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77457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烧器,尤其是涉及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



背景技术:

在石油和化工领域,有许多硫磺回收或尾气处理装置需要对含有有害气体且浓度较低的尾气进行热氧化焚烧处理,满足环保要求后才可以排入大气。

目前,对尾气进行处理主要是通过将尾气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但是,由于尾气和空气混合不均匀,尾气经过焚烧后浓度含量常常不达标。

因此,如何降低尾气经过焚烧后浓度含量不达标的概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提供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其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稳定性好,大大提高了燃烧器的燃烧效率,尾气燃烧充分,降低了尾气燃烧后的浓度含量,能够满足环保的要求。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它包括燃烧器主体,所述燃烧器主体沿水平方向布置,所述燃烧器主体包括平直燃烧段、中间过渡段和底部圆弧段,所述圆弧段中心设置有支撑套管,所述支撑套管上设置有喷枪接口,所述喷枪接口上设置有燃料喷枪,所述平直燃烧段左侧设置有耐火衬底层,所述耐火衬底层上沿水平方向开设有一圈进气孔,所述中间过渡段上设置有尾气进口,所述尾气进口穿与进气孔相连通。

所述平直燃烧段内壁上设置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内侧设置有耐火层,所述隔热层与耐火层之间通过I型支架和Y型支架相连接,所述I型支架和Y型支架交错布置。

所述耐火衬底层内设置有多个V型支架。

所述耐火衬底层右侧设置有锥形凹槽。

所述支撑套管右侧设置有尾气旋流器。

所述中间过渡段上设置有排污口。

所述平直燃烧段上设置有观火口和紫外火焰检测口,所述观火口和紫外火焰检测口上均设置有仪表接口。

所述中间过渡段和底部圆弧段内设置有隔套,所述隔套位于进气孔外侧,所述隔套左部内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矩形凸条,所述隔套右部上开设有多个供尾气穿过的通气孔。

所述燃料喷枪一侧设置有长明灯组件,所述长明灯组件包括长明灯套管,所述长明灯套管内穿装有点火杆,所述点火杆上设置有空气进口。

所述燃料喷枪另一侧设有空气进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其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稳定性好,大大提高了燃烧器的燃烧效率,尾气从衬底周围的进气孔进入燃烧室内,使得尾气可以充分燃烧,降低了尾气燃烧后的浓度含量,能够满足环保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燃烧器主体1

平直燃烧段1.1

中间过渡段1.2

底部圆弧段1.3

支撑套管2

喷枪接口3

燃料喷枪4

尾气旋流器5

长明灯组件6

长明灯套管6.1

点火杆6.2

空气进口6.3

排污口7

空气进管8

进气孔9

观火口10

尾气进口11

隔热层12

耐火层13

I型支架14

Y型支架15

耐火衬底层16

锥形凹槽17

V型支架18

隔套19

矩形凸条20

紫外火焰检测口21

仪表接口2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一种石油化工尾气焚烧炉燃烧器,它包括燃烧器主体1,所述燃烧器主体1沿水平方向布置,所述燃烧器主体1包括平直燃烧段1.1、中间过渡段1.2和底部圆弧段1.3,所述圆弧段1.3中心设置有支撑套管2,所述支撑套管2上设置有喷枪接口3,所述喷枪接口3上设置有燃料喷枪4,所述平直燃烧段1.1左侧设置有耐火衬底层16,所述耐火衬底层16上沿水平方向开设有一圈进气孔9,所述中间过渡段1.2上设置有尾气进口11,所述尾气进口11穿与进气孔9相连通;

所述平直燃烧段1.1内壁上设置有隔热层12,所述隔热层12内侧设置有耐火层13,所述隔热层12与耐火层13之间通过I型支架14和Y型支架15相连接,所述I型支架14和Y型支架15交错布置;

所述耐火衬底层16内设置有多个V型支架18;

所述耐火衬底层16右侧设置有锥形凹槽17;

所述支撑套管2右侧设置有尾气旋流器5;

所述中间过渡段1.2上设置有排污口7;

所述平直燃烧段1.1上设置有观火口10和紫外火焰检测口21,所述观火口10和紫外火焰检测口21上均设置有仪表接口22;

所述中间过渡段1.2和底部圆弧段1.3内设置有隔套19,所述隔套19位于进气孔9外侧,所述隔套19左部内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矩形凸条20,所述隔套19右部上开设有多个供尾气穿过的通气孔;

所述燃料喷枪4一侧设置有长明灯组件6,所述长明灯组件6包括长明灯套管6.1,所述长明灯套管6.1内穿装有点火杆6.2,所述点火杆6.2上设置有空气进口6.3;

所述燃料喷枪4另一侧设有空气进管8。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方式形成的技术方案,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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