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9365阅读:4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料车,尤其涉及一种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



背景技术:

物料车为工厂中用于运输物料的设备。然而,现有的物料车安全性较差,且需要人工推动,不利于物料的快速、智能运输,无法充分满足现代化工业生产的需求。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其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包括:车体、驱动轮、控制面板、顶杆;

所述顶杆安装于所述车体的顶面,所述顶杆进行升降式运动,所述车体的前端为斜面,所述控制面板位于所述车体前端的斜面上,所述斜面的两侧还设置有安全触边,所述驱动轮安装于所述车体的底部,并与电机进行传动连接,所述电机与可充电电源电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车体尺寸为:长900mm,宽350mm,高22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安全触边自所述斜面的两侧一体垂直延伸而出,所述安全触边的边缘为弧形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可充电电源为24V40AH的蓄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驱动轮的驱动方式为双轮差速驱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电机为无刷直流减速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还具有基于RFID的站点识别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还具有避撞传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的改进,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还具有报警器,所述报警器为声光报警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能够潜伏在现有物料车的底部,并将其顶起,带动现有物料车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本实用新型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具有安全性好、智能性高、支持无线呼叫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一具体实施方式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可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包括:车体10、驱动轮20、控制面板30、顶杆40。

所述车体10具有顶面和前端的斜面,其中,所述斜面的两侧还设置有安全触边11,所述安全触边11能够对其之间的斜面进行保护,防止其发生碰撞。具体地,所述安全触边11自所述斜面的两侧一体垂直延伸而出,所述安全触边11的边缘为弧形边。此外,所述车体10的尺寸依据现有物料车底部空间设计。优选地,所述车体10尺寸为:长900mm,宽350mm,高220mm。

所述驱动轮20用于带动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进行运动。具体地,所述驱动轮20安装于所述车体10的底部,并与电机进行传动连接,所述电机与可充电电源电性连接。从而,在电机的驱动下,驱动轮20旋转,带动带动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优选地,所述驱动轮20的驱动方式为双轮差速驱动,所述电机为无刷直流减速电机,所述可充电电源为24V40AH的蓄电池。

所述控制面板30位于所述车体10前端的斜面上,所述控制面板30用于对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进行控制和设置。所述控制面板30具有紧急开关。

所述顶杆40安装于所述车体10的顶面,所述顶杆40可进行升降式运动。从而,当本实用新型的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运动至现有物料车底部时,通过所述顶杆40可将现有物料车抬起,并带动起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实现物料的传送。

此外,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还具有基于RFID的站点识别器。通过该站点识别器可控制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停留在指定的位置处。所述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还具有避撞传感器和报警器看,其中,所述报警器为声光报警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能够潜伏在现有物料车的底部,并将其顶起,带动现有物料车沿设定的磁性导轨进行单向运动。本实用新型潜伏式无人搬运物料车具有安全性好、智能性高、支持无线呼叫等优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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