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导热管脱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9177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气净化脱白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使用在回收印染行业定型机产生的低品质余热的废气余热回用净化脱白装置。



背景技术:

通常印染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以蒸汽为主,蒸汽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温度高达220度以上,而印染生产工序中高温定型机产生的油烟废气温度通常也在120度以上,若将这些高温废气的直接排放容易造成大气环境的污染,并且也造成热能的直接浪费,特别是随着煤炭价格的不断上涨,导致蒸汽价格也跟随同步上涨,能源成本高涨,直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国家也在不断倡导企业能够尽可能的在生产流程中加强节能减排实施工作。而现有印染企业基本对油烟废气净化处理回用不够,或者是在净化处理过程中容易存在着冒白雾现象,导致在生产使用过程中设备容易被腐蚀,结垢现象严重,需要频繁清洗和更换元件;而设备制造商若是售后服务不及时,则会因此严重影响设备的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印染行业定型机产生的低品质余热的废气存在着净化处理回用不够及是净化处理过程中容易存在着冒白雾现象,导致生产使用过程中设备易被腐蚀,结垢现象严重,需要频繁清洗和更换元件等现状而提供的一种更利于提高净化率,提高以废治废节约能源,设备使用寿命长,维护简便,可更有效脱白的超导热管脱白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为:一种超导热管脱白装置,包括废热烟气进入通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超导热管脱白仓,超导热管脱白仓内设有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分布的超导热管,超导热管脱白仓内设有烟气净化隔板,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的超导热管架设在烟气净化隔板上,烟气净化隔板将超导热管脱白仓分隔成具有第一脱白分仓和第二脱白分仓的两个脱白分仓,其中第一脱白分仓上设有净化处理后的净化烟气出口通道和废热烟气进入通道,第二脱白分仓上设有净化处理后的净化油烟气进入通道和脱白气体出口通道;油烟气通过净化油烟气进入通道进入第二脱白分仓,再经净化隔板进入第一脱白分仓后从净化烟气出口通道输出,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的超导热管从第一脱白分仓处倾斜向上架设到第二脱白分仓。提高净化脱白效果,脱白效率高,避免生产使用过程中设备易被腐蚀,结垢现象发生,维护简单省心,设备使用维护成本低。

作为优选,所述的超导热管在超导热管脱白仓内倾斜向上的倾斜角度范围为10~20度。提高净化脱白时间与脱白空间。

作为优选,所述的烟气净化隔板上设有架设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超导热管的多个架设定位通孔,多个架设定位通孔上设有密封圈。提高架设安装稳定密封可靠性。

作为优选,所述的超导热管脱白仓内设有除雾器。减少废热烟气中的水汽含量,增加脱白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脱白效率高,提高净化脱白效果,避免生产使用过程中设备易被腐蚀,结垢现象发生,维护简单省心,设备使用维护成本低。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超导热管脱白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一种超导热管脱白装置,包括废热烟气进入通道,还包括超导热管脱白仓10,超导热管脱白仓10内安装有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分布的超导热管20,超导热管脱白仓内10安装有烟气净化隔板30,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的超导热管20架设安装在烟气净化隔板30上,烟气净化隔板30将超导热管脱白仓10分隔成具有第一脱白分仓和第二脱白分仓的两个脱白分仓,其中第一脱白分仓上连接有净化处理后的净化烟气出口通道12和废热烟气进入通道11,净化烟气出口通道12和废热烟气进入通道11分别连接在第一脱白分仓的两侧位置处,第二脱白分仓上连接有净化处理后的净化油烟气进入通道13和脱白气体出口通道14,净化油烟气进入通道13和脱白气体出口通道14分别连接在第二脱白分仓的两侧位置处;油烟气通过净化油烟气进入通道13进入第二脱白分仓,再经净化隔板30进入第一脱白分仓后从净化烟气出口通道12输出,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的超导热管30从第一脱白分仓处倾斜向上架设到第二脱白分仓。超导热管20在超导热管脱白仓10内倾斜向上的倾斜角度范围为15度。当然也可以是将超导热管在超导热管脱白仓内倾斜向上的倾斜角度A范围为10~20度。烟气净化隔板30上开有架设多根平行且倾斜向上超导热管的多个架设定位通孔,多个架设定位通孔上安装有密封圈。超导热管脱白仓10内安装有除雾器。倾斜向上的超导热管既在有限的脱白仓空间内增加了有效净化脱白时间与有效脱白空间,提高净化脱白效果。

以上内容和结构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上述实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属于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