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02680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包括灯、感光元器件和闪灯控制处理器,所述感光元器件及灯分别固定在电动助力车把横上,所述感光元器件和灯分别朝向电动自行车的前方设置,所述感光元器件及灯分别和闪灯控制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闪灯控制处理器设置在电动助力车车体内,该闪灯控制处理器和电动助力车的电池电连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中,通过感光元器件捕捉前方车辆照射过来光线的强弱,并形成电信号传递给闪灯控制处理器,并最终由闪灯控制处理器控制灯的闪烁频率和强度,因此该闪烁方式效果明显,警示作用较强,保证了骑行者的安全。
【专利说明】
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助力车生产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背景技术】
[0002]现在的电动助力车结构中,为了对前方迎面开来的车辆起到警示作用,在车体的前端一般安装有反射器,该反射器只是对前方光线进行反射,由此起到警示作用,该警示效果欠佳,因此,怎样提供一种较强的警示灯成为研发人员研究的课题。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以保证骑行者夜间骑车的安全。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5]—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包括灯、感光元器件和闪灯控制处理器,所述感光元器件及灯分别固定在电动助力车把横上,所述感光元器件和灯分别朝向电动自行车的前方设置,所述感光元器件及灯分别和闪灯控制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闪灯控制处理器设置在电动助力车车体内,该闪灯控制处理器和电动助力车的电池电连接。
[0006]进一步的,所述灯为爆闪灯。
[0007]进一步的,所述灯及感光元器件分别位于把横的下方,且所述感光元器件位于灯一侧。
[0008]进一步的,所述灯及感光元器件分别位于把横下方后侧。
[0009]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具有以下优势:
[0010]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中,通过感光元器件捕捉前方车辆照射过来光线的强弱,并形成电信号传递给闪灯控制处理器,并最终由闪灯控制处理器控制灯的闪烁频率和强度,因此该闪烁方式效果明显,警示作用较强,保证了骑行者的安全。【附图说明】
[0011]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立体示意图; [0〇13] 附图标记说明:
[0014]1-感光元器件;2-灯;3-把横。【具体实施方式】
[0015]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1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 “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18]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19]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包括灯2、感光元器件1和闪灯控制处理器,其中,灯2为爆闪灯,所述感光元器件1和灯2分别朝向电动自行车的前方设置,所述灯2及感光元器件1分别位于把横3的下方,该感光元器件1及灯2分别固定在电动助力车把横3上,且所述感光元器件1位于灯2的一侧,该结构保证感光元器件1捕捉的光线主要来自前方车辆照射过来的光线,进一步保证警示的准确性,所述灯2及感光元器件1分别位于把横3下方后侧,该设计保证了灯2及感光元器件1的正常使用,防止灯2及感光元器件1磕碰, 所述感光元器件1及灯2分别和闪灯控制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闪灯控制处理器设置在电动助力车车体内,该闪灯控制处理器和电动助力车的电池电连接。
[0020]本实用新型具体工作过程:感光元器件1捕捉电动助力车前方射来的光线,形成电信号传递给闪灯控制处理器,该闪灯控制处理器对信号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新的信号控制灯2的闪烁频率和强度,由此实现警示作用。
[002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灯(2)、感光元器件(1)和闪灯控 制处理器,所述感光元器件(1)及灯(2)分别固定在电动助力车把横(3)上,且所述感光元器 件(1)和灯(2)分别朝向电动自行车的前方设置,所述感光元器件(1)及灯(2)分别和闪灯控 制处理器电连接,所述闪灯控制处理器设置在电动助力车车体内,该闪灯控制处理器和电 动助力车的电池电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为 爆闪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及 感光元器件(1)分别位于把横(3)的下方,且所述感光元器件(1)位于灯(2) —侧。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动助力车的大灯闪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灯(2)及 感光元器件(1)分别位于把横(3)下方后侧。
【文档编号】B62J6/02GK205589363SQ201620391153
【公开日】2016年9月21日
【申请日】2016年5月3日
【发明人】佟德元, 谢炎民, 景良, 刘艳须, 康向荣, 刘庆阔
【申请人】天津金米特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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