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包括吸盘、吸盘套和O形胶圈;吸盘套为设有一环形端面的套筒,套筒的内径与吸盘外径相适配;环形端面的外侧设有一环形凹槽;O形胶圈嵌入凹槽;吸盘套套在吸盘的外面并用紧定螺栓固定。其中,吸盘套为尼龙材质制成;O形胶圈为EPDM材质制成。本实用新型在传统吸盘上增设带有O形胶圈的吸盘套,在搬运吸附液晶玻璃基板时,吸盘通过O形胶圈与玻璃基板接触,使玻璃基板的搬运更加平稳,有效地避免液晶玻璃基板在搬运过程中玻璃基板对吸盘的直接摩擦,减少了玻璃破碎时对吸盘造成的损坏,延长了吸盘的使用寿命。
【专利说明】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液晶玻璃基板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
【背景技术】
[0002]液晶玻璃基板对擦划伤要求非常严格,良品不允许有擦划伤出现,传统的液晶玻璃搬运抓吸附均采用了 SMC吸盘吸附的方式。由于吸盘材质为合金材质,其原理为负压吸附,在吸盘与玻璃接触时吸盘内部吹气迅速产生高速气流造成吸盘凹槽气压减小与外界气压产生负压而吸附玻璃。搬运抓在搬运玻璃基板受力不平衡和接触面积比较大,容易使玻璃基板在搬运过程中产生振动,致使玻璃与吸盘出现不必要的擦划伤即常说的吸盘印记,清洗机无法清洗掉,另外,普通吸盘由于受力不平衡容易产生噪音振动,极易碎板。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搬运液晶玻璃基板的吸附装置。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包括吸盘、吸盘套和O形胶圈;吸盘套为设有一环形端面的套筒,套筒的内径与吸盘外径相适配;环形端面的外侧设有一环形凹槽;0形胶圈嵌入凹槽;吸盘套套在吸盘的外面并用紧定螺栓固定。
[0005]作为优选,吸盘套的侧边设有用于连接紧定螺栓的螺孔。
[0006]作为优选,吸盘套为尼龙材质制成。
[0007]作为优选,O形胶圈为EPDM材质制成。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在传统吸盘上增设带有O形胶圈的吸盘套,在搬运吸附液晶玻璃基板时,吸盘通过O形胶圈与玻璃基板接触,使玻璃基板的搬运更加平稳,有效地避免液晶玻璃基板在搬运过程中因玻璃振动、搬运抓抖动、气压过大等原因使吸盘与玻璃基板产生摩擦,以及玻璃基板对吸盘的直接摩擦,减少了玻璃碎时对吸盘的损坏,延长了吸盘的使用寿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实施例的主视图。
[0012]图2为是本实用新型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实施例的左视图。
[0013]图中,1-吸盘套,2- O形胶圈,3-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图1是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由吸盘套I外嵌O形胶圈2构成。
[0015]如图2所示,吸盘套I为一带有环形端面的套筒,套筒的内径与传统吸盘的外径相适配。在环形端面的外侧设有凹槽,O形胶圈2嵌入固定在凹槽中。
[0016]吸盘套I采用尼龙材质制成,O形胶圈2采用EPDM材质制作。
[0017]使用时,将吸盘套I套在传统吸盘上,用4根紧定螺栓拧入互成90度的螺孔3内,将吸盘套固定在传统吸盘上即可。
[0018]当吸盘吸附搬运玻璃基板时,吸盘是通过O形胶圈与玻璃基板接触的,由于O形胶圈为较柔软的EPDM材质制成,一方面保证O形胶圈与玻璃基板能够紧密接触,牢牢地吸住玻璃基板;另一方面改变了传统吸盘与玻璃基板以硬碰硬的方式接触,搬运玻璃平稳,并且玻璃基板破碎时不易直接造成对吸盘的损坏,延长了吸盘的使用寿命。
[0019]由于O形胶圈2为易损件,其嵌装在吸盘套I的外端面上,损坏后更换也十分方便。
[0020]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包括吸盘,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吸盘套和O形胶圈;所述吸盘套为设有一环形端面的套筒,套筒的内径与吸盘外径相适配;所述环形端面的外侧设有一环形凹槽;所述O形胶圈嵌入凹槽;所述吸盘套套在吸盘的外面并用紧定螺栓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套的侧边设有用于连接紧定螺栓的螺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套为尼龙材质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运吸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O形胶圈为EPDM材质制成。
【文档编号】B65G47/91GK203486563SQ201320565481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2日
【发明者】郭标富, 李兆廷 申请人: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