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7245阅读:682来源:国知局
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在聚合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各种保温水,在制备高温保温水(80-90℃)时,现有技术采用的是一边对保温水进行蒸汽加热,一边使用冷却水进行水温调节,以保证保温水温度稳定,能够符合工艺使用要求。现有技术在具体实施时,需要在输送保温水的管道上设置一个汽水混合器(保温水通过循环泵来输送),并通过蒸汽管道往汽水混合器内通入加热蒸汽,同时在提供蒸汽的管道上设置一个调节阀组,当检测到保温水的温度较高时,就通过调节阀组减少通入汽水混合器的蒸汽量,这样,在冷却水的作用下保温水的温度就会降低;同理,当检测到保温水的温度较低时,就通过调节阀组增大通入汽水混合器的蒸汽量。但是,现有技术的这种保温水调节方式存在有如下缺点:在实施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蒸汽和冷却水,资源浪费严重,且需要配置汽水混合器,设备购买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通过该装置来调节聚合生产过程需要使用的保温水的温度,且可以减少资源的耗费。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包括一循环离心泵、一温度检测仪、一聚合生产系统、一冷却装置、一冷却水供应槽以及一自动调节阀组;所述冷却装置内设置有一冷却盘管,所述冷却水供应槽的出水端与所述冷却盘管的进水端连接,该冷却盘管的出水端与所述自动调节阀组连接,所述自动调节阀组与所述冷却水供应槽的进水端连接;所述冷却装置与所述循环离心泵连接,所述循环离心泵与所述聚合生产系统连接,所述聚合生产系统与所述冷却装置连接;所述温度检测仪设置在所述循环离心泵与聚合生产系统之间,且该温度检测仪与所述自动调节阀组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使用循环离心泵自身的发热量来对保温水进行加热,并通过自动调节阀组来对冷却水的流量进行自动调节,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仅可以节约蒸汽资源和冷却水资源,且可以降低设备的购买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的原理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调节装置,1-循环离心泵,2-温度检测仪,3-聚合生产系统,4-冷却装置,5-冷却水供应槽,6-自动调节阀组,41-冷却盘管。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聚合保温水调节装置100,包括一循环离心泵1、一温度检测仪2、一聚合生产系统3、一冷却装置4、一冷却水供应槽5以及一自动调节阀组6;所述冷却装置4内设置有一冷却盘管41,该冷却盘管41通入冷却水后,冷却水的温度一般为32℃,可以对进入冷却装置4内的保温水进行温度调节,以确保保温水的温度维持稳定。

所述冷却水供应槽5的出水端与所述冷却盘管41的进水端连接,该冷却盘管41的出水端与所述自动调节阀组6连接,所述自动调节阀组6与所述冷却水供应槽5的进水端连接,其中,自动调节阀组6可以根据保温水的实际温度来自动调节冷却水的流量;所述冷却装置4与所述循环离心泵1连接,循环离心泵1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叶轮(工作时叶轮会高速旋转)摩擦做功会产生大量的热量,通过实践发现,这些热量正好可以满足对保温水的加热要求,即将保温水加热到80-90℃,所述循环离心泵1与所述聚合生产系统3连接,用于将保温水输送给聚合生产系统3使用;所述聚合生产系统3与所述冷却装置4连接,用于将保温水送到冷却装置4中进行温度调节;所述温度检测仪2设置在所述循环离心泵1与聚合生产系统3之间,且该温度检测仪2与所述自动调节阀组6电连接,该温度检测仪2用于检测保温水的温度,且当保温水的温度超过或者小于设定值时,就发送信号给自动调节阀组6,以使自动调节阀组6自动调节冷却水的流量,而根据实际温度来实现流量自动调节的控制程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是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聚合生产系统3所需要的保温水在循环离心泵1的作用下,会依次沿着冷却装置4→循环离心泵1→聚合生产系统3→冷却装置4一直循环流动;同时,用于调节保温水温度的冷却水会沿着冷却水供应槽5→冷却盘管41→自动调节阀组6→冷却水供应槽5循环流动,冷却水的流量通过自动调节阀组6进行调节;当温度检测仪2检测到保温水的温度高于需要的温度值时,就发送信号给自动调节阀组6,此时自动调节阀组6就会加大循环的冷却水的流量,以将温度值降下来;当温度检测仪2检测到保温水的温度低于需要的温度值时,就发送信号给自动调节阀组6,此时自动调节阀组6就会减少循环的冷却水的流量,以使温度值升高。

总之,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使用循环离心泵自身的发热量来对保温水进行加热,并通过自动调节阀组来对冷却水的流量进行自动调节,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仅可以节约蒸汽资源和冷却水资源,且可以降低设备的购买成本。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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