的方法可根据该连接线路的具体结构形式灵活选择,而发出故障提示的方式可采用报警器或显示报警或其他方式进行。
[0070]本实施例中的步骤S300、S310、S320、S330和S360分别与本发明第二个实施例中的S200、S210、S220、S230和S260的内容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0071 ] 鉴于喇叭包括气喇叭和电喇叭,因而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包括电连接线路和连接管路,电连接线路通过电信号的传输实现喇叭发声的控制,连接管路则通过气体的输送实现喇叭发声的控制。针对电连接线路,采用检测该电连接线路中是否存在电信号即可判断其是否故障,而针对连接管路,本发明实施例通过以下步骤判断其是否故障:
[0072]当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是否位于预设范围内,如果是,则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否则发出连接管路故障提不。
[0073]上述预设范围为电空阀经鸣笛按钮控制后,连接管路内气体流动,进而驱动气喇叭发出鸣笛声时连接管路内的压力值范围,具体数值根据具体应用场合确定。当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位于预设范围内时,
[0074]则表征鸣笛指令顺利地控制电空阀切换位置,并输送气体至气喇叭内;否则,则可判断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出现异常,气源未按照需求输送至气喇叭内。显然,该方法针对气喇叭的鸣笛记录采取相对有效的方式,进而提高了该鸣笛记录方法的通用性。
[0075]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进行说明,下文描述的鸣笛记录装置与上文描述的鸣笛记录方法相对应,两者可相互参照。
[0076]如图4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包括:
[0077]第一检测机构100,其用于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
[0078]第二检测机构200,其用于在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
[0079]记录机构300,其用于记录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80]具体地,第一检测机构100可采用电信号采集机构,以感应鸣笛按钮输出的电信号;第二检测机构200可采用声信号采集机构,例如声音传感器等等,也可采用利用其它原理工作的能够感应喇叭发声的机构;记录机构300可采用具有数据分析以及存储功能的器件。
[0081]当驾驶员操作鸣笛按钮时,第一检测机构100检测到电信号,进而判断鸣笛按钮已输出鸣笛指令,并将该判断结果发送至记录机构300 ;第二检测机构200采集喇叭的状态信息,并将喇叭的状态信息实时地发送至记录机构300 ;记录机构300根据第一检测机构100和第二检测机构200发送的信号记录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0082]通过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不仅采用第一检测机构100采集鸣笛的指令数据,还采用第二检测机构200采集喇叭是否最终发声,进而通过鸣笛记录机构所记录的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对车辆的行车安全作出更全面、准确的分析,使得驾驶员根据鸣笛指令与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采取对应措施,进而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
[0083]为了进一步提高车辆的行车安全性,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还包括故障提示机构,该故障提示机构与第一检测机构100和第二检测机构200均电连接,进而接收第一检测机构100和第二检测机构200分别发出的鸣笛指令状态信号和鸣笛声状态信号,继而在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地该故障提示机构可为显示器或报警器等等。显然,该故障提示机构能够及时提醒驾驶员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
[0084]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鸣笛记录装置还包括第三检测机构,该第三检测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而故障提示机构则包括线路故障提示机构和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线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故障时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与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未故障时发出喇叭故障提示。显然,该方案对鸣笛按钮与喇叭之间的连接线路进行故障检测,进而据此推断喇叭未发出鸣笛声的原因,使得驾驶员根据这一分析结果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以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0085]如图5所示,针对既设置有电喇叭18,又设置有气喇叭16的车辆,为了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第三检测机构包括管路检测机构,该管路检测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13输出鸣笛指令,且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气喇叭16与电空阀14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是否位于供气压力范围内;线路故障提示机构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机构,该管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13输出鸣笛指令,且气喇叭16与电空阀14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超出预设范围时,发出连接管路故障;喇叭故障提示机构包括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该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鸣笛按钮13输出鸣笛指令,且气喇叭16与电空阀14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位于预设范围内时,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
[0086]当鸣笛按钮13发出鸣笛指令时,其直接控制电空阀14切换位置,以导通气源与气喇叭16之间的连接管路。当鸣笛按钮13发出鸣笛指令,且气喇叭16未发出鸣笛声时,管路检测机构工作,管路故障提示机构和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发出相应的故障提示。可以看出,该鸣笛记录装置针对气喇叭16亦提供了对应的检测机构和故障提示机构,使得该鸣笛记录装置的通用性有所提高。
[0087]当然,针对既设置有电喇叭18,又设置有气喇叭16的车辆,电喇叭18与鸣笛按钮13之间的电连接线路也可设置电连接线路检测机构和电喇叭故障提示机构,具体工作原理参考前述内容即可。
[0088]如图5所示,具体实施例中,鸣笛记录装置采用控制机构11整体控制鸣笛记录装置中的各检测机构和故障提示机构的工作过程,而第一检测机构100、第二检测机构200和记录机构300可集成为检测记录模块12。优选地,第二检测机构可为声控开关17,管路检测机构可为压力开关15,声控开关17设置于电喇叭18和气喇叭16周围,且位于声音检测范围内,以保证声控开关17在电喇叭18和气喇叭16发出鸣笛声时均能够准确地检测到。
[0089]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机车包括鸣笛记录装置,该鸣笛记录装置为上述任一方案所描述的鸣笛记录装置。由于该鸣笛记录装置具有上述技术效果,具有该鸣笛记录装置的机车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此处不再赘述。
[0090]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91]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权利要求】
1.ー种鸣笛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 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 记录所述鸣笛指令与所述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鸣笛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发出故障提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鸣笛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如果是,则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否则发出喇叭故障提/Jn o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鸣笛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出故障提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吋,检测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カ是否 位于预设范围内,如果是,则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否则发出连接管路故障提7]^。
5.ー种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检测机构,用于检测鸣笛按钮是否输出鸣笛指令; 第二检测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所述鸣笛指令时,检测喇叭是否发出鸣笛声; 记录机构,用于记录所述鸣笛指令与所述鸣笛声的状态对应关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发出故障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检测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是否故障; 所述故障提示机构包括: 线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故障时发出连接线路故障提示; 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喇叭与所述鸣笛按钮之间的连接线路未故障时发出喇叭故障提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干, 所述第三检测机构包括管路检测机构,且所述喇叭未发出鸣笛声时,检测气喇叭与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カ是否位于供气压カ范围内; 所述线路故障提示机构包括管路故障提示机构,所述管路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气喇叭与所述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カ超出所述预设范围时,发出连接管路故障; 所述喇叭故障提示机构包括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所述气喇叭故障提示机构用于在所述鸣笛按钮输出鸣笛指令,且所述气喇叭与所述电空阀之间的连接管路内的压力位于所述预设范围内时,发出气喇叭故障提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检测机构为声控开关,所述管路检测机构为压力开关。
10.一种机车,包括鸣笛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鸣笛记录装置为如权利要求5-9中任一项所述的鸣笛记录装置。
【文档编号】B61L15/00GK103600755SQ201310571057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1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15日
【发明者】李锦辉, 张健宁, 幸继松, 郭莹莹, 马俊飞 申请人: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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