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7388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阻燃剂合成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现如今高分子材料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其制备和加工也成为了热门产业,但由于高分子材料需要经过多种复杂化学反应合成,其制备加工的设备要求也非常的高,尤其是阻燃剂合成加工最为常见,现有技术一种多功能塑料助剂快速生产装置是采用水循环冷却,缺点是存在放热反应,浪费热量,而有些助剂需要加工从液体变成粉体状态,需要吸热,如果能够综合利用热能则更好达到环保节能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的顶端焊接有有双口进料管,所述本体的外侧设置有反应釜外壳,所述本体的内部开有反应釜内室,所述反应釜内室的下方固定连接有循环泵,所述本体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导热油加热罐,所述反应釜内室的内部底端栓接有搅拌电机,所述导热油加热罐的顶端通固定连接有封闭板,所述封闭板的下方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机,所述导热油加热罐的底端设置有主电机,所述主电机的上方固定连接有三根加热棒,所述导热油加热罐的右外侧壁上栓接有控制柜。

优选的,所述本体的左侧下方焊接有出料管,所述出料管贯穿于反应釜外壳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反应釜外壳和反应釜内室之间相距6cm,且之间填充有导热油。

优选的,所述搅拌电机的上方转动连接有搅拌桨,所述搅拌桨采用的是四叶片式结构,且叶片材质为碳钢。

优选的,所述封闭板采用的是圆弧形结构,所述封闭板通过转轴与导热油加热罐配合。

优选的,所述控制柜的输出端与主电机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循环泵的一端通过管道与反应釜外壳连接,另一端通过管道与导热油加热罐底部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使用这种阻燃剂合成装置来大大提高了反应热能的使用率,从而减少辅助设备的使用,节能环保,并且可降低使用成本和维护作用,通过设置双口进料管可将有化学反应的助剂分口同时加入,从而保护了进料管的使用,而通过设置双层中空反应釜则可方便导热油的流通,从而方便热传递和加热工序,而通过使用封闭板和散热风机则可加速反应釜的散热过程,提高装置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反应釜内室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导热油加热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本体;2-双口进料管;3-反应釜内室;4-反应釜外壳;5-出料管;6-主电机;7-循环泵;8-导热油加热罐;9-搅拌桨;10-搅拌电机;11-封闭板;12-散热风机;13-加热棒;14-控制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包括本体1;本体1的顶端焊接有有双口进料管2,本体1的外侧设置有反应釜外壳4,本体1的内部开有反应釜内室3,反应釜内室3的下方固定连接有循环泵7,本体1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导热油加热罐8,反应釜内室3的内部底端栓接有搅拌电机10,导热油加热罐8的顶端通固定连接有封闭板11,封闭板11的下方固定连接有散热风机12,导热油加热罐8的底端设置有主电机6,主电机6的上方固定连接有三根加热棒13,导热油加热罐8的右外侧壁上栓接有控制柜14,本体1的左侧下方焊接有出料管5,出料管5贯穿于反应釜外壳4的内部,反应釜外壳4和反应釜内室3之间相距6cm,且之间填充有导热油,搅拌电机10的上方转动连接有搅拌桨9,搅拌桨9采用的是四叶片式结构,且叶片材质为碳钢,封闭板11采用的是圆弧形结构,封闭板11通过转轴与导热油加热罐8配合,控制柜14的输出端与主电机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循环泵7的一端通过管道与反应釜外壳4连接,另一端通过管道与导热油加热罐8底部连接。

工作原理:当使用这种阻燃剂合成加工装置时,先将加工助剂通过双口进料管2倒入反应釜内室3,打开搅拌桨9进行充分搅拌,当化学反应放热时,夹层的导热油6吸热,并通过循环泵7将热状态的导热油6带入至导热油加热罐8,以便给加热工序时使用,而当需要其他助剂由液态转换为粉态时,可控制控制柜14,通过加热棒13对吸热过的导热油6加热,并由循环泵7将高温导热油6注入反应釜内进行加热,而反应釜内温度过高需要快速降温时,可通过打开封闭板11并打开散热风机12,结合导热油6循环对反应釜进行降温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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