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油轨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1335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高压油轨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压油轨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高压油轨支架作为汽车中的零部件之一,它包括一主板、设置于主板两端的两个固定板,两个固定板上分别设有一个圆形的固定孔,由于此固定孔是圆形的,在对本油轨支架进行固定时,一旦用于固定两个固定孔的两个固定螺栓的间距出现偏差时,本油轨支架将不能安装于两个固定螺栓上,同时即使两个固定螺栓的间距符合相关标准时,而若两个固定孔的中心距过大或过小时亦不能实现对本油轨支架的固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适应现实需要,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新颖、具备相对位置调节功能的高压油轨支架结构。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设计一种高压油轨支架结构,包括主板、均匀该主板连接的两个平行间隔设置的固定板,两个固定板上分别设有一固定孔;所述两个固定孔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孔为椭圆形结构,在为椭圆形结构的固定孔的左侧部或/和右侧部设有一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设有一调节螺栓,所述调节螺栓的端部通过螺纹孔可伸入至固定孔内。

优选的,所述两个固定板上的固定孔均为椭圆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固定孔左右两侧部上均设有所述螺纹孔,且位于同一固定孔侧部的两个螺纹孔相向设置并关于为椭圆形结构的固定孔的短轴对称。

优选的,所述螺纹孔的外侧端部设有直径大于所述螺纹孔直径的环形垫圈槽,还包括垫圈、锁紧螺母,所述垫圈位于所述环形垫圈槽内,且所述垫圈的厚度大于所述环形垫圈槽的深度,所述调节螺栓依次穿过锁紧螺母、垫圈槽后进入螺纹孔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设计其结构设计新颖,在对本油轨支架进行固定时通过本设计的椭圆形固定孔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两个固定螺栓的间距出现偏差时不能对本油轨支架进行固定和固定孔的中心距出现偏差时不能对本油轨支架进行固定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状态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板;2、3.固定板;4、5.固定孔;6、7、8.螺纹孔;9、10.环形垫圈槽;11.垫圈;12、13.调节螺栓;14、15.固定螺栓;16、17.椭圆形垫圈槽;18.锁紧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高压油轨支架结构,参见图1至图3;如图所示,它包括主板1、均匀该主板1连接的两个平行间隔设置的固定板2、3,两个固定板2、3上分别设有一固定孔4、5;本设计中的所述两个固定孔4、5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孔为椭圆形结构,本实施例中为便于说明,所述的两个固定孔4、5均为椭圆形结构。

进一步的,本设计还在为椭圆形结构的两个固定孔的左侧部和右侧部分别设有一螺纹孔6、7、8,位于同一固定孔上的两个螺纹孔相向设置并关于为椭圆形结构的固定孔的短轴对称;各螺纹孔6、7、8内可设有一调节螺栓12、13,所述调节螺栓12、13的端部通过螺纹孔6、7、8可伸入至固定孔4、5内。

进一步的,为实现对调节螺栓12、13的有效固定,避免其出现松动的现象,本设计还在所述螺纹孔6、7、8的外侧端部设有直径大于所述螺纹孔6、7、8直径的环形垫圈槽9、10,因此,本设计它还包括垫圈11、锁紧螺母17,所述垫圈11位于所述环形垫圈槽内,且所述垫圈11的厚度大于所述环形垫圈槽的深度,而所述的调节螺栓依次穿过锁紧螺母18、垫圈槽后进入螺纹孔内。

使用中,如图2所示,若用于固定本高压油轨的两个固定螺栓的间距符合相应的标准时或具有一定量的偏差时,本设计中的两个固定孔均可套在两个固定孔内,且其两个固定螺栓在插入至两个固定孔4、5内时将位于固定孔的中间或位于固定孔的一侧,此时的状态可参见图2所示,通过本设计的椭圆形结构的固定孔可对油轨支架的左右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可便宜,以便于将本高压油轨支架与外部的部件进行位置的对应和连接,而后将调节螺栓的端部向内旋紧,之后将调节螺栓的端部顶在固定螺栓的侧壁上,而后通过锁紧螺母锁紧即可。

实施例2,与实施例1相同之处不再赘述,不同之处在于:本设计中的所述固定孔的顶部边缘还设有环绕该固定孔设置的椭圆形垫圈槽,此椭圆形垫圈槽16、17在使用中用于将本高压油轨支架固定于固定螺栓上的螺母与椭圆形垫圈槽之间可设置一个圆形垫圈,此圆形垫圈可套在固定螺栓上,而圆形垫圈可内嵌于椭圆形垫圈槽内,若无此椭圆形垫圈槽的设计,圆形垫圈的内径大于固定螺栓时将会出现偏移的现象(为便于将圆形垫圈套在固定螺栓上,圆形垫圈的内径一般均会大于固定螺栓直径2-3mm),即圆形垫圈的圆心不在固定螺栓的轴线上,而本设计的椭圆形垫圈槽通过对圆形垫圈的固定后可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布的是较佳的实施例,但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极易根据上述实施例,领会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并做出不同的引申和变化,但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