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4040发布日期:2018-10-30 22:15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奶粉加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



背景技术:

奶粉是将牛奶除去水份后制成的粉末,它适宜保存。奶粉是以新鲜牛奶或羊奶为原料,用冷冻或加热的方法,除去乳中几乎全部的水分,干燥后添加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等加工而成的冲调食品。

干法工艺是最常见的奶粉生产方式,主要步骤是:基粉加配方,然后搅拌粉碎,过筛混合后再进行包装。这种制作方式简单便捷,企业生产成本低,生产设备简单,但奶粉中的营养素不均匀,容易存在两罐相同的奶粉营养素含量有差别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搅拌均匀,搅拌效果好的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包括筒体、搅拌轴、搅拌叶、上盖及搅拌电机;所述搅拌轴设置在筒体内,搅拌轴下端固定有搅拌叶,搅拌轴上端与搅拌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搅拌电机安装在上盖上,所述上盖安装在筒体上,所述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还包括太阳轮系、两个排料器及两个料斗;所述太阳轮系的齿圈与筒体的内圆周面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太阳轮系的太阳轮固定套装在搅拌轴的上端,所述两个料斗安装在太阳轮系的两个行星轮上,所述两个料斗上均安装有排料器,所述两个料斗均与上盖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两个料斗在向筒体内添加奶粉的基粉和配方时,不断转动,使基粉和配方均匀依次层叠式落入筒体内,便于混合均匀,搅拌效果好,且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上盖结构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轮系结构示意图;

图4:本实用新型的行星架结构示意图;

图5:本实用新型的叶轮主视图;

其中:1-筒体;2-搅拌轴;3-搅拌叶;4-太阳轮系;4-1-齿圈;4-2-行星轮;4-3-太阳轮;4-4-行星架;4-5-太阳轴承;5-上盖;5-1-外环板;5-2-中间环板;5-3-内圆板;5-4-安装口;6-排料器;6-1-叶轮;6-2-转动轴;6-3-排料电机;6-4-蓄电池;7-料斗;8-搅拌电机;9-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5所示,一种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包括筒体1、搅拌轴2、搅拌叶3、上盖5及搅拌电机8;所述搅拌轴2设置在筒体1内,搅拌轴2下端固定有搅拌叶3,搅拌轴2上端与搅拌电机8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搅拌电机8安装在上盖5上,所述上盖5安装在筒体1上,所述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还包括太阳轮系4、两个排料器6及两个料斗7;所述太阳轮系4的齿圈与筒体1的内圆周面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太阳轮系4的太阳轮固定套装在搅拌轴2的上端,所述两个料斗7安装在太阳轮系4的两个行星轮上,所述两个料斗7上均安装有排料器6,所述两个料斗7均与上盖5转动连接。搅拌电机8通过太阳轮系4带动搅拌轴2和两个料斗7旋转。

所述上盖5包括内圆板5-3、中间环板5-2及外环板5-1;所述内圆板5-3、中间环板5-2和外环板5-1由内而外依次同心设置,内圆板5-3外圆周面中部和外环板5-1内圆周面中部均开设有环形凹槽滑道,所述中间环板5-2的内外圆周面中部均设有环形凸起,所述环形凸起滑动插入对应的环形凹槽滑道内,所述内圆板5-3和外环板5-1均与中间环板5-2滑动连接,所述中间环板5-2开设有两个安装口5-4,所述两个安装口5-4用于安装两个料斗7。

每个所述排料器6均包括叶轮6-1、转动轴6-2及排料电机6-3;所述转动轴6-2设置在对应的料斗7内且位于上盖5上方,转动轴6-2两端均通过轴承与料斗7转动连接,转动轴6-2一端与排料电机6-3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叶轮6-1设置在料斗7内且固定套装在转动轴6-2上。排料电机6-3通过转动轴6-2带动叶轮6-1旋转,便于将料斗7内的物料落入筒体1内。

每个所述排料器6均还包括两个蓄电池6-4,所述两个蓄电池6-4与两个排料电机6-3一一对应且电连接,两个蓄电池6-4安装在对应的排料电机6-3上。

所述太阳轮系4包括齿圈4-1、太阳轮4-3、行星架4-4、太阳轴承4-5及两个行星轮4-2;所述太阳轮4-3和齿圈4-1同心设置,太阳轮4-3和齿圈4-1均与两个行星轮4-2啮合连接,所述行星架4-4设置在齿圈4-1下方,行星架4-4为圆环板,所述圆环板固定套装在太阳轴承4-5上,所述太阳轴承4-5固定套装在搅拌轴2上。行星架4-4能够防止筒体1内的基粉和配方飞溅到太阳轮系4上。

所述奶粉加工用混合装置还包括连接杆9;所述连接杆9一端与搅拌电机8固定连接,连接杆9另一端与筒体1固定连接。增加搅拌电机8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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