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包括:
左纵梁(1)和右纵梁(2);
横梁,所述横梁横向连接所述左纵梁(1)与所述右纵梁(2),所述横梁包括沿车辆的前后方向依次间隔设置的前横梁(3)、中横梁(4)和后横梁(5);
后地板(8),所述后地板(8)安装于所述左纵梁(1)、所述右纵梁(2)和所述横梁,
纵向加强板,所述纵向加强板的两端分别抵接于所述前横梁(3)和所述中横梁(4),
其中,所述纵向加强板包括设置于所述后地板(8)的上侧的第一纵向加强板(7)和设置于所述后地板(8)的下侧的第二纵向加强板(6),所述第一纵向加强板(7)和所述第二纵向加强板(6)沿所述前横梁(3)的长度方向依次设置,且二者的延伸方向相互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包括设置于所述纵向加强板处的后座椅安装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座椅安装部包括形成于所述第一纵向加强板(7)上的第一安装部和形成于所述第二纵向加强板(6)对应的所述后地板(8)上的第二安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横梁(4)的两端和所述后横梁(5)的两端分别抵接于所述左纵梁(1)和所述右纵梁(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横梁(4)包括梁主体和设置于所述梁主体的两端处的加强接头;和/或
所述后横梁(5)包括梁主体(51)和设置于所述梁主体(51)的两端处的加强接头(5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接头(52)形成为三角形结构,所述三角形结构的第一角连接于所述梁主体(51),所述三角形结构与所述第一角相对的边抵接于所述左纵梁(1)和所述右纵梁(2)。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接头(52)所使用的材料的强度高于所述梁主体(51)所使用的材料的强度。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接头(52)上形成有减重孔(521)。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横梁(5)和所述中横梁(4)之间不设置加强板;和/或所述后横梁(5)的后侧不设置加强板。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设置有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身后地板骨架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